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令辉宗颇为意外。
他本以为李寻香会一展他在琴词歌曲上的才能,让蔡集敬服,可瞧对方持笔沉思的模样,分明当真是要写字。
“誓灭敌辽出北关,征程万里凯歌还。拓新疆域靖天下,广阔山河视野宽。汴京日丽月轮高,千古圣雄凌紫霄。一复燕云功盖世,挥毫描入画图中。”
诗写得尚算一般,但里面满满的一股拍皇帝马屁的神韵,众人哪敢不称妙。
而李寻香写诗的字体,还偏偏是辉宗独有的瘦金体,虽少了些许神韵,但已算高妙,的确是不俗之书。
蔡集哪还说得出不入大雅的话来。
他能说,辉宗的瘦金体不入大雅,还是说把辉宗比成千古圣雄的诗不入大雅?
这次算是彻底栽了!
心中恨的滴血,偏偏脸上只能尽是叹服,蔡集无奈低头认怂:“勾当官确有大才,老臣佩服。”
“奴婢的字,只得陛下之形,未得陛下神韵,实还得多加奋笔。但这诗所写,不久之后,必成事实。”
厚颜无耻起来,李寻香自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何况这刻,他并不认为自己是在拍皇帝老儿马屁,因为这诗,他压根就是写给自个的。
挽天倾,守繁华,复燕云,灭胡虏,功盖世的千古圣雄岂非就是他李寻香?
虽说那本非其所求,但他既要守护李师师这心爱的女人,说不得也还真得干成那事。
这读书人不要脸起来,拍马屁水平就是高。
偷偷瞅了眼李寻香,童贯心中充满羡慕。
他知道,从今往后,这原本不起眼的小太监,就要与他平起平坐了。
不,在皇帝面前,也许都会比他更受宠。
但他童贯有一样东西,是对方远不能及的,那便是他有军事大才、他能收复燕云封王,而对方,永远只能是个太监。哪怕权倾天下,也只能是个靠皇帝恩宠的太监。离了辉宗,便什么都不是。
想到这里,隐隐有了嫉妒的童贯也就没了任何不平,反打好心思,决定真心与李寻香交好。
毕竟两人合则两利、而且最终的目标并无冲突。
“太宰,你也认为诗好字佳?如此,便是心服口服了?那还称其为勾当官?”龙心甚悦的辉宗笑意盈盈地看向蔡集,脸上之意,已甚为明显。
蔡集还能做什么?只能低头,硬声声挤出蚊蚋般的话音:“狗少之才,老臣心服口服。”
“太宰大人方才叫我什么,我似乎未曾听清。何如大声一些?”
蔡集睚眦欲裂,却也只能稍稍转向李寻香,闷声道:“狗少之才,的确令本相佩服。”
“太宰大人这副模样,却不似佩服之色。”
混账东西,莫得寸进尺!
蔡集正按捺不住想要怼上几句,却听上头皇帝道:“太宰,既是心服口服,自该有所表示。朕闻太宰府中有一白玉美人,极为珍贵,不若就转赠于小狗子。如此,也便无人再会觉得你是口服心不服了。”
白玉美人?那可是他最为心爱之物,岂能便宜这混账!
心欲滴血的蔡集,刚准备想法给换了它物,却听这可恨的混账又开了贼口:“陛下,这白玉美人,奴婢曾听师师妹妹提过一次,似乎对其亦是极为喜欢。若太宰大人当真能赠于我,我必转赠师师妹妹,让她一尝夙愿。”
完了,这次没得托词了。
内心深处将李寻香祖上十八代都骂了个遍,但看着上头皇帝欣喜的眼神,蔡集也只能满是不甘地应下。
帝驾已远,众人也到四散之时,瞅着蔡集满脸恼恨地离开,李寻香决定再给他添添堵,故而几步追上,贼笑道:“这彩头,也不必太宰大人刻意遣人相送了,还是我上门自取更好。毕竟太宰位高权重,我却不过是小小的勾当官。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不胜心向往之。若逢佳日,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琇書網
“你!”怒哼一声,蔡集铁青着一张脸拂袖离开,徒留李寻香仰天大笑,“太宰大人,虽说小狗子之名的确不雅,但太宰的名讳,似乎也不怎滴。蔡集?菜鸡?何如学小狗子,让陛下改个集爷?呃,不妥不妥,这却会令人误为鸡爷。”
已然走远的蔡集,猛然一个踉跄,差点一口老血涌至喉间直接归西。
菜鸡?鸡爷?
童贯的脸色亦是精彩纷呈。虽说眼瞅着李寻香戏弄蔡集,他亦心怀舒畅,可怎也不曾想到,对方竟敢大胆到如此地步。
那可是堂堂太宰。
“这般彻底得罪于他,是否有些过了?”惊愕过后,童贯站在李寻香身侧脸显忧色地低声提醒。
“太师,您还不明白么。在我全力支持您执掌北伐一事之刻,我便已彻底将其得罪。”轻叹一声,回过头来的李寻香满脸真挚地看着童贯,“您若仗此封王,这是蔡集之流绝不愿看到的,故而即便这次他们无奈之下被逼同意您率团出使,将来必还施幺蛾子。您、我,与他们彻底翻脸都是迟早之事,故而,还不如早些做绝了来的更好。至少,以后但凡他想暗中施些阴谋诡计,只要我们能识破而令陛下知晓,陛下自会信了。不然的话,以后即便我们知道是他暗中耍手段,陛下却并不一定相信我们的说辞。”
还有这等说法?
细思之下,童贯却不得不承认李寻香所言很有道理。
既然彻底翻脸、势同水火,那么就会给旁人一种印象:敌之所求,吾之所憎,以后但凡蔡集全力反对的,旁人都会以为是结于私人恩怨,而不会再有其他想法,皇帝必也会如此考虑。
但这显然是一柄双刃剑,蔡集所求,他们反对,皇帝也会这般去想。
可在眼下这种时节,对他们而言,显然是利大于弊。
与童贯惜别之后,李寻香心中自是得意非凡。
蔡集,当然并非真正的菜鸡。这遗臭万年的权奸,日后定会成为强劲对手。
但这一刻,他的耍弄,不只是为了泄愤,也非只为方才所言,更重要的是,从此之后,童贯这老狐狸就被他牢牢绑在了同一条战船之上。
说到底,他李寻香的势力还是太弱了,没有大的实权、没有足够威望,一切只不过是靠的皇帝恩宠,故而想挽天倾,他必须要有一强力助手。
而遍览朝堂,这样的人,也就童贯一个了。
毕竟,对方这刻的确是实打实地想收复燕云故土、想打造一支强军,而他本人,也算是有不弱的军事才能,远非蔡集之流可比。
最终的惨淡结局,除了能力不够外,实也有不可抗的原因,而蔡集之流,亦是其中原因之一。这些家伙,可是在大战之中拼命拖后腿的猪队友。
也许,他该试试,能不能在潜移默化中,让童贯有所改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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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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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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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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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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