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独善其身>第174章 婚礼
  结婚当天,天还没亮就在忙碌。

  梁善早早起来,看着场地里的人布置,从无到有,随着海平面的一线霞光微露,空地渐变成童话的世界。

  只等着,在山海之间,许一个未来。

  梁善忽然觉得,爱情,也许就是成年人的童话。

  在没有期盼的日子,在日复一日的平淡中,悄然而至。

  让另一个人,走进自己的生活,然后走到心里面去。

  你愿意住下来,而我,也愿意让你安心地住。

  这样的生活是她从未想过的,竟然就成了真。

  她还没见过谁结婚,或许因为年轻,再或许因为和谁都不曾那般亲近过,竟是第一次参加婚礼。

  原来结个婚真的这么麻烦,能把人给累个半死。

  她只是个观礼的,一点忙都没有帮,只是看着眼前的每一处细节,想象之前的精心准备,都觉得辛苦。何况孟既景付出的不仅仅是时间和金钱,更是心思,还有心意。

  可是值得吧,能和最喜欢的那个人光明正大地在一起,让所有人来见证这一刻。

  曾经听人说过,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梁善并没有那么认为过,最多她也只是从未期待而已。

  她所见过的夫妻,有孟远意和丁媛这样的,有钱又有情,没有因为身份地位和金钱在外面乱来,忠于家庭和婚姻,算得上夫唱妇随母慈子孝。

  还有她父母那样的,哪怕父亲早逝,母亲一个人半辈子,仍是念着他的好。

  普通人她也见过,比如赵莉和李燕,远离家乡外出打工,家里也是一团和气四代同堂。

  所以,爱情本身没有错,婚姻也没有错,更是无关阶级地位,如果过得不是那么如意,可能是两个人之间的问题吧,也许有一个人没有那么爱,或是付出得太少。

  就像孟既景和纪敏之,两个人儿子都有了依然曾经错过,兜兜转转还是选择了在一起。如果不是很爱,不会有今天的婚礼。

  这一刻,见证的也许不是他们当下所许的未来,而是曾经,为彼此付出过的真心,和放不下的执念。

  观礼的人不是很多,不似安城那些有钱人家,梁善没参加过也知道,场面大得很,安城数得上的人物几乎全部到场,奢华至极,举城尽知。

  孟既景请来的,只是双方最亲近的亲友。

  对于他们俩的曾经,因为亲近大抵都知道些,没有人好奇谈论,更没有人拍照录像发出去炫耀自己出席了一场豪门的私密婚礼。

  场面宁静又温馨,令人动容。

  梁善前两天还在奇怪,怎么有人吃糖会哭,当看到一袭白纱潸然泪下的纪敏之,忽然就懂了。

  小孩子才爱糖果,随着时间的流逝日渐长大,大部分成年人对糖果的偏爱就没有那么强烈了。

  因为知道,解不了生活的苦。

  糖果的甜,和爱情的蜜一样,对于成年人来说,都是童话,可遇不可求。

  相遇不易,相知不易,相许更是不容易。

  不管你是富有还是贫穷,在糖果和爱情面前,尝到的滋味是一样的。

  由于是男方亲属,梁善和孟既明坐在第一排,流了眼泪也不敢去擦,怕影响新人的仪式,也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幸好,要扔捧花了,年轻的女性们热闹起来。

  孟既明握着她的手,轻轻刮了下脸颊上的泪,小声地问:“你要么?我去帮你抢。”

  站到前面去的都是女孩子,梁善想象孟既明站在一群女孩子中间去抢手捧花的画面都觉得违和。

  忍着笑说:“不要,我要等着你来娶我的时候,你亲手给我的那一束。”

  阳光下,笑起来的男人真好看。

  搂她入怀轻轻拍在背上,轻声地说:“你是不是第一次参加婚礼?”

  梁善悄悄抹掉眼泪,小小声地嗯了下。

  孟既明的笑声更加明显,“那肯定是我的错,我应该早一点和你谈恋爱,早一点和你结婚,赶在我大哥前面,这样,你参加的第一场婚礼,就是咱们俩的了。”

  她又是嗯的一声,眼睛里仍闪着泪光,却是盈满了笑。

  孟既明忽然想起他妈曾说过的那句玩笑,如果不是他克制了那么多年等她长大,如果他能早一点,说不准他们俩的孩子也有怀宽这么大了,也不会有上一次的意外发生。

  但是他妈有一句话说错了,梁善是喜欢他的,不止藏在她的眼神后面,更是藏在心里。如果不是他也刚好喜欢她,梁善自己可能都不知道。

  所以,很多事不需要去如果。

  当下,就是最好的安排。

  抢花球的女孩子们忽然尖叫起来,提着裙摆跃跃欲试。

  蓝天下,白色的玫瑰花球在半空中划了道弧线。

  稳稳落在站于一旁的宗英手里。

  很明显,新娘子扔偏了方向。

  宗英就只是站在那里,连头都没有抬一下。

  没能抢到花球的女孩子们虽然失望,仍是向宗英表达了祝福,只有汤媛默默回到纪敏之的身旁,扯了个微笑表情继续扮演伴娘的角色。

  转场时,两人跟在新人身后,宗英把花球递过去,理所当然的样子好像她就应该接过。

  汤媛没接,低声说:“找个合适的人,去结婚吧。”

  这话,他昨天和她说过,所以她回给他的时候,都像极了他的语气。

  敏之说得对,换个人吧。xǐυmь.℃òm

  在她被婚礼氛围搞得脑袋一热,想去抢花球的时候,纪敏之这样在她耳边说。

  看,朋友是最了解你的,哪怕多年不见,也知道你在做些什么,为了什么。

  那个与你做尽亲密事的人,却像毫不知情。

  为什么?

  因为他可恶呀,他是个坏人。

  汤媛脚步轻快起来,拿出手机朝新人拍了张背影,又回过身去拍了张孟既明牵着梁善的照片,发到秘书群。

  附言:姐妹们,这世间,男人占了总人口数的一半,好男人那么多,要相信爱情呀!

  宗英一如往常,看着她的手机屏幕。

  汤媛仍是让他看,阳光下笑得灿烂。

  “宗助理,要相信爱情呀。”

  宗英有一瞬间的恍惚,多年前的某一天,她也是这般,攥着小小的拳头打在他胳膊上,说着同样的话。

  那时,十八九岁。

  那年的她和现在的她,眼里的爱情一样么?

  爱情是什么?

  也许,那两张照片里有答案。

  是心甘情愿,经年不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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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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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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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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