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家庄外,一顶顶营帐挺立于地。临时搭建的军寨欢歌笑语,弥漫烤肉香气。
每隔十个帐子,便能瞧见一团篝火熊熊燃烧,不断爆出木柴的噼啪响声。火上安设烤架,红焰舔舐着微黄冒油的羊羔,时常有金泽坠入火坑,呲呲啦啦。
兵卒们哼呦着乡谣,围坐在篝火旁。有人起来跳舞,有人切割肉块。
大口吃肉,畅所欲言,在美食与欢笑之中,泽袍战死的阴霾也逐渐消弭。
“干了这梅汁,祝我们百战百胜!”
“为将军战,为大义战,死不足惜。”
“惟愿世间太平。”
“阿然,你这舞技也太烂了!”
“说我烂?你行你来跳!”
……
庄外载歌载舞,庄内安然祥和。
明亮的大堂,王耀看着正襟端坐的一干赵家子弟,心中颇为赞叹。
赵家不是世家,只是当地豪族。被请进来的这一路,王耀见到了许多赵家子弟,其素养却很高,绝不亚于世家。
“将军贵为郡守公子,仍心系苍生,耗散家财募集乡勇,自并州远地而来,所行只为除暴安良,在下甚是佩服。”
主位上,身姿雄伟的赵良辅温和一笑,举起酒盏道:“敬将军!”
一时间,全场在座的二十多名赵家子弟纷纷举杯,异口同声道:
“敬将军!”
王耀受用,当即端起酒樽一一回敬,肃声开口:“我王家世代食汉禄,自当忠君报国。眼下国家有难,出钱出力而平定一方自是理所当然,亦为职责所在。”
赵良辅闻言,欣然颔首。
他先看了眼赵云,又望向王耀道:“将军有意收子龙于帐下听命?”
“正是。”
放下酒杯,王耀注视赵云。
他不假思索,满脸喜爱道:“今日战至酣时,子龙单枪匹马自远方而来,凭手中一柄银枪杀的贼人胆气全无、溃不成军!我若得子龙,必如虎添翼也!”
“若非我现在还是白身,必要予子龙高官厚禄,让他独领一军!如此当世之豪杰,怎样去厚待他都是应该的。”
话音落下,满堂笑颜。
见王耀如此看重赵云,赵家子弟们甚为欣悦,眼神也愈发亲切。
赵良辅同样开怀,他瞟了眼有些不好意思的赵云,朗声道:“子龙,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快拜见王将军?”
赵云听声一怔,旋即兴高采烈的昂首起身,朝王耀躬身行礼。
“云,愿为将军效力!”
王耀见状大喜,登时起身离席,快步行至赵云身前亲手将其扶起。他紧紧握住赵云的双臂,激动道:“我得将军如鱼得水,今日之后,战事再无忧虑也。”
赵云面色涨红,张口不知该说什么。
他心中火热,有种被重用的舒畅感。
“子龙,家中一切无需担忧。你的兄弟们勤学武艺,虽远不如你,但保卫一方不受贼人欺压,倒还是做得到的。”
赵良辅也离席而来,他先拍拍儿子的肩膀稍加勉励,接着转望王耀。
“赵家祖上未有公卿,可虽非世家,亦有报国之心。原本将军不来,我也打算托以郡守推荐,让子龙去幽州卫戎边疆,眼下将军既来,便将他托付于您。”
“除此外,我赵家愿出粮千斛,手弩百具,以及百匹田马以资将军。”
话毕,赵良辅自嘲一笑。
“东西虽少,可全是心意。”
王耀闻言哪有挑剔,登时朝前者深深作揖,认真道:“家主高义!”
“若天下豪门皆如赵家,世间早就安定矣。家主太过谦虚,这些物件一点不少,于我有大用,真是解了燃眉之急。”
说罢,一行人回至座上。
仆从涌进厅堂,端上琵琶美酒。不过片刻琴声瑟瑟,复有炙肉炖汤。
推杯换盏间,王耀与赵良辅笑论古今。二人皆是心怀义气,谈的情投意合,甚为畅快。赵云见父亲与未来主家如此和睦,一副忘年之交的模样,也很是高兴。
不知不觉已入夜半,宾主尽欢。
王耀半醉起身,告退回营。
赵家子弟们全都放下酒樽,齐齐伴随,非要一路送至军营才肯归去。
……
子夜,万籁俱寂。
在这夜深人静之时,乡勇们早就结束晚宴,一个个回到帐中歇息了。
也只有夜巡的卫卒,还在五人一队,手持长戈铜锣巡逻于营寨之中。
中军帅帐,八名卫兵目有精光,即便周围空旷无物,依旧未曾懈怠。
帐中甚为舒适,三四油盏释放着微弱的光与热,既驱散了黑暗,又不会晃得刺眼,略显舒适安然。
王耀侧躺于清爽被褥上,头顶一块湿毛巾,眯起眼细细想着事。
“高顺的八百陷阵营随他怎么练,除此还得再招募一千步卒,弓箭手也该扩充到千人,这两千八百人即为主力。”
“新募的步卒就携带刀枪即可,陷阵营务必甲胄齐全。还有一百手弩,亲卫队也该组建了。王虎这二十多家将自是核心,招满一百名忠诚悍勇的亲卫,人人骑马披甲、持弩负矛,安全这块就妥了。”
“家将自己有马,如此一百匹田马还有二十多匹剩余。田马用于打猎骑乘,比不得戎马胆大,跑得却是极快……”
“这二十多骑就组建专业的斥候队吧!如此一来,全军满编后能有三千多人,足以在一场大战中起到关键作用。”
低声呢喃,王耀规划好近期目标。
他翻身拿过账本,在上面一条条计算着花销,只感到还是得赶紧搞钱。
三千军卒是威武雄壮,花销也不是一般的高。光是那每月最少七千斛的粮食消耗,就不是一个小数目。
如果没有长久稳定的经济来源,就凭自己这点积蓄根本供不了多久。
钱啊,还得是钱!
——————
翌日,军队开往安平国。
沿途路遇县城乡里,部队便会停下进行募兵。直至离开常山国时,已招募到壮丁七百,皆以分发刀枪加入训练。
踏入安平国,环境顿时恶劣起来。
官道两侧尽是枯死败黄的麦苗。行进之中,常能见到衣不蔽体的饥民尸骸。没人掩埋他们,就这么曝尸荒野……
身上爬满蝇虫,散发难闻腐臭。
一开始,王耀还准备命人随便挖个坑,起码能让这些可怜人入土为安。然而沿路尸体数以千计、延绵长远,可谓之遍野饿殍。眼见此景王耀也只得作罢。
非他铁石心肠,一二十人他可救可埋,一二千一二万真就没办法。
移开挡路的尸体,那瘦得不成人样的场景倒映在乡勇眼中,令他们感慨万千。然而开始还有震撼,随一路走去……
也就渐渐麻木了。
偶遇村庄民寨,军卒们照例前往其中募兵,然而却发现小的村落十室九空,几乎没有人影,徒留一地狼藉。
较大较为坚固的庄子还有人烟,可多半都是些瘦骨嶙峋的老人。
问青壮去哪了,老人颤颤巍巍的说‘贼人太凶太恶,当家的拖儿带女逃国都去了。自己老了没用,就留下了’。
看那不愿拖累子女的神情,见那沦为累赘的落寂,军卒们无言以对。
他们将随身携带的三日干粮分出一半,放在桌上后便快速离开了。
王耀得知骂了句浪费,并未做出处罚。还面无表情的分出自己的配额,让那几个善心发作的军卒不至于挨饿。
奇怪的是,明知这几人良善,见到可怜之人总是忍不住施以援手。
可入庄探查的任务……
却总是分到他们身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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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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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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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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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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