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余只消把酒坛子打开,闻一闻酒散发在空气中的味道,便可辨明酒的优劣。这种能力有些人是日积月累所练就的,有些人却是天赋所载,朱余属于后一种,洛阳城内的酒坊只有得到他的认可,才能称之为好酒。
朱余是太学生,本是应该在学舍苦读经典,为将来仕途上能有所作为做准备的时候,但是现在他却在酒坊里和别人对饮了起来,倒是这样倒也罢了,朱家乃世家大族,不缺这点钱,不过朱余在和别人对饮的时候,聊了点其他的东西,简单的来说,他酷爱和别人聊老庄之道,这便有些违背父母的意愿了。
这是受了当时流行思想的影响,先汉党锢之乱之后,许多文人不再具体的批判社会上的事情,避免给自己带来祸端,他们开始研究起了老子和庄子,试图从这两位先贤的著作中找到事物发展的真理。
朱余在接触这些之后,立马就被吸引住,陷入了其中,他每日与人在酒坊中饮浊酒,谈老庄,很快他的见识突飞猛进,每每辩经都伴随着大量地饮酒,在酒的作用下,朱余对于老庄之道的参透反倒是更深了,甚至到了至臻幻境。。
“有仁,你这是又喝了多少!”朱余面前站了一个男子,和朱余穿着的上等绸缎布料做的衣服不同,这男子衣服的布料一看就充满着次等和廉价的感觉,男子夺过朱余手中的酒碗放在桌子上,再整个把他给拉了起来。
“是怀民兄啊!”虽然是双眼迷离,但是朱余依旧认得眼前这个拉他起来的男人,他晕晕乎乎,晃晃悠悠地说道:“我刚才感觉自己快看见老子了,我准备向他请教何为道,我又在何道?”
男子名叫郑安,字怀民,郑安没好气地讥讽道:“你要是见了老子,我看你怎么回来,我们每年都得去你墓前看你了。”朱余嘿嘿一笑,毫不在意地说道:“这副躯壳,尽管随波逐流,唯有吾心,常伴理侧。”
看见朱余说醉话还说出这么多大道理,郑安却是毫不惯着,将他拉起就往酒坊外面走去,出门他把朱余推上一架马车,这马车是朱色车盖,车身四周拉起的是玄色的布幔,车前是两匹棕色的骏马,此时正不断喘着粗气。
郑安随之跳上了车,他对车夫说道:“我们可以走了。”
“驾……,”车夫摆动了几下缰绳,两匹骏马便拉着车往前走去,车上,郑安让朱余喝了水,朱余稍微清醒了过来,看见自己和郑安置身于车内,便闻道:“怀民兄,我们这是去哪?”
郑安稍微掀开了车窗布幔的一角往外望,对朱余说道:“我们要到城外去!”
朱余用手拍了怕自己的脑袋,想不明白为什么要去城外,于是只好问郑安,郑安却岔开话题,问朱余道:“有仁兄,酒醒了没有。”
朱余揉了揉脑袋,说道:“醒了一半吧,至少你说什么我能听得明白。”
郑安放下窗户处的布幔,把身子摆向朝着朱余的位置,说道:“去城外我在屯田营的住处,我已将我母亲和妹妹都接过去了。”
朱余已经被绕糊涂了,他此时已经足够清醒了,但是还是搞不清楚郑安想要干嘛,“怀民啊,洛阳城内好好的家不住,干嘛要去城外你那夏不避暑,冬不御寒的的小破房子,伯母和小寒过去不是招罪吗?”
郑安无奈一笑,道:“实在是无可奈何,但是没有比我那更安全的地方了。”
“安全,哪里还能比洛阳城安全呢?这高大的城墙,就算蜀军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也不惧怕。”
郑安摇了摇头,并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道:“你日日与他人饮酒,谈老庄,可知大将军兄弟已经带着天子去拜谒列祖明皇帝的陵寝了。”
朱余露出毫不在意的表情,“臣拜先君,子拜亡父,这不是臣之本分,人之常情吗?”
“此时的洛阳城无异于是空城一座,”郑安提醒到,朱余却是更加的无所谓,“老郑我看你就是想多了,”朱余端起一碗水,水在马车的颠簸作用下不断摇晃,泛起阵阵涟漪,“这杯中的水只有在外界的力量作用才会摇晃,形成旋涡。”
郑安微微一笑,取下自己的木簪子,插入水中搅拌了一下,水碗中立即形成了一个小漩涡,朱余明白了他的意思,却说道:“何须在意那么多,这世道是不会变的。”
他端起那晚簪子搅拌过的水,一饮而尽,“这水虽然有你头发的味道,但是我还是能够喝下去,这个世界浑浊的东西比这水要更多,但是人们依然会像我饮这碗水一样把生活过下去。”
郑安想起自己已经好几天没有整理自己的头发了,感觉都散发出了味道,目前的感觉实在是有点尴尬。但是他笃定这几天之内一定会出现大事,于是他说道:“老庄之道我并不懂,但是我知道如果城中真的出现大事,我们这些人难免不会受到波及。”
此时马车已经走出城门,郑安探出身子往外一看,外面是连成片的屯田营地,这些屯田营往东一直延伸到了淮南,正月早就过了收获的季节,插秧的季节也还未到,此时正是农闲时候,无论是军屯还是民屯,田地里都看不见多少人在劳作,零零散散看见几个正在掰泥土的人,那些人是郑安的同僚,屯田营地的下级属吏,他们正在观察土壤的肥力wWW.ΧìǔΜЬ.CǒΜ
“再给我大魏几十年,三国必归为一统。”郑安感慨到。
“不过我还得问你,你是怎么让我的车夫听你的话的,”朱余在清醒过程中发现自己与郑安同乘的这驾马车自己赴京来,父亲送给自己的。
“车夫为你的仆人,我只要告诉他你有难就行了。”郑安说到。
“我一不论国事,二不选边站,我能有什么难?”朱余说到。
“你确实是不论国事,不选边站,但是您的父亲,一郡之望,与中领军曹羲关系匪浅,一旦司马太傅重掌大权,难免不会受到波及。”
朱余虽然沉迷于老庄之道,但是并没有达到完全忘我,摒弃世俗的境界,郑安的话如同醍醐灌顶,他虽然没有选边站,选择了明哲保身,但是他的家族早已作出了选择,如今这份选择已经到了该承担后果的时候了。
朱余强压着自己,让自己保持镇静,“怀民,天子在城外,城内闹不起来吧!”
“难道你忘了城内的那位是什么人了吗?”郑安一字一句地说到。
朱余想了一下,说道:“四朝元老,功勋卓著,威望隆高。”
随后他又问道:“你怎么会笃定城内必有事?”
郑安想了一会儿,说道:“我也只是猜想,但是我观太傅并非久居人下之辈,如今他年近七十,此时不博,更待何时?”
“你这话,被人听到是要灭三族的,”朱余赶紧让郑安不要再说了。
马车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二人跳下马车,朱余让车夫赶紧回城,自己则跟着郑安进了住处,那是一间简陋的一居室,虽然郑家在城里的房子也是很简单的,但是和这里比起来,已经算得上是豪华了。
“母亲,小寒,”郑安呼唤着家人的名字,此时从房内走出一位婉约少女,灵动可爱,她的步伐轻快,若踩云彩一般来到二人面前,亲切地叫了一声“哥”和“余哥哥。”
“小寒,这才多久不见,你又长得比以前好看了,”朱余打趣地说到,小寒双颊泛红,微微低头,道:“或许是你饮酒过量把我们都忘了。”
“我饮酒是真,但是可从不误事,”朱余自信满满地说到。
“都快进屋吧!,外面怪冷的,小寒,娘在做什么?”郑安催促着二人,小寒回答道:“娘正在准备午饭。”
“那我去帮娘的忙,你带有仁进屋,他会在我们这住几天。”
“知道了,哥哥,”小寒回复到。
郑安来到屋内,因为并不是正式的居所,只是他在屯田营工作时的临时居所,所以并没有专门做饭的地方,郑母来了之后再靠近窗户的地方搭了一个简单的台子,上面摆放着各种陶制炊具,基本上可以保证一家人的温饱。
“娘,有仁来我们这住一段时间,”郑安来到母亲身旁,他看见母亲正在拣选秋葵,便过去帮忙,把那些坏了的秋葵给择了出来,“今天是要吃秋葵啊!”
“是啊,我准备做一个秋葵粥,”母亲说到。
“今天本来是打算去城里买点肉的,但是身上的钱财带的不够,”郑安无奈地苦笑着。
郑母露出慈祥的微笑,安慰道:“我儿能够让我们全家吃饱饭已经不容易了,有仁现在来家里住几天,你可切记要保密,一个世家子弟住进寒门的家里,被人知道了,不仅是对于他,还是对于我们,都不好。”
“我知道了母亲,风声过了,一切就都好了。”
“伯母,您可不要赶我走,我挺喜欢和你们在一起的,”朱余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他在房间里已经转了一个遍,来到这简易的灶台旁边,不断地感慨简单,“吃饭其实就只需要这么一方桌台。”
“你是不是想起了自己家里两间大屋子的厨房了!”郑安打趣到,在破坏朱余的心情方面,他一直是比较擅长的。
朱余许是被这样说多了,便习惯了,心情淡然了许多,说道:“这个世界运行的规则其实非常简单,但是我们人却主动地把简单的道理复杂化,就比如这做饭,本来一个灶台,几个炊具就可以应付四人之餐,但是上等士族,富商豪门家的后厨供吃饭的人也不过几十人,但是做饭的地方何止一台之小。”
郑安听了一会儿,摇摇头,笑了一下,“人少灶台就小,人多灶台就大,这种道理不是显而易见吗?”
“那么为什么那么多人要吃同一个灶台做出来的饭呢?”朱余反问到,这个问题让郑安想了一会儿,然后他说道:“都在一个院子里当然是吃同一个灶台做出来的饭。"
“人多了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众口难调,不如把众人分成一个个小群体,这样每个小群体就能尽可能照顾每个人的利益了。”朱余说到。
郑安听见过类似的话,这些话语中描述的恰好和老子提及的上古的小国寡民的世界比较吻合。
“想不到有仁的心和上古的先贤是一起的,”郑母出来打圆场,强行结束了这场看起来毫无意义的争辩。
吃完饭之后,郑安要去田地里和种仓里看一看,朱余也提出一起去,郑安未加思索便同意了,朱余把自己的绸缎衣服换下,穿上了郑安的麻布衣服,往脸上抹了点灰,看起来就完全不像一个世家子弟了。
二人从居所出发,朝着西边走去,泥路并不像官道和洛阳城中一样平坦,到处都是坑坑洼洼,但是
这条路郑安已经走过无数次,他的步伐愈发显得快了起来,朱余跟在后面明显有点吃力了,“怀民,你且慢点,你看这周围风景多美啊,”说着还装着四周望去。
郑安知道这小子在那装,但是并没有戳穿,只是说道:“你且慢些,我有事,就在前面,你能找到我。”
就在此时一个人骑着一匹快马突然从二人面前跃过,差点把郑安掀翻在地,朱余看见之后赶紧跑上去前去,扶住郑安,说道:“你没事吧!”
郑安点了点头,然后看向那匹马飞奔的方向,带着疑惑地说道:“这人来的方向是洛阳,去的方向是高平陵,速度这么快,想必是城中发生大事了。”
朱余也看了看,说道:“不要疑神疑鬼了,你就是个屯田吏,我就是个太学生,有些事情我们管不了,也不该我们管。”
郑安觉得朱余说的有道理,但是内心深处有一样东西始终在提醒着自己要关注这件事。
他想起了母亲对他说的话,“天下之大,庶民之小,天下变则牵连庶民,庶民变亦牵连天下。”
突然,朱余拉着他跳进田地,蹲了起来,由于泥路比较高,刚好把二人遮住,二人却可观察到泥路上的情况,郑安正准备问怎么回事,只见那骑马的人已经从马上摔下,而他的面前是一个穿着玄色衣服的男人,手中拿着一把类似于长枪的兵器,他走到摔倒的那人面前,狠狠地将枪头插进那人的身体,像是捣药一般搅拌了几下,再抽出来,那本来还在动弹的身体,瞬间就如同一根木头一样。
杀手将死者的衣服扒光,将尸体藏进了草堆里面,动作非常娴熟,郑安和朱余二人一时看呆,竟然都忘记了逃跑,直到他们发现杀手发现了他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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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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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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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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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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