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花园。
忙里偷闲的朱元璋,在御花园正拨弄着田里的麦苗,朴不成从远处快步跑了过来,躬身道:“陛下,人已经进宫了。”
“带她来这里吧。”
朱元璋头也不抬的回了一句,朴不成得到圣喻,不敢迟疑,走出御花园。
不多时,一名奇装异服的女子,跟在朴不成的身后,走进御花园内,左右眺望着,她没见到自己幻想中,那坐在高堂上的天子。
整个御花园内,只有零零散散的六七个小太监低着头站在御道两旁,御道的两旁分成菜园子和麦苗地,与之远处的红墙黄瓦形成鲜明对比。wWW.ΧìǔΜЬ.CǒΜ
“水东彝族,距离应天,远去万里之遥,这一路,吃了不少苦吧。”朱元璋只是瞧了一眼舍兹,语气平淡无奇。
舍兹心中一沉,向着麦苗地望去,只见麦苗中站起一道身影,身着粗衣,老农装束,犹豫了良久,舍兹没有丝毫动作。
一旁的朴不成急如蚂蚁,连忙开口道:“还不快拜见陛下。”
舍兹这才回过神来,只因为眼前的朱元璋,和她脑海中想象的模样,出入之大,让人难以接受。
“水东彝族亨奢之女舍兹,拜见圣人陛下。”
舍兹亦是不敢停顿,站在御道上,面向麦田的朱元璋,跪拜叩首。
“土司首领的女儿,起来说话吧,万里之遥,孤身一人,你来这应天,是有什么想和咱说的?”
早在舍兹进宫之前,朱元璋已然完全掌握了舍兹的来历身份,至于她来应天的目的,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猜到吧。
按照时间推算,八万备倭兵已经入川,同傅友德的秦兵和川兵合在一处,不少于十五万明军在川南,云贵地区会做什么,朱元璋心知肚明。
十五万大军,足以抹平大多数土司部落的了。
舍兹缓缓起身,开口说道:“水西彝族,传承数千年至今,陛下是天下共主,汉民也好,土民也罢,皆是陛下子民,陛下发大军,兵过如梳,土民本就生存困顿。”
“小女子此来,万望陛下,心感上苍好生之德…”
十数万大军入川,人吃马嚼,这巨大的消耗,自然是就地解决来的方便,而在川地,汉民已经承担了不小的赋税。
傅友德等人也都是泥腿子出身,自然不会对汉民百姓,强取豪夺,争抢他们活命的口粮。
但大军的供养也要解决,攻城拔寨,土司营寨毁坏者之多,已是不计其数。
朱元璋只是上下打量一眼舍兹,开口回问道:“你为何会认为,咱会感念上天有好生之德?如果上天真的有好生之德,又哪里来的天灾人祸?”
“前元的动乱,人命如草,汉人不比羊,咱翻遍史书,也没见那个人和元帝说,上天有好生之德!”
朱元璋虽是当过和尚,但正因为他当过和尚,对于佛祖的信念,不能说没有,只能说有限,太有限了。
看着舍兹神情犹豫,似乎在组织措辞,朱元璋走到一旁的石桌坐下道:“你若是给自家寨子求平安的,顺王师,奉天命,军队所过,自是秋毫无犯。”
“若是尔父已经举旗,逆王师,弃天命,身死族灭,只在顷刻。”
朱元璋心中有着坚定的意志,他要强推改土为流的事情,自然不会因为一个舍兹,三言两语的就扭转他的目标。
如果真的那么容易被左右,那他就不是朱元璋了。
“陛下,举旗之寨,奸人蛊惑,子民是无辜的。”
舍兹还要辨说,朱元璋看了眼舍兹,起身道;“朕封藩王于塞,卫国戍边,然藩王于地,王府一座,三队护卫,亲兵不过千,田亩不过万。”
“亲王尚不干涉地方内政,税赋,律令之事,尔等土司,何德来哉,内政,赋税,律令,本是朝廷之事,土司自治,不遵王命,不服王化。”
“专擅朝廷之权,蓄养兵甲,一朝有变,群起暴动,戮朕子孙,毁朕城池,播州杨氏,藏兵六万,朕在中都参加义军的时候,中都城内五个大帅加一起也没五万兵马。”
“不能改为流官,朝廷的政令便不能在川南两广云贵畅行,你所求与朕所求,相悖之大,不可斡旋。”
“此番入川这十数万军队,成则矣,若不成,五年后,朕当在遣十数万军,一城一地,改土为流、”
“朴不成,赏她万贯宝钞,让她在应天多走几日。”
朱元璋迈步远去,历史上舍兹进宫,朱元璋的意念并不坚定,因为舍兹的归附以及开驿站,修官道等事,朱元璋处死了在土司搞民族歧视的官员。
但此时,有了更远目标的朱元璋,改土的决心之坚定,万不能移。
不能顺利改土为流,朝廷在西南就有掣肘,无法真正施展拳脚,更做不到调派大量兵马。
控制南方海域,交趾不容有失,云贵必须捏在手里,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大明在南方海域,拥有足够的战略纵深及战略前沿。
纵深自然是云贵两广连成片,而云南同东南国家之间,深山老林,全无后顾之忧。
而交趾自然就是战略前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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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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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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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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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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