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人,两千人!
随着冲上去的士兵越来越多,李自成也越来越着急。
这些士兵与那些百姓不同,百姓死五万、十万他都不会眨眼睛。因为就算死的再多,只要他攻下明军一座城池,就能获得补充。
而这些士兵都是他的精锐部队,死一个少一个。
阜成门旁的城墙好不容易被炸塌,此时不把握机会,明天或许就被明军修复了。
李自成一咬牙,又加了两千人上去,攻城人数达到了上万人!
战鼓声,火炮声越来越密集,李自成的眼光里散发着浓烈的残暴气息。
今日不是崇祯死,就是他李自成亡!
不等他把这个想法在脑海中固定,就听有探马来报:“皇上,德胜门被人打开了,里面冲出来一支千余人的队伍,一半骑兵,一半步兵。”
德胜门?千余人的队伍?
听到这个消息后李自成第一反应是有人投降,但很快他又否定了这个想法。
对方如果真的想投降,会直接打开城门放顺军进城,而不是带人冲出城来。
为了谨慎起见,他还是问道:“是投降的明军吗?”
“不像,末将来报信的时候他们正列队去往朝西直门方向。”
李自成思考片刻后明白了情况。
肯定是城内守军守城压力大,不得已派出千余人的队伍来到城外进行袭扰。
既然对方派出了骑兵,他也不能闲着。
想到这他吩咐道:“宗敏,派两千骑兵,让这些明军见识见识什么叫精锐!”
......
“陛下,勇卫营乃陛下亲军,应该留在城内保护皇城和陛下的安全。不到万不得已,不能派出城去与流贼作战啊!”
阜成门的门洞里,见崇祯要派勇卫营出城作战,京营总督范景文苦口婆心的劝道。琇書網
范景文有他的顾虑。
现在的情况是,虽然明军依靠城墙挡住了流贼的进攻,但也只是暂时的。
今天晚上阜成门旁边的城墙被炸开,明天晚上西直门的城墙也可能会被炸开。
勇卫营属于救火队员,如果顺军再次冲进城中,想要在短时间内解决这些人,还得靠勇卫营才行。
朱连知道范景文的顾虑,但他有他的想法。
明军一直守城,被炸塌了城墙还在守城。
表面上看虽然每天都是胜利,但一味地守城对士气影响太大了。
顺军能炸塌城墙就已然说明了问题。
守军的士气在慢慢消散,可能是今夜,也可能在明天,这些士气会消失不见。
到时候他所有的努力都将会变成一场梦。
所以他宁愿损失勇卫营精锐,也要派他们出城作战。
很快,勇卫营参将庞子晋已经整队待发。
“陛下,勇卫营已经集结完毕。按照陛下的吩咐,此次外出作战所有人身穿双甲,五百步兵五百骑兵,共一千人,请陛下发号施令!”
朱连看着庞子晋和他身后的一千人,心中有些不忍。
但,这就是战争!
每时每刻都有人死去,死在冲锋的路上总比死在温柔的梦乡里光荣。
“德胜门出,西便门进,朕亲自在西便门上给你们擂鼓,等你们凯旋!”
“末将得令!”庞子晋没有任何犹豫。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军人的职责是服从命令。
更何况他们是陛下亲军,此行即便是刀山火海,他也不有退缩半分。
他翻身上马,回头看着一千兄弟,挥手道:“出发!”
一千人马快速在城中穿梭,朝德胜门方向疾驰而去。
朱连登上西便门的城头,再次向下看去。
月光下,浩浩荡荡的顺军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城墙。
守军借着地势和天上的月光,将一批又一批的顺军永远的留在城墙下面。
而顺军只能通过明军火器射击的间隙,在城墙上留下他们来过的痕迹。
但这种情况很快改变了。
因为一支部队从北方疾驰而来,随后一分为二开始在战场上来回冲锋。
五百骑兵身穿双层甲胄,举着马刀马槊在战场上快速穿插。
在骑兵面前,没有结阵的步兵就是案板上待宰的羔羊!
明军骑兵有四大特点:软弓,长箭,快马,轻刀!
骑兵参战后第一时间并不是冲向战场,而是脱离战场。根据战场上对方步兵的站位布阵,选择一个合适的角度,提前加速冲进去。
这样才能做到快马!
庞子晋在辽东打过仗,深谙其中的道理。
他出德胜门后立刻让骑兵与步兵脱离,随后带着人迂回后冲向西直门外。
城内的守军早已得到了消息,他们为了不误伤友军,纷纷将枪口炮口对准城下的顺军,一时间城下的顺军死伤惨重。
庞子晋带着五百骑兵迂回半圈后冲进了战场。
明末时明军所用的刀被称为腰刀,是一种单手使用的长刀,结合了日本刀的一些特点,造型纤细,刀柄略呈弯曲。
这种腰刀首先被戚家军使用,也被称为戚家刀。制作精良,造型轻便,有光明如水轻如纸的美誉。
在庞子晋的指挥下,前面的骑兵用刀劈砍,依靠马匹速度的加持,他们手中的腰刀非常轻松的将顺军身上的棉甲划开,造成伤害。
有些伤势虽然不致命,但造成的心里伤害比肉体伤害要严重很多。
不等那些受伤的士兵缓过神,就被后面冲上来的骑兵划破喉咙,或被射贴脸箭死于非命。
等那些步兵反应过来,骑兵们已经冲远了。
五百骑兵宛如一把收割生命的镰刀,在城外左右挥舞收割生命。
攻城的都是顺军精锐,经过短暂的恐慌后,他们这些骑兵人数很少,于是在各自将领的指挥下开始结阵对抗。
眨眼间,漫山遍野的步兵收拢成几个方阵,一个个手拿武器小心应对。
见顺军结阵,庞子晋不在安排骑兵冲阵,而是拿出弓箭并吼道:“所有人,软弓长箭,放风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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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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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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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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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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