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还有这个!”沈莺歌打开赵百泉给自己的那个木盒子,一脸献宝似的递到他面前:“你看!听说是特意求来的护身符!”
方方正正的木盒里垫着一块绸布,上面放着一对红绳编织的手环,每根手环上串了一颗雕有纹路的檀木珠子。
沈莺歌看不懂上面的纹路代表什么,但既然是从寺庙里求的护身符,想必与佛家有关,她觉得有机会可以去问问白悟念。
“这是……”容久的视线落在上面,目露犹疑。
沈莺歌把赵百泉和小鱼的话原封不动复述了一遍,末了还稍显惆怅地叹了口气:“也不知他们以后会怎么样……小鱼那么好的女孩子,不该被钱东林那样一个人渣毁了一生。”
他已经害得她家破人亡,一无所有,要是连追求幸福的权利都因此被剥夺,那对小鱼来说未免太过残忍。
虽然她并不认为女子一定要将自己的幸福寄托在另一个人身上,但她也看得出来,小鱼对赵百泉并非全无情意,因此不该在她做出选择之前,就将另一条路堵死了。
容久哭笑不得地看了她一眼,又重新将目光落在手环上。
“你是说这东西又能当护身符,又能保佑有情人白头偕老?当真不是那寺庙为了多收香油钱在诓他们?”
沈莺歌:“……”
这人怎么这么不解风情!
她嗔怪地瞪了他一下,哼了一声,自顾自地拿出其中一条戴在手腕上,调整好尺寸后为防被有心人看到,还特意往扎紧的护腕里塞了塞。m.χIùmЬ.CǒM
活动了几下手腕确认不会掉出来,她才抬眼瞥向容久,气哼哼道:“所以你到底要不要?”
容久不假思索地一伸手:“……要。”
沈莺歌这才收起故作生气的表情,拿出另一条帮他戴在手腕上,并贴心叮嘱道:“你记得小心点,别被其他人看到了。”
闻言,容久眉头一皱,有些不满地嘀咕:“……这都要瞒着。”
知道他一直对隐藏两人关系的事心怀郁结,沈莺歌便往过凑了凑,好声好气地劝他:“好事多磨嘛!等我们都做完了自己想做的事,就撂挑子不干了!一起归隐田园怎么样?我还有好多地方都没去过,到时候可以一起去江南赏花,去瑶疆品尝菌子,听说漠南那边有一望无垠的大漠,入夜后星河万里,美不胜收!”
听着她天马行空的想象,仿佛真的有那样一幅幅画面在眼前铺陈开来,容久原本还稍有不虞的神色也渐渐缓和。
他捻着手腕上的珠子,眸光柔软如水,语气却带着惯常的揶揄:“你只是想去游山玩水,顺便解馋吧?”
“哎你这人!看破不说破!”沈莺歌愤愤地甩过去一个眼神。
容久垂目轻笑了下,附和道:“好啊,到时候带你去青河城,那里的酥酪很好吃。”
正收拾着包袱的沈莺歌头也没抬,随口问道:“你怎么知道?你去过那里?”
“嗯,我在那里出生。”容久轻飘飘抛来一句,仿佛那只是什么无足轻重的事。
沈莺歌手上动作一顿,蓦地抬头。
她从未去过青河城,只在别人的谈论中听说过几次。
据说那里地处漠南境内,临近关隘,与之前去南岐时途经的乌兰城离得倒是不远。
但让她真正感到震惊的不是这个。
这还是容久第一次主动提及过去的事,从前每次她想要试探时,对方都是讳莫如深的态度,渐渐的,她便不再追问了。
沈莺歌觉得,每个人都有不愿提及的过去,有不忍揭开的伤疤,她有勇气对容久和盘托出,是因为她背后有许多支持她的人。
而他似乎一无所有。
她不喜欢以己度人,那太狭隘,也太自私了。
既然他不愿意说,她也不介意当一个称职的陪伴者,陪在他身边等到他愿意说的那一天。
等到过去真的成为过去,等到伤疤愈合,不管要等多久,哪怕岁月变迁,有一日他们白发苍苍,即将携手共赴黄泉时再听到也没关系……
可她从未想到,会在这样一个稀松平常的日子里听到这句话。
似乎是她沉默的有些久,容久目光一转,看着她呆头呆脑的样子忽地笑出了声。
“怎么这个表情,难不成你以为我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他打趣着。
沈莺歌连忙低下头,迅速调整好心情和神态。
她把手里的包袱系好放到一边,双手都不知该怎么放才能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紧张。
“那……青河城很美吧?”她小心翼翼地问道。
车轮辘辘碾过地面,偶尔随着地面碎石咯噔一下。
容久的目光停留在虚空中的一点,像是陷入了回忆。
“嗯,很美,虽然比不上你说的江南水乡,也没有所谓的大漠风光,但还是很美……”
他垂下眼帘,眉目不自觉间放松下来。
“那里四季分明,因为靠近荒漠,春秋季时风沙会有些大,不常下雨,但冬天会下很大的雪,银装素裹,白雪皑皑,有时晚上睡一觉醒来,推开窗便能看到被积雪包裹的世界……”
沈莺歌专注地盯着他,生怕遗漏一字一句。
“夏天的时候,我们会在院子里的空地上支几锅炭炉,把腌好的肉架在上面烤……青河城的冬夜很冷,比雍景城还冷,冷得刺骨,但那时我们会躲在屋子里,地龙将整间屋子烘得暖融融的,母亲会让下人提前准备好食材,等我和回去就会一起涮着吃……”
琥珀色的眸子里暗光流淌,怀念又哀伤。
“父亲不常回家,不过他每次回来我们都很开心,不仅是因为他会带一些青河城没有的东西当作礼物送给我们,他还会给我讲一些或离奇或真实的故事,教我功夫的第一个师父也是他,”
说到这里,容久像是想起了什么,忍不住弯起嘴角。
“别看他平时对母亲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永远一副好脾气,但对我一直很严厉,跟他切磋被打得鼻青脸肿是常事,偶尔伤得重了,好几天都下不了床。”
沈莺歌想起自己小时候习武偷懒的事,不禁面上一哂。
想到容久的性子,她不禁问:“那你岂不是得夜以继日地用功练习了?只等着有朝一日让他也尝尝成为手下败将的滋味?”
容久唇角噙着的笑意愈发明显,略一点头:“嗯,我那时很不服气,趁他不在家时,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拆成三十六个时辰来用,可还是不行,不管我怎么努力,都还是打不过他……”
“后来……”他的笑容忽地一滞,眼里的光也冷了下去:“后来家里出了事,还没等到我打败他的那一天,他们就都不在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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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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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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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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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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