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媛也期盼着新的一年,却先盼来了纪敏之。
离了婚的小女人带着儿子来到安城,和孟既景在一起了。
汤媛是开心的,特别特别开心。
哪怕这个所谓的在一起不是结婚,就只是现实意义上的在一起,她依然是为敏之开心的。
从十八岁开始,她们俩就认识了这两个男人,这么多年过去,不管走了多少弯路,至少是和心爱的那个男人在一起。
哪怕不是结婚,依然能够感受到属于敏之的那份快乐和幸福。
得偿所愿么?
多少是有些遗憾吧。
关于结婚的事纪敏之没提过,孟既景也没提过,两个人带着孩子的样子特别和谐像是真正的一家三口,依然是有遗憾的。
汤媛不知道敏之怎么想,她不敢问。
可能是因为失而复得,已经让人不敢再有更多的幻想和期待了吧。
人有时就是这样,可以不为自己但是会为朋友生气,那么好的女人为什么不快点娶回家去?
男人真可恶。
哪怕是孟既景这种一直把敏之捧在手心里疼爱呵护的男人也一样可恶。
宗英让她往前看,她气道:“我的眼睛为什么长在前面,就是为了往前看,可是我看到了什么?什么也看不到!”
他让她把眼睛闭上,再睁开。
她不乐意,仍是照做,睁开眼时看到枚亮闪闪的戒指。
那些不满和不解霎时间忘在脑后,满眼不可置信的意外,还有丝惊喜。
大气都不敢喘。
宗英举着戒指盒在她眼前,问:“前面有什么?”
她缓了好半天才找到声音,如实回答:“戒指。”
“一点儿都不浪漫。”他在她脸上亲了一下,把人抱到自己腿上,把盒子放在她手里,轻声地说:“是明天,是未来,是我在向你求婚,是我想要和你一起过往后的每一天。”
汤媛都听傻了,呆呆看着他,不知怎么就从嘴里吐出一句:“万一我不答应呢?”
宗英就像没听见,从盒子里拿出戒指,直接套在她的手指上,托起手来看了又看,自言自语般说道:“合适,完美。”
汤媛缩着脖子就笑起来,五指分开朝着灯光举起,靠在他身上左看右看,啧啧摇头,“好像……没那么好看。”
“不好看么?”宗英惊讶地从戒指看到她脸上,就像没看见她的笑,忽然把她放回到沙发上起身就走。
汤媛彻底傻眼,看着他从客厅走到书房,不一会又回到身旁,把手里的大盒子往她腿上一放,重新坐回到沙发往后一靠。
“这是什么?”她问,手已经往卡扣上伸过去。
宗英示意她打开,咔一声就开了。
她小心翼翼地掀开盖子。
里面全是戒指盒,不同颜色不同品牌的戒指盒,大大小小几乎塞满了一整盒。
汤媛连说话声都小了,吸着气问:“这是什么?”
同样的话又说了一回,脑子都不转了。
“戒指呀。”宗英从里面随手拿出一个,一边打开一边说:“你挑一个,这么多,总会有一个喜欢的吧。”
“哪儿来的?”
“我抢的,不给我,就打他们。”
他说着就笑起来,她也跟着笑起来,呸了一声去看他打开的那个小盒子。
也是钻戒,好像……和他之前送过的耳钉和项链是同一个系列的。
再打开一个,是枚粉色的钻石戒指。
再打开,是红色的宝石戒指。
每一枚的同系列饰品她都有,之前他都送过。
她之前不懂这些,是从他开始送首饰的时候才开始关注的,才知道那些项链手链耳钉胸针都价值不菲,而且还都是分系列的。关注了才发现有些系列是有戒指的,但他从来没送过她。
原来,他都买了,一直存放在她家的书房里面。
他是真的不怕她发现呀,真把这里当成他自己家了。
汤媛唏嘘,她这种从来不爱戴首饰更是从来没戴过戒指的人竟然一下了收到了这么多戒指。
谁求婚是这样的啊?
宗英啊,果然是个隐形的有钱人。
一出手,就和别人不一样。
十几枚戒指摆在眼前,你挑吧,总有一款适合你。
你总是要答应的。
汤媛把戒指一枚枚戴在手上,除了拇指的每个手指都套上了一两枚,不管怎么晃或是只能戴在前面的指节,她就那样握成两个小拳头,对宗英说:“看看,看看,这是什么?”
宗英抱着她往后仰靠着,似笑非笑地问:“什么?”
“凶器。”她扬着下巴骄傲地说:“宗英,有一天你要是敢和我离婚,我什么也不要,就戴着这些戒指往你的脸上打。”
宗英说行,抱住她堵住嘴,小声地说:“你答应就行。”
她倒是想拿个架子不答应,可是她确实想要和他结婚啊。
这是她少女时代的梦想啊。
哪怕最是和他闹别扭的那段时间,这个梦想也隐藏在内心深处,从来没有丢掉过。
他不会知道,她有多喜欢他。
喜欢到愣是把自己变成了曾经最不屑的样子,又矫情又作,自己都唾弃却又完全没有办法。
激动之余,她小声地问:“宗英,你说……敏之会和孟既景结婚么?”
她都可以这么快乐,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在同一年在心里放进去了一个男人,这么多年过去,连她都要和宗英有个未来了,敏之也应该圆满才对。
宗英说会,她就信了。
特别开心。
汤媛觉得这一年真的太好了,不管过去的时间里发生过多么不愉快的事,在岁尾时只留下美好。
就像她和宗英的那些年,也像纪敏之和孟既景经历过的曾经,最后的最后,总归会是好的。
她们的所有坚持都有意义,她们两个不曾放弃。
又怎么会放弃呢,那是她们最爱的男人呀。
哪怕也曾有过心灰和意冷,却从未对爱情失望过。
她终于相信了敏之曾经和她说过的话,爱情到了最后,留在心里的会是快乐幸福的那些瞬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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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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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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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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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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