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脖子上!”刘萍秀低声惊呼,一边说着还指向阮梨的脖子。
她这一嗓子喊出口,方飞龙和老黑也都注意到了问题所在,“你头发下面有个东西?”
“啊?”阮梨脸色有点发白,赶紧要刘萍秀帮她看。
刘萍秀正向阮梨身边走去,我就看到她肩膀上有条黑黑的小虫子正在爬,仔细一看原来是条蚂蝗!
旱蚂蝗!
“你们都注意点,这东西好像有不少!”我说完就开始检查自己身上。
因为知道这边南方树林比较潮湿闷热,害怕有蛇我穿了长衣长裤,可这里大家都是长衣长裤,阮梨依旧是中了招。
她脖子上那只旱蚂蝗趴在她的耳朵后方一点的位置,黑黑的不注意看还以为是片落叶粘在身上。
刘萍秀走到阮梨身前,犹豫了一下直接用手去扯,可这蚂蝗吸的很紧,哪怕被拽成了十多厘米长的细长一条也不肯松开嘴。
“用打火机烧?”老黑问。
我三两步走到刘萍秀身后,用个树枝把她肩膀上的给扫了出去,而后才挤到阮梨身边,犹豫了一下抬起手,“你忍着点痛。”
说完直接就是一巴掌朝她耳后抽了过去。
以前老家稻田里插秧经常也能遇见蚂蝗趴在腿上,往往一巴掌就能给打掉下来。不过那些都是水蚂蝗,与眼前这些不是一种东西,只能先试试看。
阮梨被我打的一声惨叫,那蚂蝗顿时缩成一个球然后挣扎着从她耳后落下,说着衣领掉在地上。
落在地上之后这旱蚂蝗口中仍旧在溢出鲜血,看上去十分恶心。
“我们快走吧。这里好像很多这东西。”方飞龙说着就躲开了一段距离。
我们所在的位置就是半山间的一处阴坡凹陷处,四周长着很多苔藓一类的东西。
听方飞龙这样说,老黑和刘萍秀以及阮梨纷纷快步往前走,刘力凯他们也已经开始动身了。
“这东西在身上爬没感觉的吗?”老黑问阮梨。
“我不知道啊。”阮梨摇了摇头,“一点感觉都没有,要不是春华说我都不知道自己被咬了。”
“行了行了,快点走吧,感觉这里太潮了才有这东西。”刘萍秀说着就快步往前走。
其实我也有点怕这玩意,尤其是各种软乎乎的肉虫子,比如大大的毛虫或者蚂蝗这一类的玩意。
之前没有发现过蚂蝗还好,发现了这玩意存在之后我感觉自己走路速度都慢了很多,每走一步总要看清楚前方有没有。
正走了没一会儿,我忽然察觉到前方树叶上有东西在动,这棵树倒是挺高,它的一个枝桠歪歪的伸出来,树叶刚好挡在人脑袋前方,也正是在这个树枝的叶子上,我又见到了一只正在探头探脑的蚂蝗。
旱蚂蝗这玩意在中原地区并不太常见,不过我还是觉得要说一下。
如果只是把旱蚂当做一只恶心些的虫子那就错了,它们可不仅仅是虫子那么简单。可能不少朋友认为它们就一个嘴巴咬人,眼睛鼻子啥的都没有。
其实这个想法也是错误的,因为它们可能不像哺乳动物一样长着清晰的五官,但它们绝对有感受外界信息的能力,否则它们也就无法感知到猎物所在了。
我曾经查阅过资料求证,旱蚂蝗隔着十多米就可以感觉到活物存在,甚至可以感受到这东西身上的二氧化碳以及气味。
与普通虫子不同的另外一点则在于,普通虫子大多数都是吃叶子,趴在叶子上不太爱动。而旱蚂蝗是吸血的,它们就时常需要去追赶猎物,脑袋伸长在吸住地面拖动尾巴,这一个动作一秒钟都不需要,一米距离往往只需要十几二十秒钟就能达到。
或许大家会觉得一米不过两步路的问题,我们路过也不需要一秒,足以让它们望尘莫及,但实际情况往往并非如此。
因为旱蚂蝗生活在山上潮湿的地方,这种位置往往乱石嶙峋青苔密布并且十分不便行走,而它们也并不是一定会在你一米外的地方,有可能就在你路过的头顶上方、手扶住的树干上等等。
最重要的是,它们并不会单个的存在于山里。某一个位置有旱蚂蝗存在,这个地方就绝对是适合它们生存的,那么这里就一定会有一大群,几百几千甚至上万。
不要觉得这个数字夸张,有兴趣的大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墨脱蚂蝗区,它们可以从树上直接跳下来追人,一旦锁定人的气味,能追出好几米远,可怕至极。
言归正传。
我们几个人跑出潮湿地方后立马追上了刘力凯他们,而他们也不好受,几乎每个人都有被蚂蝗叮咬。
哪怕是走在最前方带路的刀锋,此刻手臂上也流下条条血迹,这些都是蚂蝗吸过血之后伤口一时不会凝固而不断流下的鲜血。
“当心着点,我们进蚂蝗区了,往前两公里就能出去,这一段路不要停,也千万不要乱走了。”那个五十多岁向导的声音传来。
听到这样的路还要走两公里,我心里是有些崩溃的,宁愿挨两巴掌我也不愿意被爬好几条蚂蝗。
好在这边的蚂蝗区并不是特别夸张,偶尔能见到一些,数量还算不上恐怖。
但除了蚂蝗以外,很快我们又遇到了新的问题。
蚊子。
数不清的蚊子,就有点像夏天傍晚在路边成团飞舞的小飞虫一样,这些蚊子就是成团飞舞的,咬得人抓耳挠腮恨不得跳进水里去。
“花露水还有没有?”我看像阮梨,向她要花露水。
之前几个人已经用掉了一瓶,刚喷在身上效果不错,那几分钟确实没有蚊子敢过来,但要不了十分钟,这些蚊子就又围了上来,纯粹把我们当成了路过的肥猪。xǐυmь.℃òm
“我就带了两瓶,这是最后一瓶了,可是我们回来的路上也要用啊。”阮梨手里抓着一节树枝胡乱拍打。
见状我也不好说什么,只恨自己猪油蒙了心,干嘛非要来赚这个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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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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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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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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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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