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如今才五月,身为新帝卫茗徵要为父守孝三年,三年内不得婚嫁同房,因此沈飞阳除了在典礼上露了个脸,做恭顺侍奉状陪王伴驾,接下来就没她什么事了。
然而沈飞阳觉得长安没自己的事儿了,正打算收拾行李去西南,大衍朝堂上却又掀起轩然大波:
新帝登基七日,便要下旨封赏自己的弟弟和君侍为王,朝野哗然一片,一下子没看懂新帝这番操作,上疏劝谏的折子犹如雪花般飞到了卫茗徵的龙案上。
连同卫茗徵朝会时所言伐楚之事,都未能在朝上激起太大的水花,户部尚书甚至沉浸在女帝要封异姓王的消息中,没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跑到新帝面前哭穷。
“圣上这手暗渡陈仓,真叫老夫叹为观止啊。”魏龄下朝后,领着自家女婿走在相府花园内,一边捋着胡须一边若有所思道。
沈飞昭原以为储君登基前只是为了拉拢岳丈,才宣自己的妹子以男子身份入宫,未曾想竟是在这等着呢。
眼下消息传出,天下人只会盯着大衍将要出个江湖人出身的异姓王,而非衍朝欲要伐楚之事——不如说,只是当下转移视线而已。
此事发酵后,衍楚之战一旦开始,却是对离楚大大的不利。
莫问心一人深入北洲腹地,砍下了皇帝的脑袋,新帝便给她封了王。若是与楚开战,要是有哪位狠人刺客闯入宫中,摘了离秋染的脑袋,那是不是也有封王的希望?
最最重要的是,郢都外莫问清一人力战南楚四杰,四位泉龙境供奉无一生还,虽然现在楚国又宣布了皇室内有玉龙境供奉在,但终究还是防卫空虚的,毕竟眼下供奉只有赫兰心一人,而楚地还没来得及请到新的供奉护卫皇城。
要是谁家有个隐藏的玉龙境高手出山,跑到离楚皇室牵制赫兰心,那岂不是封王拜爵指日可待?
至少,就算没有江湖人士胆子大到真敢进宫刺杀,光是这种可能性,也足够让离秋染每晚睡不好觉了。
“岳丈,若是南楚也以王爵厚禄为赏,欲行行刺之事……?”沈飞昭想到此处,觉得新帝如此行事有些冒险,魏龄却摇摇头说道:
“难道只有离楚有隐藏起来的玉龙境,我大衍便没有了吗?”
北地打仗打了近百年,朝廷也没被财政问题拖垮,也许大衍没有大楚看上去富饶,但家底可比楚深厚多了。
“哼,且看着吧。”魏龄笑道,“说不准我朝真的能出一位堪比太祖的明主呢?”wWW.ΧìǔΜЬ.CǒΜ
封王之事,卫茗徵同朝臣们拉了半个月的锯,才最终敲定下来。最终结果是卫茗徵以莫问心不参政、不从军、不世袭、不建府、不封地为让步,使得满朝文武最终同意了封王之事。
然后她反手就将自己曾住的长公主府赐给了沈飞阳为王府,每年白领近万两的薪水不说,沈飞阳还白得了一处豪华宅院,她感激涕零到差点喊一句谢谢老板,晚上含泪吃了三大碗浆水鱼鱼。
第二天一早,她就挎着伏魔刀、断龙剑、卫茗徵赏赐的玉笛,还背上了大师姐生父的铁鞭子,收拾行李就从长安溜了。
原因无他,卫茗徵真的给她封了个靠山王,她感觉有点羞耻,留了信请她别忘了李氏的事情,然后直接跑路。
卫茗徵得知她出城了的消息,也不生气,只是笑了笑,吩咐黑羽卫时时汇报沈飞阳的动向,继续忙自己手头的事去了。
沈飞阳骑马离了长安城,原本想着去寻师姐,将她父亲的鞭子归还给她,但新邑之围早已解决,又不知师姐现下身在何方。
再想起蓝沄剑走时匆忙,似乎家中之事紧急,便决定还是先去西南走上一遭,启程之前她还是先寄了封信到新邑,告知了四师兄自己的去向,叫他们莫要担心。
结果沈飞阳走到巴州,才知自己封王之事已传遍天下,沈飞阳心想,等回了佚名门,希望到时候师姐揍她能揍得轻点。
不过料想天下人都知道了自己封王,师兄师姐们也该收到了消息,便不再忧心此事,自顾自地往南诏赶路。
她出发时已是六月中旬,巴蜀地区多雨,索性沈飞阳走前买了蓑衣,加上体质原因,一路淋着雨赶路也不会受了风寒。
她没走蓝沄剑走的那条路,而是从巴州去往筑城,打算从筑城直接到南诏首都押赤城。
只是,等她到了筑城,却遇见了一伙儿奇怪的人。
“老伯,这群人是什么来头啊?”沈飞阳彼时正坐在路边小摊上吃羊肉粉,可巧正瞧见一伙儿人抬着顶软轿子招摇过市。
原本世家子招摇过市也不算什么稀奇,只是这伙人能引起沈飞阳的注意,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身上穿着大红色的软袍,那红袍绣了业火莲花,令沈飞阳十分眼熟。
她略微回忆了下,这不是巧了吗,这群人好像正是业火教的余孽!
“小哥,听你口音不是本地人吧?你有所不知,这伙人正是业火神教的信徒,那轿子里抬着的,大约不是教内的佛爷,就是新选的圣子圣女了。”
那老者对此也是啧啧称奇,先前也没在中原听说过这等教派,因此有人说他们是从吐谷浑来的,只是若真是吐谷浑的宗教,大楚官府竟然也不管管?
沈飞阳则是抱着碗,抻着脖子看那软轿中是何人,一阵微风吹过,那软轿的窗帘掀起,影绰绰地似乎是个黄衣女子的身影。
看那女子身形,不像这几个业火教教徒那般魁梧,估计就是所谓的圣子圣女了吧?沈飞阳最不爱听的,就是宗教内所谓圣子圣女的名号。
在她看来,教派里那些有圣子圣女称号的人,和活祭用的祭品没什么差别,只不过民俗中的祭品祭神,圣子圣女却是用来祭人的。
于是沈飞阳打定了主意要多管闲事,三口两口将碗中的羊肉粉吃光,结了帐便悄悄地跟了上去。
她倒要看看,这业火教的牛鬼蛇神,又要整出什么花活儿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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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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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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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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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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