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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汉末争鼎王耀>第二百三十二章 直取中军
  五十步,二十步,十步。

  瞧见賊军小校神情紧张的举起长枪刺来,赵云毫无慌乱,仅仅是挥动亮银枪随意一挑便将这蓄力已久的攻势化解。

  武技上的巨大差异,绝非凭借一颗勇毅之心就能抵消,更何况一为步战一为策马冲杀。

  兵戈相交,小校受到强劲的反震力整个人都不自禁接连后退几步,然而还没当他缓过神来重整攻势,汉将锐利的枪尖便二度袭来,轻而易举扎穿了小校的咽喉。

  没有多看一眼,赵云立刻抽离长枪向前刺出,眨眼间便将賊军校尉身侧的三名亲卫刺杀。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没有半点迟钝感,一流猛将赵云在这种强度的战役中就像是天神下凡,根本无法阻挡。

  当然这也与賊军并未配备拒马长枪有关。寻常长枪说是长枪,实际上却没有多长,对付刀盾手有一定优势,可当敌人转为装备骑枪的骑军时,长枪手那点额外的攻击距离就显得毫无优势可言。

  步军长枪本就没有骑枪长,而骑兵还有战马冲锋附加的巨大惯性,一枪顺势刺出根本无法抵挡。

  倘若在此顽抗的叛军配备有专门对付骑士的超长长枪,那或许还有顽抗成功的可能。那种抗衡骑军的长枪尾部插地。锋芒歇指前方,一旦达到一定规模就宛如一只全副武装的刺猬,便是赵云这等马战无双的悍将也不敢随意冲阵,只可惜賊军并未配备此等杀器。

  事实上留于此处没有参与攻城的賊军精锐从一开始就只为掠阵,作用于在杂兵主力之外呐喊助威、遥相监督。

  这支在必要之际才会出手的嫡系在安设之初就没想过抵抗铁骑。

  即便早知镇压军中有数千骑兵,但张纯不认为骑军这种娇生惯养的老爷兵能挤在一处不大的营寨中。

  毕竟叛军里就有一支由乌桓人组成的轻骑兵,这些骑兵战力固然强大,也确实很难伺候,除却高补给之外还不能挤在狭小营寨。对此乌桓将领的解释是骑兵乃是百军之首,出则在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隐则也该驰骋广袤草场,再不济也得是平坦旷野,绝不能被围在营落之中。m.χIùmЬ.CǒM

  从接受了这种说法开始,张纯一见营寨便会否认其中藏有骑军的可能。

  殊不知这个想法非常可笑,游牧民族天性散漫不具备纪律性,而王耀的军队又岂会如此。偌大个营寨想放什么兵种还放不下,只要训练到位,莫说骑手便是战马都能乖乖听话,哪有什么硬性要求。

  “骁骑营,勇当先。

  平賊寇,定汉天!”

  “扶正道,匡义理。

  踏不臣,卫民间!”

  “挺长枪,同敌忾。

  蹄向前,勇当先!”

  齐齐吼出嘹亮的军歌,两千铁骑紧随赵云之后杀入賊阵中,当即便将叛军仓促列成的阵型冲散开来。

  此军所有骑士都披戴有袖筒铠,相较于重骑兵而言也仅仅只是军马未披甲胄。如此一支中装骑兵经过充分助跑后的冲击力可想而知,绝非寻常步卒可以抵挡。

  两军刚一接触,便有许多賊兵被活活撞飞,其余的兵卒不是被骑枪先一步挑翻刺死也就是被后来的马刀斩死。

  冷兵器时代,骑军就是当之无愧的王者。步卒配备上专门武具或许还能与其周旋,但在机动力和攻击距离都远不如骑士的时候,战局将毫无疑问的演变成一场屠杀,这也很正常,毕竟培养一个骑士所耗费的资源足以训练出四五个精锐步卒了。

  “杀啊!”

  骑兵们神情狰狞,在操纵战马的同时挺出长枪,都无需用力,只要对准敌寇在巨大冲击力的作用下就能轻松将其刺个对穿。不过对穿固然痛快却是下下之选,因为如此不便甩去枪上的敌军尸体,从而致使己身只得丢弃骑枪换上马刀作战。

  最佳的方式还是戳头或者脖子,一枪下去不爆也断,绝不会影响第二枪。

  双方实力太过悬殊,从刚一开始交锋官军铁骑便占据绝对优势,可谓势如破竹无法抵挡。就这么一小会功夫,以赵云为首的骑军前部已经突破防线。大批甲骑紧随其后,不断将贼军被撕开的缺口愈扯愈大,同时把越来越多的贼寇分割为一小块一小块,继而轻松包抄吞下。

  决心死战不退的精锐賊兵很快便达成了他们许下的诺言,全营一千三百余人没一个贪生逃走,除却最先赶往中军递传消息的信兵之外,全营尽数战死于此处。

  周遭默然旁观的杂兵见此五味杂陈,望向铁骑的眼神恐惧更甚,再生不出半点敌意。张纯的嫡系旧部实力强劲,曾有万余杂兵反叛,张纯只派出三千精兵就将其成功镇压。

  在一众杂兵眼中,首领这些嫡系旧部是不可战胜的,他们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再加顽强的战斗意志,纵是与拱卫京畿洛阳的南军北军相比只怕也不会逊色多少。因为普遍怀揣如此想法,中山义军内部才如此平稳,根本无人想着夺权叛乱。

  可现在神话破灭了,这般精锐在面对王耀骑军时死战不退,即便如此却依旧被迅速歼灭,连阻挡片刻都做不到。

  大受震撼的賊兵们战意全无,只觉得王耀王师不可战胜,当即便有数百人转头就跑,趁混乱消失在夜色之中。

  有人带头自有人效仿,一时官军大寨外到处都是四散而逃的賊兵。

  寨墙上的高顺见状轻轻抬手,示意弓手停止放箭。这倒不是因为慈悲怜悯,只是军中箭矢质地优良成本不低,放夜间去乱射一群无足轻重的溃兵实在无甚意义。

  “子龙这架势是要直取中军?真是好气魄!”望着己方骑兵的行进轨迹,高顺立马就猜出了赵云的意图。

  惊讶于赵云气魄的同时,高顺也不得不感慨果真是英雄出少年。

  赵云比他年纪要小许多,但就胆气而言已经超过了他高顺。

  高顺扪心自问,终还是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以两千人去冲击数万人。

  即便己方占尽优势,对方还在攻城是双线作战,但以高顺的性格而言,却是永远都做不出这等事来。倒也谈不上是好是坏,全是激进与稳健的差异罢。

  “调两校军士聚于寨门处准备,如若战事不利,立刻随本将出营援助子龙。”

  “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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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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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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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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