每一样都足够让人望而生畏,好在我们最终还是穿过了那一片最难走的位置,来到边境线不远处的山上躲着,等待天黑。
当时中缅边境还没有拉铁丝网,只有每隔四公里一个的边防哨所,白天巡防频率很高,只有夜里才相对容易偷渡越境一些。
趁着距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大家都在各自休整恢复,刀锋给我们拿来了一些草药,我不认得这是什么药,已经被捣烂了的,看着黏糊糊滑滑的样子,还有一股比较奇怪的味道。
我尝试着在手臂蚊子包上涂了一点。起初没什么反应,过了几分钟这地方果然不怎么痒了。
“这药挺好用,大家省着点涂。”我说着就抓了一小把开始在身上涂抹,因为药少,我只涂了比较重要的位置,脖子上、手肘上还有脸上。
胳膊之前还没发现,这会儿脱外套挠才发现已经吸了两三条蚂蝗,这些蚂蝗一个个吸得滚圆,两巴掌下去血都飙了出来。
“被坑的不轻。”老黑坐在我边上小声嘀咕,“刘力凯会不知道遇到这情况?”
我咧嘴摇头,“你看嘛,他自己也被咬的满脸疙瘩,他要是知道这情况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这一行二十多个人中,只有那个五十多岁的老汉和刀锋以及帅建伟三个人的情况相对好一些,我们从广元过来的这帮人无一幸免,多多少少都给蚊子群贡献了一些血食。
“这鬼地方我再也不想来了。”阮梨被痒的眼泪哗哗的,刘萍秀也好不了多少,皱着一张脸不说话。
我给老黑和方飞龙递了支烟,“怎么样,还能行吧?”
老黑嗯了一声,方飞龙则一脸难受的表情,我无奈苦笑,“来都来了,再坚持几天,回去之后放个假。”
听到放假,阮梨忽然来了兴趣,“我要去钓龙虾!”
……
七点四十,天色完全昏暗了下来,我们距离边防小路只有直线一两百米远,除了远处射来的探照灯以外什么动静都没有。
“检查装备,准备出发。”
听到前面的人小声喊,我精神一振,站起身检查自己的装备,老黑和方飞龙好像还有些睡意朦胧,在我的催促下这才好了点。
随后前头传来交代,从现在开始到一公里外这段距离,没有特殊情况不能吱声,更不能随意走动,身上有反光东西的一定要隐藏严实。
我们各自又检查了一番,没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可以开始上路了。
刀锋以及那个老汉两人走到边防小路上之后就躲在路边灌木丛中等待我们所有人汇合在一起。
人齐了之后我们再一同前进,这样是避免人太多拉成一条线,到头来更容易被发现。
穿越边境线本身倒是没什么特别的,就跟从一座山跑到另一座山没什么太大区别,只不过其中意义非同寻常罢了。
重新钻进林子里之后,我们又马不停蹄的往林子里钻,只是现在的位置已经是属于缅甸境内了。
从地图上看,我们这边过了中缅边境,至少还有十公里直线的山地范围是没有缅甸居民的,至于有没有人数很少的村庄就不得而知了,只能跟着向导走。
说实话进入缅甸境内还是有点差别的,差别就在于山里的温度。
国内,或者说边境线以内那一块的山都不太高,除了整体温暖湿润一些以外倒还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而缅甸这边的山就逐渐变得奇怪起来,高低起伏十分不同。
我们当晚是在峦安山过的夜,夜里温度挺凉爽,穿短袖还有点鸡皮疙瘩,可第二天一早我们走到山脚时顿时又感觉到山脚的空气十分闷热,让人有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
之所以要在山脚走,就是因为亚洲象的主要活动区域就是在山脚的沟谷、小河、小平原等等地方。
大象是不擅长爬山的,稍微陡峭一点的地方都不会去,只会在相对平坦的位置游荡。
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我们一直都在沿着沟谷搜索,其实大象的踪迹还是比较容易找到的,因为它们的体型实在太大了,随便走一段路都会留下痕迹。ωωω.χΙυΜЬ.Cǒm
“春华,你看那边是不是?”老黑忽然拨了我一下。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右前方有一块小泥坡的位置上有很明显的踩踏痕迹。
“我问问。”说完我就喊了刘力凯,“这边是不是象群的踪迹?”
刘力凯远远的看着那块位置,扭过头去和向导讨论,不多久就回过头来和我说不是。
“这是象群走过留下的痕迹,我们要找的不是象群。”他说。
起初我还不明白他这话的意思,后来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象是母系族群,象群里几乎都是母象,最多带着半大的公象,可以理解为一群妇女带着没长大的孩子。
而成年公象与野猪一样是不随群的,它们都是独自游荡,闻到母象发情的味道才会找过来。
而我们要的象牙只有公象才有,所以找象群毫无意义。
不过那个五十多岁的老汉说的另外一件事倒是挺有意思,他说每个象群周围都会有一两只公象在附近徘徊。
大意就是说公象虽然独自游荡,但也不会距离象群太远。就有点类似于守着后宫的意思。
其实对于绝大多数动物来说,繁殖就是一生的使命,刻在基因里的本能。一切日常活动都只是为了填饱肚子和生存下去,而生存的意义就是找机会留下自己的后代。
这一点对于人类来说基本适用,但也有些地方不太准确,因为人有自我意识,可以自己选择是否要孩子,并且已经把不可描述的事情丛繁殖本能演化成了一种享乐游戏。
这个老汉的意思很明确,我们虽然不找象群,但是也可以顺着象群在周围寻找。
象群是没有固定的领地范围的,它们会不断的游荡找吃的,一天能走二三十公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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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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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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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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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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