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从程序上是违法的,但事到如今,郑爽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郑爽既然没反对,那我就更加大胆。
我迈步走过去,拿枪口对准了文哥的下体,冷笑说道:“放心,我不会杀你的,最多只是让你断子绝孙,下半辈子做个太监吧。我是编外人员,打伤你,顶多就是罚点钱而已,刚好,我有的就是钱!”
根据警察通例,如果开枪了,就必须提交详细的开枪报告,并且接受内部调查,如果打伤了人,可能还要面临刑事处罚。
曹大华就是利用这一点,放弃了自己的警察身份,故意开了那一枪。
一是警告文哥,二是,找个借口,干脆辞职不干了。
这一枪,直接让郑爽苦心的布局全部废了。
而我现在要做的就是,逼迫文哥吐口。
我不是警务人员,不受郑爽管辖,这种事,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行了。
“货呢?”
我问了一句。
“什么货,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草泥马的,有本事就开枪打死我!”文哥瞪着眼珠子,恶狠狠的瞪着我道。
“你以为我不敢开枪?那很不好意思,你猜错了!”
我冷笑一声,突然扣动了扳机。
砰的一声,后坐力不小,震得我手都抖了一下。
文哥额头冷汗直冒,闭着眼睛,半天才睁开,看了一眼下半身,裤裆都尿湿了,但命根子还在,他顿时大大松了口气。
我这一枪打歪了,只打到了地面上,草都被烧焦了,冒出一股白烟。
我装作惊讶的样子,看了看枪口,然后又再次对准了文哥的裤裆。
这下,文哥立马慌了:“你干什么?”
“草,第一次用这玩意儿,没适应好。没事没事,下一枪我肯定能打中的。”我解释说道。
“我没事你大爷啊!你没事,老子有事啊,老子不玩了!警察,杀人了,你们到底管不管啊!曹大华,我草泥马的,你眼瞎吗?”
文哥呼吸都急促了起来,眼睛死死的盯着我手里的枪,冲着外面喊道。
但是很可惜,曹大华已经被带走了。
负责这里的是郑爽,她佯装没看到,挥挥手,让众多警务人员转身,背对着我们。
这态度,已经很明显了。
“你别怕啊,这次我肯定能瞄准了。来来来,我保证一次就好,不会让你太痛苦的。”
我笑眯眯的说着,再次对准了文哥的裤裆。
“别,别打,我...”
文哥咽了口唾沫,摆手道。
男人可以没钱,可以落魄,怎么样都好,但就是不能失去做男人的快乐,要不然的话,赚再多又有什么意思?
文哥很明显动摇了,因为我是真敢开枪,一点儿都没跟他开玩笑。
“行,最后问你一遍,为什么要坑胡亮?谁指使你的?”我盯着文哥,问道。
文哥毫不犹豫道:“这个,我也不知道。真的,我就是想随便找个替死鬼,他刚好送上来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并没有慌乱,显然是说的真话。
“老易是谁?”我又问道。
“我不认识。是真的不认识,我们都是通过接头认识的,第一次见面,我想着他也不出名,在港城社团里我都打听过了,没听过这号人。所以,我就吞了他的货。”
“那货呢?”我再次问道。
这次,文哥迟疑了,眼神躲闪着,在逃避回答。
“货呢?快点说,不然我就一枪打爆你的鸟,让你失去做男人的快乐!三,二...”
我知道他想撒谎,根本不给他思考的时间,立马爆喝问道。
文哥情绪崩溃的吼道:“别,别开枪。货在珍妮手上,她已经去接头交易了。”
“交易地点在哪?”
“金福星广场,在金福星广场,你们没来之前,我都安排好了。她们两个去交易,我在这里负责吸引你们的视线。”
文哥彻底交代了,这次,是丝毫都没有保留的。
听到这话的时候,郑爽已经走了过来,看了我一眼,说道:“可以啊,交给我们审讯的话,估计很难问出来东西。你以前做过这行?”
我摇摇头道:“没有,我只知道人在恐惧的状态下,什么都会卖的。金福星广场距离这里多远?他们已经在交易了,情况虽然变化了,但我的任务算完成了吧?别忘记了答应我的事情,现在,麻烦你安排辆车送我回去。”
“来不及了,先跟着我们走吧。”
但郑爽没有理我,说了一句后,立马拿起了对讲耳麦,冲着频道里安排道:“所有人注意,地点金福星广场,目标珍妮,小曼两个女人,可能在进行毒品交易,立刻行动!”
“收到!”
“收到!”
文哥被押着上车了,其他车里没位置,只有郑爽的车是空着的,我只好跟着上去。
郑爽皱眉道:“你坐后面的车!”
我才懒得理她,直接挤了上去,道:“后面车哪有位置啊?穷乡僻壤的,你想把我丢在这里啊?不合适吧麦顿,用完了就扔掉,把我当什么了?”
“上车吧,你话真多!不过你要记住了,一会儿到了地方,我可保护不了你,别到处乱跑,就在车上坐着。”
“我疯了到处乱跑。”
文哥说的地方,就在元朗。
不过,是元朗的闹市区。
金福星广场,这个时间上,路上很堵车,到处都是来往的车辆,都在十字路口的红绿灯等着,而且斑马线两边都是行人。
文哥他们选择在这里交易,就是看中了人多,附近都是大型商场,逛街的人很多。
交易完之后,也好撤离。
坐在车里,我看到郑爽打开的一个笔记本,上面很快显示出来了附近的监控路面。
工作起来的郑爽非常严肃,根本没空理我。
她拿着对讲机,语速很快的布置计划道:“一队二队换便衣寻找目标人物,其他人分布各处路口布控,飞虎队待命,随时准备进场。发现目标,立刻调频到9866,第一时间通知我。是否清楚?”
“一队清楚!”
“二队清楚!”
“...”
所有人回答完毕后,郑爽这才调了频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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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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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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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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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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