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战术,面对没有重火器的步兵方阵是无敌的!
因为骑兵始终处于高速移动的状态,面对零散的敌人他们射箭的命中率会很低,但是面对步兵方阵就不用考虑命中率的问题了。
只要射进人群里,就能造成杀伤。
其次,步兵方阵人越多,转向速度会越慢。
当前面的步兵发现对方骑兵从东面出现时,等其他人调转方向后,骑兵已经放完箭离开了。下一次可能出现在步兵的南面,也可能出现在北面。
除非步兵方阵每一面的人数都超过五百人,否则每次对射他们都是劣势。
而明军在战场上并不只用弓箭,他们会用鸟铳,手铳,甚至佛朗机铳进行攻击!
庞子晋带着五百骑兵在战场上来回厮杀,等第二次冲锋结束后,他发现顺军身后出现了一支上千人的骑兵。
不用想,那是李自成派来对付他们的。
他快速扫视战场情况,带着骑兵向勇卫营步兵身后冲去。
不是他怕了,而是勇卫营步兵将顺军步兵刚结好的阵冲的大乱,此时正是收割的好时候。
勇卫营千总李左身先士卒,带着重步兵冲向了顺军步兵。
五百步兵火力搭配十分完美。
正前方和两侧是刀牌手,他们左手拿盾牌,右手腰刀。在双层甲胄的防护下,除了火炮能给他们造成伤害外,其他火器和弓弩基本伤不到他们。
刀牌手里面是长矛兵,他们使用透甲枪或者长矛,弥补刀牌手的火力不足。
长矛兵的旁边站着火器兵,手拿鸟铳,三眼手铳或者弓弩,提供远距离伤害。
双方接触后,顺军步兵方阵一触即溃!
因为他们发现,自己手中的武器好像伤不到这些人。顺军士兵亲眼看到鸟铳的弹丸,弓弩的箭矢射在那些人身上,但那些人就是不倒。迈着整体统一的步伐,一步一步冲进了步兵方阵。
顺军士兵好不容躲过明军的鸟铳和弓弩,结果被透甲枪一枪一个的扎死。就算没死,那些刀牌手会立刻冲上来补刀。
这些人好歹是顺军精锐,被激起血性后纷纷拿起冷兵器,与明军厮杀在一起。他们挥舞着手中的武器,用尽全身力气砍向冲来的明军。
冷兵器之间的战斗并不像影视剧中的那样,一刀一个,横扫一片。
有时候确实能做到一刀杀死一个,但更多情况下需要多次攻防才能杀死对方。这时候考验的不止是士兵的体力、技能、经验和意志力,对装备的考验更加严格。
重装步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做到不防守而不受伤,并趁机给对方造成致命伤害。
一个顺军士兵趁明军不注意,将腰刀砍在明军的肩膀上。只见那个明军龇牙咧嘴的瞅了他一眼,随后挥刀刺向他腋下。他刚想抽刀回防,被另一个明军用破甲枪扎在胸口,当场死亡。
明军破甲枪齐出,逼的前面的顺军节节后退。不小心跌倒的人还没来得及呼喊,就被明军踏在脚下活活踩死。xǐυmь.℃òm
李左的五百重步兵没有遇到太多压力,他们冲击顺军步兵方阵时只需要杀死十几人,对方的阵型就散了。
队形一散,一个带两个,两个带一帮,这些顺军士兵瞬间失去了继续战斗下去的勇气,纷纷转身逃跑。
不跑还好,刚转身逃跑就遇到了明军骑兵。
这些顺军步兵在骑兵的冲锋下,十不存一。
有人被利器划破喉咙,倒在地上捂着脖子痛苦抽搐;有人被射贴脸箭,在死亡前抓着脸上箭打算拔出来;有人被马撞飞,摔倒在地后被人补刀。
更多的是被自己人绊倒,倒地后被自己人活活踩死。
整个战场上的形势瞬间发生了转变。
刚才还围攻城池的顺军纷纷调转方向往回跑,希望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地方。
轰隆!轰隆!
马蹄声由远而近,敲碎了顺军的恐惧。
他们抬头看去,发现骑兵右臂上都帮着白布!
“咱们的骑兵来了!”
“跟明军拼了,大家上啊!”
这些顺军嘴里喊着上,身体却非常老实,一个个侧身给那些骑兵让出道路。
一千骑兵齐刷刷冲向李左的重步兵。
听着隆隆的铁蹄声,看着铺天盖地尘土,以及冲向他们的死亡铁骑,李左毫不畏惧。
“列阵!”
随着他一声令下,长矛兵将长矛一头插进土里,另一头高高挑起矛头对外。剩下的刀牌兵举起手中的盾牌,挡在长矛兵的脸上和胸前。
这些人在最短的时间内组成一个圆圈,圆圈里面是火器兵和弓弩兵。
砰砰砰!
嗖嗖嗖!
双方几乎同时开火了。
顺军骑兵的箭矢打在盾牌上,射在明军的甲胄上,几乎没有造成任何伤害。
而明军的火枪和弓弩将十几个骑兵射落马下。
顺军骑兵头领见势不对,立刻拨动马头斜斜的冲了过去。
其余骑兵用明军的战术放了一圈风筝,见没有造成伤害后快速离开战场。
“踏马的!明军这伙人什么来路?怎么这么难缠?”远处的黑暗中,李自成拿着千里眼猛拍大腿。
谋士李岩拿着千里眼看了一会,有些犹豫的说道:“皇上,这就是臣之前对您说过的辽东建奴重步兵啊。”
“辽东建奴重步兵?这是什么兵种?”李自成面色凝重。
他第一次见识到重步兵的威力,不得不重视起来。
假以时日,他和建奴早晚有一战。
“辽东建奴的重步兵就是这种打法,他们骑马进入战场,列阵后将明军预先布置的拒马、鹿角搬走。随后冲进去与明军肉搏,在明军的防线上撕开口子。”
“一旦口子被打开,接下来就是建奴的大军冲锋,彻底粉碎明军的抵抗。如果明军阵型还没散,那么建奴的骑兵会进入战场骑射袭扰,给己方步兵创造机会。”
“建奴就是用重步兵在辽东杀得明军大败!”
“建奴的重步兵有很多吗?”李自成面沉似水。
“十万建奴兵,重步兵约有一成!如果甲胄足够的话,重步兵将会更多!对了皇上,这些重步兵同样善骑射,上马就是骑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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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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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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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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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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