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上有钱了,也用不上了,没什么舍不得。
车开到家门口,看见他爸站在外面,不知道站了多久,整个人都湿透了,靠着墙根站着。
从那天起,家里少了个女人。
从早到晚,父子俩一句话都不说。
下葬那天,宗英捧着骨灰盒子,没去他爸选好的墓地,去了另一处,是他选的,花了十万,碑都刻好了,连宗兆的名字都没往上刻,直接用他这个做儿子的身份立的碑。
在外人面前,宗兆一个字都没说,全按宗英想的来办。
回到家才理论起来。
当爹的问他哪里来的钱,做儿子的问为什么不给他妈治病。
父子俩一个脾气,认死理。
大半天谁也没说出第二句话来。
宗兆大概猜到了这笔钱是怎么来的,换衣服的时候看见他身上的伤了,一片一片的淤青,也看见过他随手放在家里的钱,既心疼又生气,随手抓起把扫帚就往身上招呼,打在身上的疼处也没听见一声叫,直挺挺地站着。
打一下,问一回:“你是不是不要命了?”
打都打累了,宗英还死撑着立在那里,看着他爸打不动了坐在地上痛哭。
宗英这才开口:“你连我妈的死活都能不管,你还管我?”
宗兆张了半天的嘴,勉强说出句完整的话:“我也想管,但我不能为了治你妈的病,不管以后,不管这个家。换成是我躺在那里,你妈也会这么做。”
“我妈不会!她没你这么狠的心!”
宗兆又哭又笑,摆着手不和他争,“你还小,你不懂,要是没你,我和她一块去。”
孩子说话多伤人,张嘴就是:“那你就当没有我,你和她去!一块去!你要是真的和我妈一块去了,我亲手把墓盖刨开,把你们俩葬在一块!”
是气话,但是说完就从家里走了。
原本想要离开苏城,被外婆和教练给劝住了,出去了能做什么,连学都上不了,难道真的去打野拳?不是死在拳台上就是躺在病床上,一辈子就这样了。
那股劲过去了也就冷静了,家没回,但是学要上,至少先在苏城把高中念完,那么好的成绩考去哪里上大学不行。
顾从明就是在高中时认识的,两个人是一个班里的同学,市重点高中,最好的那个班。
宗英问他以后要学什么,顾从明说政法,家里是世家,全都干这个。
宗英那时还没想过要学什么,好像只要能离开苏城,去哪里学什么都可以,就问他:“学这个挣钱么?”
顾从明真的从他脸上看出了对挣钱的渴望,半开玩笑地说:“怎么不挣,你看我家是不是挺有钱的?”
是。
宗英就和顾从明约好了一起考去上京,报了同一所大学的同一个专业。
两个人都考上了,又做了四年同学,仍是上下铺。
大学毕业,顾从明继续读硕读博,宗英直接去工作了。
其实上大学的时候他就在工作,因为还有个人要养,家里有个外婆。
那时顾从明总问他:“宗英,你挣那么多钱做什么?”
半开玩笑的人换成了宗英,“钱足够多,才能做我想做的事。”
那时才二十岁,现在三十了,钱真的足够多了,好像答案变了。
傍晚时,汤媛和她舅舅陪着外婆在厅里说话,顾从明和他在院子里,两个人抽着烟。
烟,都和上大学时抽的不一样,就像他们俩的身价,翻着番往上涨。
房子,车,钱,现在拥有的,是他曾经想都不敢想的。
顾从明又问他:“宗英,你挣那么多钱做什么?”
宗英手里的烟都抽了两支,才缓缓回了一句:“不想做的事,可以不做。”
不用为了几块钱去求爷爷告奶奶,不用日奔夜袭活得像条丧家之犬,不用喝得认不出东南西北还得逢人就笑地去应承,不用再去伺候那些看不上眼的傻逼。
但是好像又不是这样。
他特别想回去那一天,回到能够为了救他妈的命而去拼自己的命的那一天,试试看能不能重新再来一次,换一个结局。
不能。
现实,早在那一天就认清了。
或者是在后来的某一天。
外婆曾经劝过他,人各有命,那种情形下,最理智的方法就是他爸选的那一种。
看起来残忍,但是理智,又现实。
穷人,是最会认命的。
除非换一种富贵命。
后来的宗英见过很多天生富贵命的人,信了。
后来的宗英接受了他爸没有跟着他妈一起去,也接受了他又娶了一个女人,还生了一个儿子。
那时,他说不上来有什么感觉,或许什么感觉都没有,毕竟他已经二十几岁了,已经大到不再需要一个父亲了。wWW.ΧìǔΜЬ.CǒΜ
父子俩十几年没见过面,再见面,是宗兆躺在病床上。
医生问他治不治,他说治。
情形就像当年,区别在于现在的他手里有钱,治得起。
也不需要和任何人去商量要不要治的问题,因为唯一能和他商量这个问题的人,十五年前就已经不在了。
他不怕姓凌的来闹,闹不出什么花样来。
如果他们只是要钱,可以给,他爸的那些可以全给他们,他不要。
他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外婆在几天前问过他,为什么非得拖着他爸的命,明知道治不好。
宗英答不出来。
他在车里坐了几个小时,依然没想出来,到底为什么。
唯一确认的是,医生在问他的时候,他连犹豫都没有,脑子里唯一闪过的画面,是当年,他爸犹豫过没有,是不是也像他这么坚决。
天都有些亮了,雨还是倾盆而下,宗英捻了烟看向他那间屋子,窗帘半开着。
再看,门外面立着个人影。
就好像当年回家的时候,他爸站在门外。
雨幕下竟然有些分不清时间地点。
打开车窗,立时湿了肩头和半边身子,才勉强看清楚,是个女孩子站在那里。
“宗英。”
汤媛叫了一声,被雨声盖住。
却好像听见了,开门下车,朝着她跑过来。
汤媛打开门往后退,拉着他进到屋里,用手去擦头发上和脸上的雨水。
宗英一把搂住她,托着脑袋吻上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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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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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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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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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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