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开玩笑了,人家都知道我们来了,还会交易吗?万一翻脸了,我的安全怎么保证?”我质问道。
郑爽没说话,而是默默的转身上了警车,片刻后回来,递给我一件防弹衣,道:“这个给你穿上。”
“...”
我一阵无语。
这件防弹衣应该是她自己的,刚刚脱下来,还带着余温。
关键是,这尺寸也不对啊,我根本穿不上。
“好,就这样,各单位注意打起精神,准备行动!”
郑爽却没管那么多,拿着对讲机,开始布置任务。
流浮山靠海,附近是一片蚝田,这一带比较偏僻,到处都是低矮的房子,跟乡下的村落差不多。
还是我们三个人,到了村口的时候,我们就看见了四五个闲散汉子正聚在一起打牌。
“那个就是文哥!”张伟光突然说道。
我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看起来跟普通的乡下闲汉也差不多,穿着白短袖,大裤衩,脚下踩着拖鞋。
“怎么搞?”我问了一句。
“怕什么,这些人又没带家伙。”
曹大华说着就要上去。
我伸手拦住他:“你没发现不对劲吗?有交易是这么交易的?再说了,你们都认识,你都来了,那文哥又不是傻子。”
“哼,这单生意,就是我介绍的。”
曹大华不屑的看了我一眼,直接迈步过去了。
没办法,我们俩也只能跟上。
远远的看到我们走过来,文哥一群人居然也没跑,反而主动靠近了过来,笑眯眯道:“哟,曹sir到了!”
曹大华说道:“嗯,买家到了,怎么挑了这么个地方?”
文哥看了我一眼,笑眯眯道:“呵呵,我这不是怕警察吗?曹sir,这次带了不少人来吧,我听村里的人说,飞虎队都出动了。不至于吧?我这种小角色,值得你们旺角警署大动干戈的吗?”
文哥这一句话,顿时让我们心底一沉。
这一块,的确是他的老巢,估计我们刚进村子,他就收到消息了,故意坐在这里等着我们。
曹大华阴着脸道:“你挺贼啊,这都让你发现了。文哥,怎么走也不打声招呼呢,夜总会也不要了?”
“唉,没办法啊。钱是赚不完的,再说了,你曹sir不罩着我,我哪儿还敢在旺角混下去啊,是不是?”
“看你这么有恃无恐的,看来是根本没打算做交易的。货都藏起来了吧?文哥,你犯的事情,可不是这一件。”
曹大华说着,就从腰后拿出了手铐。
“要抓我啊曹sir,你玩真的啊?别忘了,这些年你可没来我夜总会消费啊?”
文哥并不害怕,反而笑着问道。
他能在旺角开这么大一家夜总会,没有人罩着是不可能的,曹大华收了他的黑钱,现在要抓他,文哥肯定不慌。
曹大华沉默了一下,还是拿起了手铐,拷在了文哥的手腕上。
文哥也没反抗,任由他拷着,还回头吩咐道:“没事,都回去吧,我去旺角警署喝喝茶,下午就能回来。晚上咱们继续啊,阿强,挖点生蚝出来,晚上喝酒!”
“你怕是晚上回不来了!”
他正说话的时候,突然曹大华压低了声音说了一句,随后抓着文哥的手腕就朝着自己腰间摸去。
“你敢拒捕,还想抢枪?”
曹大华突然大喊了一声,掏出手枪就对准文哥扣动了扳机。
“你干什么?”
我意识到不对劲,赶紧踹了曹大华后腰一脚。
砰!
枪声响起,文哥倒在了地上,捂着鲜血如注的腿,愤怒的叫道:“曹大华,你踏马的想杀人灭口?我草泥马的,老子死了,你也好不了!”
因为我踹的这一脚,曹大华才打歪了。
他回过头,眼神阴狠的瞪着我,随后还准备对着文哥补枪。
但已经没有机会了,文哥带来的一群人都冲了上来,还有身后的大批警员出现。
郑爽走了过来,看着现场的场景,俏脸生寒,质问道:“到底怎么回事?曹大华,你是怎么办事的?我在作战计划里有没有跟你说过,必须要等到交易的时候才能动手?”Χiυmъ.cοΜ
曹大华摊手,一脸无辜道:“麦顿,不怪我啊,他袭警,要抢枪,为了安全,我只能这么做了。”
郑爽愤怒道:“我看你就是故意的,你等着停职内部调查吧!”
“呵呵,不用停我的职了。麦顿,从现在开始,我已经不是警察了,我不干了!”
曹大华一边说着,一边脱掉了警服。
同时,他蹲下身子,拍了拍文哥的脸,笑眯眯的说道:“别嚎了,贯穿伤而已,没有打到骨头。文哥,出来以后,我可要靠你混了啊!”
文哥楞了一下,随后反应了过来,点点头,没有说话。
到了这里,我也算是看明白了,这个曹大华,的确是很聪明。
从作战计划开始的时候,估计他就想好了,故意来这一下,就是为了提醒文哥,让他不要乱说话。
曹大华用自己的公职人员身份,换取了一份安全。
只要文哥进去后不卖他,文哥就不会有事,同样的,曹大华也不会受到牵连。
这是唯一的破局方法。
郑爽没抓到文哥的交易证据,文哥不出卖曹大华,同样的就没有曹大华的把柄。
这次作战计划,可以说是全废了。
曹大华交完枪,脱了警服,就主动带上了手铐,然后坐进了车里。
因为犯人抢枪,他被迫开枪,这不属于渎职,顶多就是程序上的小失误,问题并不严重。
郑爽气得胸脯都起伏不定的,她盯着曹大华,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了,但现在说什么都没用。
出动了这么多大规模的队伍,却因为没有证据,就算抓了文哥回去也没用。
我看着坐在地上的文哥,突然从郑爽手里抢过手枪,迈步走了过去,一巴掌扇在了文哥的脸上。
啪!
文哥被打得一脸懵逼,瞪着我道:“你踏马的干什么?疯了?”
“没什么,揍你啊。你不是喜欢坑我兄弟吗?正好,我也拿你泄泄愤。对了,我也是编外人员。”
我冷笑着,拿着手枪,直接对准了文哥的下半身。
“你想干什么?我草泥马的,杀人了!警察,你们他妈都是猪吗?他要杀我,救命啊!”
文哥慌了,大喊大叫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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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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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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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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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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