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显城。
在这里居住了半个月时间的汤和,虽然还不能完全掌握这些人的语言,但基本的生活交流,已经可以说是无障碍。
但让汤和难以理解的是,这活显城的人,心性之纯良,比之大明的基础道德水准也是不遑多让。
太阳高挂上空,在汤和的面前,一口巨大的青铜鼎,上边雕刻着奇怪的纹路,那一条条细小的弧线,在青铜鼎上雕琢出一幅栩栩如生的鸟像。
“侯爷,我怎么感觉这个东西好奇怪啊、”胡斌看着远处的青铜鼎,按照他们的理解,这是一次盛大的祭祀仪式。
而汤和等人也被邀请参与到这次祭祀,因而汤和带着平安,胡斌二人,距离那上方的青铜鼎,可谓是咫尺之遥。
平安摇了摇头道:“你不是感觉奇怪,你是感觉不对劲,是不是有种熟悉的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
闻言,胡斌连连点头道:“对,没错,就是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你不会是真的见过吧?”
“不确定,但是确实很像,你看那青铜鼎的纹路,雕琢出的鸟像,尾处羽毛偏长,能拉到这么个距离,有句话怎么讲的…”
平安大脑瞬间宕机,那就在闹海边的词汇,愣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神色平静的汤和语气略显沉重道:“玄鸟降而生商。这个青铜鼎上的画像,应该是这个部落的信仰图腾,就像大明,龙图腾是一样的道理。”
“来了,小点声说话。”
望着远处,正想着石阶走上来的大祭司,汤和示意平安和胡斌噤声。
虽然这图腾不是自家的,而汤和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但毕竟祭天这种事情,哪怕是在大明,那也是最高规格的仪式。
祭天,那是只有皇帝才能做的事情,除了皇帝之外,不管你是王公贵族,升斗小民,敢祭天…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看着大祭司上前去,一时间,周围的原住民们,叽叽喳喳的,似乎在向苍天祈祷着什么。
祭天仪式,异常复杂,随着大祭司的流程结束后,一群原住民的勇士们,牵着绳子,好似赶羊一般,数百名与原住民勇士一样肤色,一样发色的壮年男子被捆绑着手脚,驱赶上前。
这时,一旁的平安,神色凝重道:“这是要干嘛?人祀?”
“别说话。”
汤和打断了要开课的平安,在祭天这种场合,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是正常的,人祀,大明那片土地,在很久很久之前并非没有人祀的事情发生。
甚至可以说,人祀的事情,很多很多。
站在台阶上的汤和,看着一众原住民勇士,将那数十个壮年俘虏驱赶道祭祀坑前。
随着上方的大祭司高举手中的权杖,下方的众人纷纷喝彩,摩拳擦掌,便听一声声噗通声响起。
原住民勇士们只是踹了前边的几个人进入祭祀坑,因为绳子的助力,一个拉着一个,一众俘虏们,纷纷跌入祭祀坑内。
他们还在挣扎,但大祭司的权杖微微下低,周围聚集的原住民顶级勇士们,纷纷丢下火焰,下方的干柴碰到火焰,瞬间燃起熊熊烈火,只是片刻间,祭祀坑内,那惨绝人寰的哀嚎声,刺破长空。
“咱们来了多久了?”
祭祀仪式结束后,汤和回到自己的驻地,他并没有选择居住在活显城内,而是在距离海边不足十里的位置,安营扎寨,收拢兵马,三千八百余人的营寨,物资充沛。
最重要的是,汤和手下的这三千八百人,各个身经百战,大明的精锐军队,三千副甲,刀枪更是不计其数。Χiυmъ.cοΜ
“大概…二十天了吧。”
胡斌思量许久,开口说道。
“二十天?你算算,自从咱们见了那个大祭司后,他们这里每天都会出现很多很多的俘虏。”
“好像他们一直在打仗,而我们的出现…给了他们先进的生产力和三十副甲,七十柄生锈的斩马刀。”
“三十副甲和七十柄斩马刀,短短二十天,他们的城池人口,翻了一倍不止、”
“我们派出去的探马有什么消息没?”
汤和很是忧心,一时间,他也不知道,自己做的对还是错,这三十副甲和七十柄斩马刀,目前已知的情况,方圆百里之内,没有任何势力,能抗衡这三十副甲。
一旦大祭司靠着汤和连送带换的三十副甲,七十柄刀,把大半个天东大陆捏到手里…。
养虎为患的道理,汤和自然是知道的。
“有消息,十天前派出去的探马,向东奔出三百里,发现了一座和这里相仿的石头城。”
“侯爷,我们要的东西差不多了,而且这里情况复杂,我们又不能打下城池,占据有利地形,大规模探索。”
“而且最近,将士们人心浮动,我感觉,咱们要是在不回去,他们都要在这里安家了,到时候,在想走,可就不是我们说的算了…”
平安连忙开口说道。
自从汤和连送带换的给了大祭司三十副甲,这对于明军而言,三十副甲,七十柄斩马刀,根本不会对明军造成丝毫威胁。
但不可否认的是,大祭司是个野心很大的人,短短二十天,他在这里接连对外征战,抓捕奴隶,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
而有了三十副甲,七十柄斩马刀的原住民勇士们,分成了三队,每队十五个人,十副甲,十五柄斩马刀。
就这样稀松,没有严格训练过的勇士,靠着装备碾压,十五个人便能横扫数百人的队伍。
冲进去杀起来,砍瓜切菜一般。
而那些被抓来的俘虏,因为肤色,发色同中原人,大同小异,并无多少差别,而俘虏中,不乏女人,这些人也有不少在和明军将士,眉来眼去。
深吸一口凉气,汤和开口道:“平安,你是陛下的义子,我给你留三百人,四百副甲,最好的环首刀给你留八百。”
“你在这里安营扎寨,我带着人返回。”
汤和也是难做,诚如平安所言,若是现在不走,再过一年半载,将士们在这里安家生子,哪怕真的重土难迁,但已经来到了这里,汉人对于融入别人,在融入的别人的过程中,将别人同化成自己的同胞,是骨子里与生俱来的能力。
有了女人,有了孩子,那就有了牵挂,真闹出事,鬼知道这些当兵的,会不会在这海外暴动,把他汤和砍了,也要留在这里安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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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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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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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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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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