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沈莺歌容久>第414章 告别
  第二日一早。

  沈莺歌出门时恰好碰上了同样准备离开的花麓。

  她打量了一眼:“你的腿伤好了吗?怎么出来了?”

  少年一抬眼看到她,顿时愣了下。

  他犹如惊弓之鸟般谨慎地环顾了一圈,发现那要命的大太监不在之后,才松了口气。

  花麓挠了挠刺猬般支棱着的短发,目露迟疑,似乎因为睡觉不太老实,乱丛丛的发顶中还翘起一缕头发,显得有些滑稽。

  “我……我准备走了。”他小声道。

  “你要走?”沈莺歌对此倒是不甚意外,只是问:“去和姜嬷嬷道别了吗?”

  花麓像只流浪小狗似的耷拉着脑袋,摇了摇头:“不了,我们本就萍水相逢,也没什么可说的。”

  可他知道,其实自己是不敢面对姜嬷嬷。

  前一阵兵荒马乱,他尚可厚着脸皮留下照顾对方,以偿还恩情,但现在此间事了,他去道别时,若是对方问起他要去哪,做什么,他该如何回答?

  什么神偷,说得好听点是“梁上君子”劫富济贫,说得不好听了,其实还是个偷东西的。

  花麓见多了各种上不得台面的勾当,自己虽不像那些杀人越货的家伙一样毫无底线,但那也只是矮子里拔将军,自欺欺人罢了。

  因此他也懒得解释,说出来倒像是装可怜博同情一般。

  沈莺歌叹了口气:“从前我抓你,是职责在身,而现在也一样,我身为锦衣卫,断没有看着贼人从我眼前溜走的道理。”

  闻言,花麓登时一激灵。

  他退了两步,迅速遮过眼底那点失落,神色戒备:“我知道,这个结果也在意料之中,你要抓便抓,不过我可不会站在原地等你过来。”

  他双腿肌肉紧绷,一双眼睛盯着沈莺歌,随时准备等她一有动作,自己扭头就跑。

  沈莺歌挑了下眉,站在原地没动:“不过呢,于私你救了我一命,我理当偿还,于公……你提供了重要线索,也算将功折罪。”

  蓄势待发的花麓浑身一顿,摸不清她究竟是个什么意思,紧张兮兮地等着下文。

  “不如这样吧,”沈莺歌唇角一勾,挑起个狡黠弧度:“之前鸦青他们来时把姜嬷嬷的院子弄得一团糟,我们正准备重新修缮,反正这些人也是你招来的,不如你就去帮忙吧,等院子重新修缮好之后,我再抓你。”

  花麓神色古怪地瞅了她半晌,狐疑道:“真的?”

  沈莺歌笑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踟蹰片刻,花麓收了准备逃跑的架势,点头:“好!说话算话!那我走了。”

  说完,他像是生怕对方反悔一样,头也不回地溜了。

  沈莺歌望向院门,无奈笑着摇了摇头。

  吱呀一声,主屋的房门打开了。

  容久从里面走出来,看了眼花麓离开的方向,调侃道:“其实你是故意给他机会逃走吧?”

  怎么还偷听别人说话呢,沈莺歌腹诽道。

  她理直气壮地一抬下巴:“我这是合理使用劳力,他一个大小伙子整天飞檐走壁算怎么回事?不如去盖房子,体会一下劳动的辛苦。”xiumb.com

  至于等房子盖完,花麓能不能在他们赶到之前逃走,那就看缘分了。

  “对了,”她看向容久问:“我准备去买点东西,之前打斗时损坏了姜嬷嬷家不少东西,你要一起吗?”

  原本他们是想直接置办一套新院子让姜嬷嬷住进去,也算是还了之前借宿的恩情。

  可惜姜嬷嬷却没同意。

  老人似乎总是对长久生存的地方抱有难以言喻的感情,那个小院子虽然破败,但她在那里面度过了自己的大半生。

  她十几岁时便与丈夫成婚,操持家事,看着两个儿子从那么一丁点,到渐渐长大成人,后来丈夫与大儿子先后去世,小儿子继承兄志,远走他乡入了军营。

  那间小小的院子承载着数不清的回忆,喜怒哀乐仿佛枝头绿叶,层叠茂密。

  她像一棵缓慢凋敝的老树,根扎在那里,便把一辈子都留在了那里,从此风霜雨雪,她都静静守着一方院落,翘首以盼那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归来的儿子。

  容久思忖了下,道:“我还有事要出去一趟,你先去吧,忙完若还早,我再去找你。”

  沈莺歌颔首:“好,那我走了。”

  ——

  治灾任务如火如荼进行着的同时,锦衣卫也从霁城通往泸州的关口将钱通判抓了回来。

  他满脸黑灰,穿着一身打了好几个补丁的破布衣裳,头发里还欲盖弥彰地插了两根干草,锦衣卫找到他的时候,他正混在一群乞丐里,意图伺机逃离霁城。

  开堂问案的三日后,钱东林及钱通判一干人等被拉到菜市口砍了脑袋,围观百姓无一不拍手叫好,欢呼雀跃。

  而廖同知及鸦青等人,则要带回雍景城,等候弘光帝发落。

  姜嬷嬷的院子本就不大,两三日便拾掇得差不多了,花麓也不负众望,在罪魁祸首们伏诛的那天夜里,悄然离开了霁城。

  又过了几日,朝廷派来接手霁城事物的官员也和第二批赈灾粮款一起抵达。

  此人之前一直在淮州做知州,多年来勤勤恳恳,深受当地百姓拥戴,是个真正为国为民的好官,这次来霁城,也算是沈阙看在他多年劳苦功高的份上,破例超擢,连升两级。

  有之前做知州的经验,他对霁城的事务熟悉得也很快,没用两日便上手了。

  而随着他的到来,容久与沈莺歌一行人也终于圆满完成了任务,准备次日一早起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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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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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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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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