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顺天府在东集市闹出的动静不小,她自然也听说了。
可能是出于她和露白也曾在那里待过的原因,听说这事后,李婶既觉得庆幸,庆幸她们如今有了一处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不至于被人当做像是垃圾一样随意扔出城外。
同时,又难免有些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的悲哀无奈。
正因为她们也曾颠沛流离,无家可归,才更能体会其中的心酸与不易。
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许多人挤在同一间破屋中,企图通过那并不能遮风挡雨的屋顶和墙壁寻求庇护的感觉,至今仍是会让她在午夜时惊醒的梦魇。
他们活在这座光鲜亮丽的王城背后,犹如一群只能在见不得光的阴暗角落里苟且偷生的老鼠。
夜里,自己和旁人身上的异味交织在一起,混杂成一股难以言喻的恶臭,可这些在寒冷与饥饿面前都不算什么。
每一个地方都有剥削与压迫,有钱有势的人尚能披着一层虚伪的外衣做衣冠禽兽。
可对于连活着都是奢望的人来说,尊严体面都只是笑话。
他们不但要与死亡对抗,睡梦中也还得防着同屋的人会不会趁夜拿走自己身上所剩无几的干粮或是铜板。
白天,那些地痞会以索取保护费为由,将他们身上所有值点银子的东西抢走。
所以,他们只能顶着别人嫌弃鄙夷的眼神,不断出去乞讨。
不是没人想过去找个活计,但留在东集市那片地方的大多都是老弱妇孺,或是身有残疾的人,根本没有东家要她们。
她当初找的那个活计,也是磕破了头才求来的。
李婶压下眼中酸涩,攥着围裙边角搓了搓:“有,不过你也知道,那片地方虽只有巴掌大,却挤了不少像我们这样的人,没人管我们的死活,官府名册上更没有登记我们的名字,
人来了又走是常事,失踪个把个人大家也早就习以为常,顶多问起来了提一句,很少有人会劳神费力地去找那些不见了的人究竟去了哪……”
沈莺歌敏锐地察觉到对方情绪变化。
她握住李婶的手,试图通过这种方式给对方一些力量:“很抱歉,我的力量太微薄了。”
如果她能更强大一些,是不是就有能力让所有百姓填饱肚子,有家可回。
他们分明都是大雍的子民,却连活着都是在赌运气。Χiυmъ.cοΜ
李婶眼角隐隐有泪光闪烁,她笑着摇了摇头:“不,应公子,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你给了我和露白住的地方,还让人帮我看病,又安排露白进私塾……现在这一切如果没有你,是我们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见沈莺歌要开口,李婶慈爱地笑着拍拍她的手背:“你看,那么多人和你一样做官,甚至有很多人比你更有能力,但这些事却很少有人会做,你不愁吃穿,自己也可以过得很好,但你在见过功名利禄之后,仍然能看得到别人的苦难,这就已经胜过许多人了。”
听到这话,沈莺歌哑然失笑。
哪里是她有多么好,这桩桩件件,都是沈非愁曾经耳提面命地教给她的。
他看起来吊儿郎当,但在为人处世上很有一套,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不被人看好,便利用假身份救济穷苦,他也不在乎别人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会不会对他感恩戴德。
他只会对沈莺歌说“不论你身在何处,都要记得,你如今所拥有的一切都并非是你一人之功,而是那些支持你,爱护你的人慷慨给予的,
你是平民百姓,那这些人便是你的父母亲朋,邻里街坊,你若是一方父母官,那这些人就是拥护爱戴你的下属百姓,若是一国之君……这些人便是那千千万万的子民,不论你看不看得到,不论他们贫富贵贱,他们始终都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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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大概就是他这样的人。
沈莺歌以前也不懂,但在沈非愁去世后,她便决心成为他那样的人。
她掀起眼帘,眸中一片澄澈:“李婶,你放心,不论我身处何方,是什么样的身份,你今日说的话我都记下了,并且一定会一直做下去。”
李婶露出欣慰的笑容:“诶,应公子是个好人,我明白,至于你说的那些失踪的人……我也知道的不全,只能先把记得的告诉你。”
“好,您说。”
沈莺歌从露白做功课的书案上取来纸笔,将李婶提到的人名一一记下。
——
从东市离开后,沈莺歌摸了摸揣着纸张的胸口,只觉得那里沉甸甸的。
不过是几页轻飘飘的纸,但那上面记录的每一个名字都曾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甚至有的人连家乡在哪都不清楚,没人知道他们经历过什么,他们留下的痕迹也早已湮灭,可他们确实都真真切切的存在过。
沈莺歌派出去的锦衣卫已经回到北镇抚司,一见她进门,便立即赶上来复命。
“应百户,属下已跟上头打过招呼,您可以进诏狱提人了。”
沈莺歌掩去思绪,点了下头:“好,辛苦你了。”
她去拜访李婶之前,也并没将希望全部寄托在这上面,不过走这一遭,能得到点线索就已经很值了。
而剩下的……就要问问那个半死不活的地痞王大了。
他们那群人常年盘踞于东集市,有什么风吹草动应该都逃不过这些人的耳朵,知道的远比那些居无定所的流民多。
这一点,沈莺歌也在李婶口中得到了证实。
诏狱内仍是一如既往的阴暗潮湿。
簇簇火光照亮幽长走廊,腥臭血气前赴后继的往鼻腔里灌,脚落在石板地面上时,隔着靴底都能感觉到淤积在上面的黏腻血迹。
好在沈莺歌已不复第一次来诏狱时那般忐忑不安。
如今就算她心中再不适,也能板着脸做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了。
王大被锦衣卫从囚牢中带出,随手丢在地面上,束缚手脚的沉重镣铐发出一阵哗啦哗啦的声响。
在容久手中趟过一遭的人,早已看不出个人样。
他浑身散发着恶臭,血痂混着黄黄白白的不明物体糊在身上,若是不仔细看,与被人丢在角落里的一堆垃圾没什么不同。
沈莺歌强忍着想要后退的脚步,皱了皱眉:“王大,我今日来只问你一件事,你若老实答了,可免受皮肉之苦。”
听到有些熟悉的声音,那瘫在地上生气寥寥的人动了动。
王大透过凌乱的头发,恍恍惚惚地睁开眼。
然而,当他看清沈莺歌的面容时,双眼猛然睁大,迸发出怨毒的暗芒。
“是……是你!都是因为你!我才会变成今日这样!”
说着,他不知从哪找回了些许力气,嚎叫着就要朝沈莺歌扑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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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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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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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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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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