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的几天纪敏之是数着日子过的,秋风愈冷又下了场雨,那么感冒在家养了好几天,没白天没黑夜地腻在身边,好不容易痊愈去了幼儿园,纪敏之被传染上了,昏天黑地睡了几天也就把这个事给放下了。
有些事是需要个天时地利加人和的,比如离婚。
过了那个劲,好像也就不那么迫切了。
看到袁克的她才想起来,哦,我还有个婚要离。
还是袁克的主动提的。
说是今天刚好有空,咱们俩去办一下。
就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咱们俩出去走走。
又或是,听说哪里新开了家馆子味道还不错,咱们俩去尝尝。
当然这些场景从来没有出现过,袁克的是不会这样和她说的,但会和孩子说,纪敏之每次看到他们俩这样聊着天再大手拉小手地走出家门时,背着阳光看过去总是两道暗色的影子,有时她会试着幻想如果换成孟先生是不是也这样。
父子俩应该就是这样的吧。
去幼儿园接那么的时候,她也曾留意过人群里别人家的父子,要么牵着手掌,要么抱在怀里,有说有笑的样子总是背影,总能自动幻化成另外的人。
如果,孟先生知道她生了一个和他有血缘关系的儿子,会怎么想呢?是会来找她把儿子要走,还是会怎么样?
她不知道,也想象不出来。
在她的印象中,他的所有形象好像都停留在分别前的过年那几天,往前她倒不回去,往后又想不出来。ωωω.χΙυΜЬ.Cǒm
直到婚宴那天再见,隔着两三张桌,隔着许多人,她偷偷地看过他一眼,只看了那么匆匆一眼,好像没什么变化,和以前一样,可是她又没有什么特别具象的画面来做比对。
那一瞬间,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
再然后就是卫生间外面的撞见,像个笑话。
那么多天过去,乍见他时的那些紧张情绪便随着时间日渐消散,冰冻在了一场接一场的寒冷北风中。
也许以后都没有机会再见了吧,他在安城,她在上京,如无意外,不会再见面了。
就像她和袁克的,离了婚应该也不会再见了。
她不记得他们俩是在哪天结婚的,哪一天领的证,哪一天办的席,统统不记得了,也许是从来没有用心记过,也许因为那时的身体和心理状况都不是很好,但她记住了离婚这天,立冬的三天前。
因为这天领完了离婚证,袁克的对她说:“咱们俩带那么去趟北庆吧,据说要下雪,我答应他了。”
纪敏之也就答应了。
那么特别开心,一路上小嘴不停,努力地晃着腿伸着手去够车窗。
车里开着暖风,外面刮着寒风,车窗便凝结了一层的雾珠。
小小的手指头划过去,清晰留下一道道痕迹,能看见外面掠过的山,还有偶尔飘落的雪花。
那么便尖声叫起来:“雪,下雪了,真的下雪了,爸爸,你看到了么?下雪了!妈妈,快看,外面下雪了!”
纪敏之听见袁克的特别低的应了一声,便向后视镜看去,发现他也抬起眼来,正透过后视镜在看那么。
眼底忽然潮气汇聚,也像蒙了层雾,眨一下才能清晰一点。
她连忙装作去看外面的雪,连擦拭都不敢。
这天晚上的北庆下了很大的雪,那么开心地在雪地里奔跑,袁克的第一次没有陪着他去玩,只远远看着,看着他疯跑,看着他摔倒,看着他摔倒了自己爬起来,继续跑。
纪敏之裹着大衣站在他身旁,自言自语似地说:“会不会疼呀。”
“开心的时候是感觉不到疼的,疼得厉害自然会哭给你听。”
是的,他说得对。
小孩子就是这样,大人也一样。
和他们一样赶来看雪的还有对年轻的情侣,和那么玩了好一会,又追又跑地扔着雪球。
纪敏之冷得厉害,强忍着站在那里,直到袁克的唤了一声,那么立刻跑了过来,径直扑进他的怀里,搂着脖子笑个不停:“爸爸,陪我玩雪,那个哥哥都陪我玩。”
袁克的明显怔愣,纪敏之扫着那么帽檐上的积雪接口说道:“要睡觉了,明天早上起来再玩。”
“好。”那么满口答应,兴奋地问:“早上还能找这个哥哥玩么?”
刚好,那对情侣走近。
纪敏之一眼就认出来,是孟既明和梁善。
那年的少年已经长成了男人模样,少女的脸上也有了独属于小女人的娇羞与喜悦。
他们俩,终于在一起了呀。
真好。
所以汤媛说得对,要相信爱情呀,她们俩没有得到,不代表别人得不到。
如果没有得到,会不会有一种可能是没有那么喜欢呢?或者说,有一个人没那么喜欢。
如果得到,是不是也因为有一个人特别喜欢,不曾放弃,就像孟既明那么喜欢梁善。
人已经走远,那么仍在念叨着能不能明天再和哥哥一起玩雪,袁克的抱着他往房间走去,诱哄着说:“如果你洗了澡能立刻睡着,就可以。”
纪敏之听到那么兴奋地喊着“能”,又商量着能不能多讲一本绘本,袁克的也回给他一个“能”。
她低着头跟在后面,看向往远处去的两道背影,搂抱着成了一道。
哥哥就哥哥吧,要是真的管孟既明叫叔叔,她听见了会胡思乱想吧。
袁克的在的好处就是,那么肯定会黏着他,从洗澡到讲绘本到哄睡都是他,第二天早上也是他负责起床洗漱穿衣服。
纪敏之就可以一个人,发呆,或是胡思乱想。
纪敏之以前没有刻意想过,上次汤媛提起她才留意,袁克的真的是一个特别好的爸爸,所以孩子才会特别喜欢他。在陪伴这件事上完全不用纪敏之提任何要求,去告诉他什么时候需要扮演起父亲的角色,仿佛从那么出生的那一天晚上,他就已经做好了所有的准备。
如果换成孟先生,会是什么样呢?也会做得这么好么?应该会吧。
如果以后见不到袁克的,那么会不会很难过?应该会吧,她只是想想都能确定,一定会。
她忽然觉得自己很坏,婚已经离了却念起人家的好来,怕自己的儿子失去一个接近完美的爸爸。
太坏了。
不能这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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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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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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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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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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