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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汉末争鼎王耀>第二百三十四章 扬名立万
  “官军袭营了!官军来踹营了!”

  賊营中军,看见大队全副武装的官军甲骑冲进营来,守卫在出入口的杂兵大惊失色,慌乱之中大部分賊兵转身就跑,鲜有人履行职责上前抗敌。

  要说他们胆小倒也不是,杂兵武具粗陋大多只配备一柄单刀,就是有心抗击也无力实行。倘若营门紧闭依托守坚优势或许能与之周旋,但眼下辕门大开官军铁骑直冲而入,他们又拿什么抗衡?

  大开门户不是有什么请君入瓮的计策埋伏,全是方便攻城部队的调度。没想外头军寨中的官军竟能突破重围直捣黄龙,从而使大开方便之门这个省事之计变为了要命的缺口。官军甲骑再无需烦心坚固营防,直接从大门入内即可。

  “临阵溃逃者,斩立决!”

  “临阵溃逃者,斩立决!”

  “临阵溃逃者,斩立决!”

  毕竟是中军,在各处还是设立有精锐之士组成的督战队。

  瞧见大批杂兵畏不敢战,这些督战精卒直接拔刀相向,一连斩杀数十溃兵,终究是挽住了溃败之势。

  前有狼后有虎,杂兵们神情悲愤却也只能攥紧粗陋武具朝官军甲骑迎去。

  不过他们人数虽众,却毫无阵势章法可言,就是一股脑以蚁附之势冲杀。

  “挡我者死!”

  赵云冲锋在前,对贼寇勉强组成的攻势毫不在意,只见他接连出枪,将一个个杀来的农兵精准点杀。

  在银甲战将手上,亮银枪仿佛活过来般灵动,既似细蛇吐信,又似游龙狂舞,迅猛而刚强,可谓招招致命。

  没有任何一个賊寇能在赵云枪下撑过一合,往往在转瞬即逝间、甚至还没能看清汉将出招,挡路者便沦为枪下亡魂。

  “哈!”

  一声怒喝似龙吟,骇得賊兵肝胆俱颤几欲逃走,然而身后督战队却没有半点情理可讲,转身也只有死路一条。

  賊兵们没有选择,只能退而求次,绕开赵云朝其身后的大批甲骑杀去。

  然而结局却是相同,固然甲骑在武技上远不如赵云,但打起这些被强征来的杂兵也跟切瓜砍菜一般轻松。农兵的单刀根本摸不到甲骑,就是摸到也难以造成多少伤害,而骑枪却能轻易扎穿他们毫无防护的血肉之躯。都不论双方素养,就单从武具装备上来看,骁骑营早已完胜。

  “蝼蚁,自不量力!”

  “螳臂当车,勇气可嘉!”

  甲骑们狞笑着,肆无忌惮的挺枪而出狠狠扎入賊兵的胸腹。

  这些杂兵不似先前路上的那营精锐,先前那些贼寇人人披甲,质地优良不是铁胄也是韧性十足的皮甲,倘若拿骑枪不管不顾去扎胸腹,纵是能一击致命,骑枪大抵也就废了。就是枪头未损毁,在高速移动下也难以将武器从敌军尸体中拔出。

  但面对无盾无甲的杂兵,显然就没有这个顾虑。骑枪能够轻而易举扎穿他们的血肉,旋即骑手只需要稍微调整角度,就可以借助巨大惯性,直接将賊子的身躯撕裂开来,骑枪也随之得到解放。

  其实面对这种无限接近于重骑兵的中装甲骑,只要没配备专门的超长长枪,哪种步兵来阻拦都只有死路一条。

  唯一的区别就是精锐步兵能够依靠坚固甲胄的中止性来损毁骑军的武具,而轻装步卒连用性命来破坏骑枪都做不到,廉价的麻衣布袍起不到半点防御作用,在骑手强劲的长枪冲击下,上身下身分离断裂不是什么稀奇事。而骑枪只要质地良好,造成如此破坏后往往都不会有多大损伤。

  “杀!”

  “逆贼受死!!”

  甲骑们咆哮怒吼,不断奋勇杀敌。

  滚烫的鲜血溅到他们脸上,那腥臭的气息嗅入鼻腔,无一不在刺激着他们的神经,也叫骑手们愈加疯狂。

  没有怜悯,也无需怜悯,战场本来就是你死我活的地方。

  是的,这些賊兵装备粗陋,他们是被逼无奈,是被张纯逼迫入伙的可怜人。

  但那又如何?

  何为乱世,就是身不由己的时代,如果可以选择誰又愿意刀尖舔血?对方运势不好与自己何干?再说如果落敗的人是自己,这些被逼入伙的可怜人又会怜悯他们么?想来不会。

  事实就是这么现实,倘若落敗的人是自己,这些可怜的杂兵只会欢呼雀跃的剥下自己的甲胄,甚至还会割去自己的头颅拿去上官那换酒喝。

  人们往往会对落敗者的悲惨遭遇报以同情,可实际上胜负双方都不会有什么本质区别,誰赢誰高歌,誰敗誰悲戚。

  看起来老实本分的可怜之人,在得势后未必不会露出丑恶嘴脸,甚是更盛。

  “众军士随本将直取张纯首级!”

  遥望那愈来愈近的王帐帅旗,赵云忽然萌生出一股慷慨豪意。这中山賊军不过如此,何不一鼓作气替主家拿下张纯?只要能诛杀賊首,这十万贼军大抵会不攻自破,平白少去许多伤亡。琇書蛧

  说干就干,原先斩帅夺旗不过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口号,而在这一刻,赵云已有了将其落实的打算。

  骁骑营一路势如破竹,冲杀賊营如入无人之境,既然如此何不索性搅他个天翻地覆?再是猖狂又有誰能挡他!

  “誓死追随将军!”

  听闻赵云呼喊,一众甲骑无不热血沸腾。从戎者誰还不是个热血之人,斩将夺旗这种英雄事迹何其振奋人心,参与者往往都能在街谈话本中留下自己的名字,也是每一个军兵战将的梦想。

  在整个并州的军队体系中,骁骑营属于各项指标里要求最高的那一列,不仅对军兵的身体素质有严格要求,骑手们每日都还要进行艰苦训练,一日都清闲不得。并州无战事的这几年里,骁骑营一直处于高压训练之中,支撑他们坚持下去的固然有优厚的俸禄及待遇,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坚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只有刻苦训练才能成为精锐,才能在疆场上建功立业。

  今日他们无往不利,已经可谓初展峥嵘,但这还远远不够。他们渴求扬名于天下,迫切的想要一鸣惊人!

  而想要做到这一步,就需要有拿得出手的战绩来说话。今日这一战,或许就能成为他们扬名立万的开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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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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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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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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