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既明不在,宗英也不在。
一众助理和秘书忙得不行,偏还少了个梁善,所有人都好奇是怎么回事,没有人打听询问。
汤媛也不了解,宗英没和她说过,只知道他一直陪着孟既明在外面出差。
去上京参加谢飞婚礼的时候见到了多年未见的孟既景,与他同坐的还有宗英。
那一瞬间说不上来是什么情绪,内心难过又气闷,尤其是在看到敏之眼中一闪而过的想念与遗憾时。m.xiumb.com
男人,真是神奇的生物,可以突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不闻不问,还可以时隔几年后若无其事地出现在你的面前。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最厉害的是,他们还能让你念念不忘,神魂颠倒。
她想不通,宗英告诉她是因为太爱了,她只是笑,一句话都没和他分辩。
非要张嘴的话她只想问:爱有很多种,你说的是哪一种?你说的这种是孟既景的爱,还是你宗英的爱?还是你们俩都这副德性?
多少是有些迁怒宗英的,是真的太生气了。
她更加坚信太爱的那个其实始终是女人而非男人,不然不会给他们这样的机会,出现又离开,自由又自在。
难道不该像歌里唱的那样?
我和你本应该各自好各自坏,各自生活的自在,毫无关联的存在。
可是真的,只要他一出现,她就躲不开了,全面占领她的心与生活。
汤媛不想为难宗英,也不想为难自己,所以闭口不谈。
她讨厌这样的爱,男人口中的爱是克制,是忍耐,是爱你在心口难开。
但她始终认为爱应该是相互吸引,是非你不可,是此时不爱更待何时。
可是,她也在不断地改变自己去接纳,因为她也在爱着一个男人,爱了很多年,从青春懵懂的幻想与期待直到现在的纠纠缠缠,她那颗心从未间断过。
偶尔的甜蜜瞬间会让她溺在其中,但是生活不是偶尔,是每一秒每一分每一个小时每一天,是日复一日,一年四季。
谁也不能只依靠着偶尔来汲取营养与快乐。
两个人有些日子没见,电话里你侬我侬甚是思念,见了面却因为这场突来的意外相见搞得连话都不想说。
简直要被气死了。
结果半夜孟既景又来找她,让她去陪着那个已然睡着的小女人,她就更加不明白了,把两个大男人各瞪了一眼,甩门离开。
她不知道这两三个小时孟既景和纪敏之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可能醉得不行连话都没说上一句吧,醒来竟然就要离婚,还直接给袁克的打了个电话把这事给说了。大半夜袁克的还接了,同意了。
简直匪夷所思!
汤媛心疼她,也理解,只是不知如何劝慰。
那男人只是短暂出现,就把四年多的婚姻结束掉了。
因为他们之间有个孩子?
不是,是因为她爱他。
所有的想不通此时此刻都有了答案。
爱情可能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是对于有些人来说,是意义,是无坚不摧的力量,是无力更改的心之所向。
就像纪敏之,她也不确定会和孟既景发生什么,但当他重新出现在她眼前的那一刻,就足以使她坚定地选择另外一种生活方式。
汤媛一直觉得敏之是那种特别柔软的需要用心呵护的女孩子,可是在爱情这件事上,她从来没有软弱过,也不需要向任何人求证。
看起来纪敏之在孟既景离开之后走向了另外一条路,实际在她的那条路上,他从未真正的消失过,只是换了个崭新的小生命来替他陪伴在她身旁。不是他的选择,而是纪敏之自己的选择,她的选择里从来都有孟既景,从未想过用其他的男人来取代他。
汤媛忽然觉得纪敏之好酷,不声不响坚定做自己,不像她,看起来硬得很,其实比谁都软。
浑浑噩噩好几年,好像很爱宗英,偏偏不爱她自己。
后来她也问过自己,是不是孟既景给了纪敏之这样的自信和坚定。
没有答案。
后来他们各自离开,她回安城,宗英返回平城,他的老板还在那里,还有工作要继续,她也要回去上班。
在机场分开前,他就那么安静地抱着她,在她耳边轻声地说:“等我回去。”
她说好。
她一直都是这样做的,不管怎么和他闹别扭,从来没有真正地离开过他,是纠缠不休,也是心甘情愿。
不知道他是不是知道,确认她的离不开。
很快安城便入了冬,依然不算很冷的风,还下了场雪,大片的雪花随风飘在半空,整个城市都被白雪覆盖,不止长期出差在外的宗英回来了,连孟既景都回到公司。
总裁办的老人们无一不惊,且喜。
汤媛第一次在工作中见识到孟既景的另一副面孔,和在敏之面前判若两人,依然春风和煦,却也大开大合,全然不是孟既明那般,兄弟俩完全不一样的风格。
也说不出谁更好来,只是感叹亲生的兄弟区别真大,相比起来宗英更像是孟既景的兄弟,怪不得两个人那么投缘。
汤媛有点羡慕,孟既明带着梁善休假去玩了,宗英依然忙碌,自从他上次提起想要休假带她去玩已经过去快半年了,都没能成行。
两个人在办公室也只是抬眼时偶尔对视,话都说不上两句,下了班她便回家,偶尔和关铃她们出去吃饭,偶尔喝个小酒逛逛街。宗英没有她这么闲,陪着孟既景忙进忙出,没日没夜。
有时就是这样,越是忙碌越没矛盾,两个人在一起时心贴得越紧,所以才叫忙里偷闲吧,谁还有心思去吵去闹。
他们俩也没什么好吵闹,早就成年了,及时行乐啊。
宗英的花没断过,依然送到办公室,只是不知从何时开始多了个送礼物的追求方式,她便笑,不是已经是男朋友了嘛,还追求什么?他会说,即使结了婚也是要追的,追到闭眼那天。
她听了更是笑,谁说他不会说话呢,就看他想不想说罢了。
今天亲手给她戴上条手链,上面一颗漂亮的小甲虫,明天人不在安城,却有快递送到家里,一对精致的耳钉。
礼物送得花样百出。
男人啊,用心的时候真可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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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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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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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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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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