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是因为穿越给我来了个全身大变样吗?”
小声嘀咕一阵,陈大夫就递过来一块干毛巾。擦拭几下身体,拿起屏风上的新衣服,好像是一早陈大夫去集市上购来的。
许方仪这一米八二的身高,换上这身衣服有种富家子弟家中那教书大先生的模样,脸的话可能不像只是这衣服给的假象罢了。
“许小友拿着,这斗笠啊是为了方便你出门闲逛用的,不然被人瞧见你削了发,可是要被报官抓去的。”
“陈大夫想的果然周到,那方仪就谢过陈大夫了。”
接过那不是很大的斗笠,做工方面还是很精致的,至少戴在头上可以完全遮盖住那头短发。
这要平安出门还得等这头发长长了,也许需要个两三个月吧。也不知道这要怎么熬过去。
陈大夫像是看出了他心中的无奈,上前撤去屏风的同时说了句:
“这几日你便跟着我上山采药吧,也可从中学些药理。等我儿回来说不定你无聊可以跟他学两招防野兽的本领。”
“学本领?莫不是武功?”
“嗯嗯,我儿此前同县中捕快那里学来的皮毛,教你也足矣。”
武功!这光听起来就很诱人,哪个少年没有仗剑走天涯的梦想,若是真的能在这里学个一招半式,以后回到现代,那不得起飞喽。
“那陈大哥什么时候回来?”
“这……得看他自己,老夫也不知道。”
刚刚还笑容满面的脸此刻就这么瘪了下去。所以,要学这个功夫还得等人家回来喽,那他不回来自己就得一直等下去了?
“陈大夫,这县城离这有几里啊?”
入乡随俗,如果自己说是几公里人家肯定听不懂,只好用学过的古代丈量方式来问了。
“此地去浔兴县的话恐有六十余里,一半是山路,不太好走。”
:原来是这样,以古时的单位来计算,一里就是四百米左右,那这六十里差不多就在三十多公里左右了。
想到这里,那去县里还真是有点让人吃不消啊,尤其是自己走路过去。让一个正常的现代都市青年走三十多公里,那完全是不可能的。
…………
这几天以来,在了解了很多事之后许方仪只好乖乖的跟着陈大夫到山里采药了。
他也了解到陈大夫原名陈安齐,之前还是县城中的医学世家,怎么说也读过一些诗书典籍,这也是他谈吐颇为讲究的原因。而那这在外的都是些大字不识几个的白丁。
其实也不难看出,这个社会时代背景下,读书人一般都是上流社会的富家子弟才能接触到的,这也是他们与下阶段的白丁用来区分身份贵贱的符号。
果然,现在还没有科举制,这些人要想有个出头之日恐怕是难上加难了。
几日下来,许方仪也是从邻里坊间了解了许多关于这个世界的情况,而且还认识了很多乡亲,已经可以跟他们随时搭话了。
最奇特的一点就是他还发现这里的女性普遍不像众多史书典籍中说的那样独处深闺,久不出门,相夫教子。一天下来能看到很多女性不同打扮的来来往往,而且生活很随和。难道史书都是骗人的?
对于这个,他还是保持着自己的疑惑。不过等到陈镜中回来后,他的心思就放在了习武上了。
习武,主要是靠锻炼自己的意志和肉身,从而打通经脉的枷锁吸取环境中的真气来提高自己的武力值。
那么这第一步就是用来巩固下盘功夫的站桩。
为了训练许方仪,陈镜中特地挑了一块空地,在上面立满了木桩,而这一切也只是为了能让许方仪训练的。只要他在这桩上行走如履平地,那便是成功了。
一开始可能还觉得新鲜,对于这个站桩他还有点兴趣。可是两三日下来后他就没了这个心情了。
三分钟热度已经很普遍了,如果不自律那就是真的完了。还好陈镜中并没有给他休息的时间。于是就有了早间习武,下午去山中采药的习惯。当然是硬生生被逼出来的习惯。wWW.ΧìǔΜЬ.CǒΜ
从开始的腰酸背痛,到现在的生龙活虎。陈镜中也不免一阵夸赞,他没想到许方仪竟然能这么快就练就这门站桩。
晚上没有事情,他会看些陈大夫收集的竹简,通过这些也能了解此地的人文情况。但是这天下来他发现这里好像并不是自己历史上所处的两晋时期,因为国姓并非司马。
如果说,自己并不是在原来的地球,那这个地方又会是哪里?
本着这个想法,许方仪决定再过几天就道别陈大夫,然后踏上寻家的路。自己怎么样也要先了解自己能不能回到原来的地球。
…………
又是一天清晨,今日看着朝霞满天,陈大夫顿觉不妙,然后进门拿起许方仪的那把雨伞。
“许小友且慢,今日恐有大雨来临,拿着伞进山吧。”
“好的。那陈叔你就好生打理药材。”
接过那把伞,看着几日没见的伞现在看来竟有些惆怅。在这个世界他认识的东西就只有这把伞了,它是唯一一个跟着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东西。
古人云: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看来是正确的。在许方仪走山路采药的时候远处天边就开始黑压压的伴随雷声轰鸣卷来。
“那天也是这样吧!”
他默然伫立,想着那天上山的点点滴滴。那天也是下着雨,自己带着这把伞。那今日会像那天一样让自己回到地球吗?
采了些草药,他便匆忙下山了,等到待会儿雨来了要想下山就难了。山路险峻加上雨水的冲刷,小碎石便会增多。
“轰隆隆——”
大雨如注倾泻,空中也闪着雷光。还好许方仪已经到了山底下。
那小斗笠本就是遮掩头发的,此刻已经不管用了,他只好从背箩里拿出那把雨伞。
从此地回到镇里还有些距离,这远远看去伴着雨滴落下那镇中也有炊烟缓缓升起。
“呜呜呜……”
“呜呜~呜呜呜……”
一个女子的啜泣声从身边的大树后面传来。许方仪也是微微能听到,毕竟这雨声太大。
“林嫂!你这是进山没带伞被困住了?”
原来那啜泣的女子正是镇里的林嫂,之前她曾来过陈大夫的药铺里开了些调理的药,还是许方仪帮抓的,自然是认得。
“我这伞大,而且身子骨硬朗,你便随我回去吧。”
见女子不应,许方仪说着就把伞挪过去挡着落下的雨滴。
林嫂还是默不作声,但却是默许了许方仪的意见,跟着他一起走了回去。
由于伞身偏向林嫂的方向,许方仪右侧的身体已经被雨淋湿了。但是看到林嫂身上干净整洁他便没有过多在意。
那棵大树底下此刻已经被雨水冲刷的聚了一坑水洼,还好自己来得及时,不然林嫂肯定就被淋湿了。
走过镇外的小木桥,然后就来到了稻田边。那些水稻垂着腰被雨水尽数拍打着一上一下的。
“林嫂,你进去吧!”
看着身体并没有粘一点雨水却抖动的说不出话,许方仪没办法,又帮她敲了敲门。
“咚咚咚……”
“来啦!”
开门的正是那林嫂的丈夫——刘汉山。刘汉山是镇上的屠夫,经常到山上找些野味来屠杀售卖,当然他自己也有养一些猪,不过都太瘦。
见门开了,林嫂就迅速的跑了进去,也不瞧他丈夫一眼。这本来没什么的,但是这刘汉山也没看向她,反而是盯着许方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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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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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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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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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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