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憬琛说完,头也不回的出了房间。
他永远都不会原谅重俊峰,也不会替他的妈妈和外公外婆原谅。
他就是要让重俊峰带着愧疚、遗憾和对在下面等着他的华宛月一家的恐惧离世。
这一切都是他这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应得的,这是他的报应!
房间里。
望着儿子愤然离去的背影,重俊峰满脸苦笑。
连微弱的呼吸都因为情绪起伏太大而短暂的急促了一会儿。
一直到呼吸再次恢复平稳,他才又望向重明赫,有气无力道:“明赫,你也先……出去吧,我想和你妈妈……单独说会儿话……”
重明赫点点头,转身出了房间。
房门被他轻轻带上之后,重俊峰才颤抖着枯瘦如柴的手,覆到了钟毓秀的手上。
“毓秀啊……”他喃喃道:“这些年真是苦了你了……”
“我不是个好丈夫,也不是个好爸爸,更不是個好上司……”
“谢谢你给了我一个还算温暖的家,我最近……总忍不住回忆我们当年的事,我在想,如果当初我没有做出那样的事,伱现在会是什么模样?我现在会是什么模样?这个家又会变成什么模样?”
“想来想去,我想的头都大了,也还是没有答案。但是我不后悔,把你留在了我身边……”
他絮絮叨叨的说着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像是在走马灯一样。
钟毓秀怔怔的听着,思绪也跟着他一起飘回了当年。
她来自一个经济落后的小县城,父母都是小职员,家里还有一个比她小几岁的弟弟。
家里的日子说差,比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只能靠天吃饭的农民要好一些,说好,又远远比不上遥远的大城市里的人们的生活水平。
在这里出生的女孩,幸运的可以读上几年书,认识几个字,会写自己的名字。
然后辍学回家,先帮衬着父母干几年活,等到年龄一到,就相亲、订婚、结婚、生子……
重复着上一代人的悲剧,直到咽气。
而不幸的,连读几年书,认几个字,会写自己的名字的资格都没有。
出阁前在家里当牛做马,出阁后去别人家当牛做马,一辈子浑浑噩噩的,直到咽气才能够得到解脱。
钟毓秀是幸运的那个。
那个年代的男男女女大都早婚早育,她出生时父母还都很年轻,劳动能力处于人生中的顶峰,连带着家里的经济条件也比较宽裕。
所以她一到上学的年龄,就被父母送进了家附近的小学。
在全国统一的课本里,她看到了一个与自己所处的环境截然不同的世界。
她很向往那个世界,她梦想着等到自己长大后,也能过上那样的生活。
于是按照老师们的要求,发奋读书。
在她进入小学的第二年,她的弟弟出生了。
家里的经济条件也开始急转直下。
原本她的父母两个人都有收入,每个月的工资发下来,除去一家三口的日常开销,还能有点结余。
现在她的母亲因为要在家里照顾弟弟,短时间内没办法再出去工作,而光凭她父亲一个人的工资,又很难支撑起一家四口的生活。
于是他们把主意打到了钟毓秀的身上。
他们想让钟毓秀辍学回家照看弟弟,这样母亲就可以继续出去工作,钟毓秀的上学开销也可以节省下来,给弟弟买奶粉。
钟毓秀自然不同意。
甚至不止一次哭着质问父母:“明明是因为有了弟弟,妈妈才不能出去工作的,为什么不能牺牲掉弟弟,而是牺牲我?”
父母便会以‘你是一个女孩,和男孩不一样’来开头,告诉她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女孩,应该做的那些事。
她要温柔,要懂事,要听话,要奉献,要牺牲自己的一切,来维持这个家庭的正常运转。
可是钟毓秀还是不懂,她和弟弟不都是一样的人吗?为什么爸爸妈妈在逗襁褓里的弟弟时,总会说希望他长大后能有出息,成为一个坚强勇敢、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而不管她说什么,她的爸爸妈妈都自有一套逻辑来堵她,仿佛她生来就应该低人一等。
钟毓秀没办法,就只好放出狠话:“我不管!我就是要上学!你们要是不准我上学,我就把弟弟扔了,自己也离家出走,我要去大城市,永远永远都不回来了!”琇書蛧
而回应她的,是来自父母的一顿毒打。
时至今日,钟毓秀还很庆幸。
幸好弟弟在爸爸妈妈的眼里足够重要,重要到他们不敢拿他冒一丝险。
所以她的妈妈最终没有出去工作,钟毓秀也没有辍学。
每当家里穷得快要揭不开锅,爸爸妈妈想要把主意打到她的身上时,她就会拿弟弟来当自己的护身符。
凭借着父母对弟弟的珍视,她一路从小学升到初中,从初中升到高中。
读过的书越多,她对外面的世界就越向往。
她把这份向往化作动力,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京都的一所大学。
她终于来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现代化大都市,也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过上了小时候想都不敢想的美好生活。
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也为了自己能生活得更滋润,她的课余时间全都用来做了兼职。
赚到的钱不算多,但改善她的生活绰绰有余。
日常生活得到保障之后,她很快就从刚入学时那个面黄肌瘦的小姑娘蜕变为肤白貌美的大美女。
土得掉渣的审美也在周围其他同学的影响下,逐渐改善。
到大三那年,她已经变得和那些自幼生长在大城市里的姑娘没什么两样。
也有了交往的对象。
对方是土生土长的京都人,家里和京都那些富豪们比起来,算不上有钱,但对于钟毓秀来说,已经足够殷实。
他们感情很好。
也一直计划着等到毕业后,先奋斗几年,在社会上站稳脚跟后,就谈婚论嫁。
大四那年,钟毓秀一边忙着写毕业论文,一边找实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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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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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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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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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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