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大学学的是文秘专业,找工作时也以此为方向。

  很快就顺利进入一家在京都赫赫有名的传媒公司,成为了一名实习秘书。

  那家传媒公司名叫华耀传媒,而她的顶头上司,正是华耀传媒的上门女婿,重俊峰。

  在华耀传媒,重俊峰是一个传奇。

  以至于钟毓秀明明对他的八卦不感任何兴趣,却总是会有意无意的听到其他秘书对他的讨论。

  在她们眼里,重俊峰长得帅,学历高,工作能力强,还是个脾气温和又顾家的好男人,简直打着灯笼都难找。

  不愧是能够俘获华耀传媒大小姐的芳心,成为华耀传媒上门女婿的男人!

  可钟毓秀却觉得,华耀传媒的大小姐明明有这么好的学习环境,为什么不试着自立自强,自己来管理公司?

  她就不怕哪天重俊峰变心了,把原本属于她的公司占为己有?

  毕竟像这种吃绝户的事,在钟毓秀贫穷落后的家乡屡见不鲜。

  而重俊峰又和她一样,是从泥地里摸爬滚打着走出来的。

  在那样一个对男性无限宽容,对女性无比苛刻的畸形的人情社会中长大,她很难相信重俊峰真的像其他秘书讨论的那么好。

  即使他受过正规的高等教育。

  也正是因为这份怀疑,让钟毓秀穿透其他秘书施加给她的‘对重俊峰比大气层都厚的滤镜’,发现了一些和他表现出来的人设完全不符的蛛丝马迹。

  比如:一個脾气温和又顾家的男人,居然天天不回家。

  又比如她在给他送文件时,无意间瞥到的、粘在他肩膀上的一根酒红色的卷发。

  而印象中,华耀传媒的大小姐,也就是他的妻子,养着一头乌黑茂密的长直发。

  所以那根酒红色的卷发不可能是她的。

  钟毓秀以为自己终于抓到了可以证实自己猜想的关键性证据,兴冲冲的把自己的发现分享给其他的秘书,想要打碎她们对重俊峰的恋爱滤镜。

  结果却收获了一堆白眼儿。

  “像重总这种事业有成的男人,分分钟几千万入账,不回家不是很正常吗?”

  “我要是有个这么能赚钱的老公,我巴不得他天天不回家,我一个人拿着钱在家里想怎么潇洒怎么潇洒~”

  “男人嘛~尤其是这种长得又帅又多金的男人,走到哪里都会有女人主动投怀送抱的,身上沾根儿头发不是很正常嘛,说不定重总拒绝了呢?”

  “就是啊毓秀,你未免也太大惊小怪了吧?不说外面,我们这儿不就有现成的酒红色长卷发吗?说不定那根儿头发就是她掉的,飘着飘着就粘到了重总的身上。”

  此话一出,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的看向办公室里唯一一个顶着一头酒红色长卷发的姑娘。

  她皮肤白皙,妆容美艳,基础款的白衬衫和包臀裙都难掩前凸后翘的好身材。

  如果钟毓秀没有记错的话,她最近似乎出入重俊峰办公室的次数比以往都要频繁,重俊峰参加饭局和出差时,也经常带着她。

  其他人也很快就想到了这一点,意味深长的怪叫了几秒钟后,便将长发姑娘团团围住,兴致勃勃的向她打探:

  “老实交代,你是不是背着我们和重总有一腿儿?”

  “隐藏得够深的啊你,重总都给你什么好处了?说出来让我们羡慕羡慕?”

  “重总他私底下对你怎么样?是不是像绅士一样温柔?”

  面对她们的拷问,红发姑娘只红着脸摇头:“没有的事儿,你们别瞎说。”

  然而没过多久,她就升职了。

  可是她的工作表现在重俊峰所有的秘书里,并不算突出。

  这进一步证实了钟毓秀的猜想。可是其他秘书对重俊峰的滤镜不仅没被打破,反倒还有些期待类似的幸运能够降临到她们头上。

  简直无可救药。

  红发姑娘走后,她剩下的工作全都由钟毓秀来负责交接。

  也因此,她出入总裁办公室的次数也开始变得频繁。

  重俊峰也总是带她出席饭局、出差。

  尽管每次出发前,她都会收获周围很多秘书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但钟毓秀很讨厌陪重俊峰参加饭局,更讨厌和他一起出差。

  因为在那种场合里,她仿佛只是重俊峰带过去的一只小宠物,任何人都可以开口逗两句,上手摸一摸,甚至想要以醉酒为借口对她行不轨之事。

  而重俊峰不仅不会阻拦,甚至连他,都是这些龌龊的人中的一员。

  钟毓秀讨厌这种人格被别人踩在脚下,肆意侮辱践踏的感觉。

  可是毕业在即,她又担心如果贸然辞职,会影响她的实习证明。

  只好一边在心里劝自己:再忍一段时间,等拿到实习证明后就辞职。

  一边以各种理由躲着重俊峰,让其他人代替她去出席饭局,陪重俊峰出差。

  实在躲无可躲时,才硬着头皮去个一两次。

  就这样,她平安无事的熬到了实习期满。

  返校的前一天晚上,重俊峰组了个饭局,欢送他们这批实习生。

  钟毓秀想着都最后一次了,不参加不太好。而且现场还有很多别的实习生,只要她不喝酒,不往人少的地方跑,应该也不会出什么意外,就去了。

  饭局的气氛很热烈。

  实习生们被压迫了这么久,如今终于摆脱了‘华耀传媒员工’的这层身份,再也不怕得罪重俊峰这个顶头上司,全都变得无法又无天!

  他们合起伙来轮流灌重俊峰酒,直接导致菜还没上齐,重俊峰就已经醉到神志不清。

  他攥着钟毓秀的手腕一直说胡话,惹得在场的人全都怪笑着调侃她:

  “可以啊毓秀,什么时候的事儿啊?”

  “也不知道前段时间是谁天天拜托我帮忙给重总送文件,搞得我还一直以为伱是不是对重总有什么意见,这怎么一转眼的功夫,手都拉上了?”xiumb.com

  “你们懂什么,人家这叫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钟毓秀被膈应得脸都要绿了。

  偏偏重俊峰握着她手腕的手跟铁钳一样,怎么挣都挣不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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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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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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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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