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连忙推了一把妍姐儿的后背,“你婶娘叫你呢,还不快过去。”
她知道大孙女心里怨气未消,可她私心里仍是盼着三个孩子能跟罗明珠更亲近一些。
毕竟大儿子夫妻俩已经不在人世,往后抚养孩子们长大、为他们操办人生大事,都要指望小儿子夫妻俩。
如果孩子们能跟叔父婶娘亲近些,那二人想必也会更上心一点。
妍姐儿抿着嘴唇,跟在罗明珠身后。
罗明珠领着她来到自己的房间,从桌子上拿起一卷新的红头绳,还有两个拳头大的粗白瓷罐子,加上一个巴掌大的小布囊,推到妍姐儿的手边。
“喏,这是给你和萱姐儿的,看看喜不喜欢。”
妍姐儿抬头看了眼罗明珠,复又飞快地低下头去,拿起一个粗白瓷罐子,揭开上头的红布封拔开木塞。
“这是?”
她有些不敢置信地抬头,眼神饱含着疑问惊诧。
罗明珠温柔地笑着说道:“我听店铺老板说,小女孩儿们现在都用这种膏脂擦手擦脸,坚持使用能让皮肤又白又润。”
“你和萱姐儿虽然年纪还小,但早点开始养护自然更好些。”Χiυmъ.cοΜ
实际上坚持用灵泉水洗脸,效果可能比这劳什子润肤膏更好呢。
但罗明珠考虑到小姑娘家家的,都有些爱美的心思,润肤膏和清水对他们来说,感觉是不一样的。
再则有润肤膏做掩护,灵泉水的功效便不容易暴露了。
以后皮肤白白嫩嫩的,别人也只会以为是常年使用润肤膏的缘故。
原本罗明珠是想给全家都买的,但是想了想,李氏冷不丁有钱,不见得能马上接受这样‘大手大脚’的生活。
而杜泽谦一个大男人,应该也接受不了满脸香喷喷的味道。
至于勉哥儿,罗明珠倒是也带了一罐给他。虽然他不一定会喜欢,但如果问都不问就落下他,罗明珠怕孩子心里委屈。
到时候拿给他试试,如果他不喜欢,正好就拿给李氏用。
妍姐儿虽然才九岁,但小女孩爱美都是天生的,对这种泛着甜腻花香味儿的润肤膏简直是爱不释手。
“这个……真的是给我的吗?”她小声问道。
罗明珠点头确认,“当然是给你的,不然我为什么叫你过来呢。还有那个小包,你打开看看。”
妍姐儿解开小布囊的带子,将里面的东西掏出来。
“哇——”她小小地惊呼了一声。
躺在她手心里的是两对一模一样的发梳,彩色的丝线缠出蝴蝶和花朵的形状,底部坠着丝线缠绕的小绒球。
虽然工艺略显粗糙,可因为颜色鲜艳,样式新颖,在妍姐儿看来简直漂亮得不得了。
罗明珠从妍姐儿手里拿过一对发梳,帮她插在了头顶两侧的发髻上。
“真好看,”罗明珠仔细端详着笑言道,“发梳好看,人长得更好看。”
“这是江南那边刚传过来的新样式,你和萱姐儿一人一对儿。”
妍姐儿直直僵着,头上插了一对发梳之后,脖子简直都不会动了。
罗明珠拿过一面新的铜镜递给她,“你自己照照看。”
妍姐儿接过镜子,小心翼翼揽镜自照。铜镜里映出模糊的人影,头上鲜艳的发梳倒是能看个七七八八。
她小心地微微晃动着脑袋,发梳坠着的小绒球跟着一起晃。她伸出小手轻轻摸了摸,忍不住高兴地咧嘴笑了。
罗明珠笑意温柔和善,“我新买了鲜亮的布料,让奶奶给你们做条新裙子穿。”
“到时候你们俩就是大柳树村最漂亮的姐妹花。”
妍姐儿眼神定了定,轻轻地慢慢地把发梳从头上取下,缓缓放到桌子上,往罗明珠的方向推了推。
“嗯?怎么了?不喜欢吗?”罗明珠疑惑地问道。
妍姐儿摇摇头,眼神恋恋不舍地看着发梳和润肤膏,“喜欢,但是这很贵吧?还是……还是退掉吧。”
罗明珠向后倚靠着桌子神态轻松,“没多贵,再说你不是看到了么,家里有钱了,要不然我能买那么多吃喝吗?”
妍姐儿低着头嚅嚅,”有钱了也要省着花。以后你和小叔还要生小孩儿,留着养小弟弟小妹妹吧。“
罗明珠:……
孩子,虽然你很懂事,但是你操心的有点多了。
“我跟你小叔生孩子的事儿还早着呢,这不是你一个小孩子需要操心的事儿。婶娘给你买就证明有余钱有实力,你不用有心理负担。”
“我还自己做了几个蝴蝶结的发带,你拿去跟萱姐儿分着戴吧。”
罗明珠轻轻摸了下妍姐儿的头顶,怕她感到不适,一触即收。
妍姐儿犹豫了片刻,终究是心中的喜欢占了上风。她把东西都抱在怀里,想要立刻去找妹妹分享。
走到门口时,她停住脚步回头,“婶娘,我以后可以帮你干更多的活儿,可不可以别再卖掉我了?”
似乎是鼓足了全部的勇气询问一个答案,如果不能得到满意的回答,只怕余生她都要缩在自己的壳子里不敢再探出头。
罗明珠笑了,毫不犹豫地回道:”当然不会再卖掉你,更不会赶你走。这就是你的家,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我保证。“
妍姐儿与她对视片刻,终于慢慢点了点头,嘴边弯起一个小小的弧度。
看着小姑娘忽然轻松蹦跳着的背影,罗明珠会心一笑。
以后这孩子应该会渐渐放下差点被卖掉的阴影吧。
罗明珠想了想,现在杜家所有人几乎都对自己改观了,手里也有了本钱,应该考虑一下更长久些的打算。
仅仅靠种那几亩地是不够家里花销的,最多也就是能解决全家的口粮,而且还得看年景是不是风调雨顺。
尽管手里的钱省着花能花挺久,但坐吃山空总是让人觉得心里慌慌的。
可惜一时半刻她也想不到能做什么小生意,这事儿还得从长计议。
收起发散的思维,罗明珠看了看天色,起身去厨房做猪肝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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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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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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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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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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