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年纪越大,越想要儿子。
当初那么恩爱,最后沈勋还是嫌弃她不能再生育,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继续生孩子。
夏晓蓉疯了一般的去找那个小三理论,没想到沈勋最后推了她,护着那个小三。
最后她的头磕在了地上,鲜血直流,估计是死在了沈勋的手上,然后就重生回到了下乡之前。
夏晓蓉觉得这是老天爷给她的机会。
让她重生了,能避免前世不幸的婚姻。
其实这一世她如果不选择下乡,才能离沈勋远远的。
但是夏晓蓉还是选择下乡了。
一来是上辈子自己帮助了文大爷和文大娘,获得了他们赠送的一套四合院。
靠着那套四合院,她就足够一辈子衣食无忧的。
她选择下乡,来这儿,才能有帮助文大爷和文大娘的机会。
二来这辈子她希望能嫁给陆建华。
她记得前世,这个男人可是成了非常厉害的人物,站在了权利的高处。
虽然她和沈勋上辈子也混得不错,但是和陆建华那样的比,简直差远了。
最重要的是这个男人的人品和沈勋不一样。xiumb.com
陆建华只要招招手,朝着他扑过去的女人不计其数。
可是陆建华没选择再婚,传言是他人很痴情,忘不了前妻。
夏晓蓉觉得,现在是陆建华人生最困难的时候,如果这时候她和陆建华在一起,相信等哪一天陆建华发达了,一定不会辜负她。
所以这一次夏晓蓉下乡来,最主要的目的还是搭上陆建华。
只要嫁给这个男人,以后就什么都不愁了。
至于沈勋,这个负心的男人,有多远滚多远。
宋玲玲不是喜欢这个男人吗?她就送给她好了。
反正就是个背叛婚姻的人渣,宋玲玲觉得是个宝她就自己留着。
她再也不会像前世那样,为了这个男人,得罪宋玲玲,在乡下吃那么多的苦。
夏晓蓉整理好了心情,想到以后能和陆建华在一起,心里还是挺欢呼雀跃的。
此时的宋安安还不知道,自己男人已经被另一个女人给惦记了。
在知青点休息了一天,置办了点东西以后,第二天知青点的人就得和大队的人一样出去上工了。
夏晓蓉经历了一世,所以已经知道流程。
她刚出门,沈勋就跟了过来。
“夏知青,一起啊!”
虽然现在的沈勋不是几十年后的沈勋,可是这会儿看到他,想到他上辈子做的事情,夏晓蓉就不住的恶心反感。
她反正是不想和这个男人扯上半点关系了,只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你别来烦我!男女有别,沈知青,希望以后你和我保持些距离。免得传出什么闲话,对我的名声造成不好的影响。”
说完,夏晓蓉就大踏步走了。
沈勋站在原地,看着夏晓蓉离开了,整个人有些懵。
她好像很讨厌他,反感他。
沈勋还是第一次怀疑自己的魅力。
毕竟基本上见到他的女人,不说多喜欢他,可是很少讨厌他的。
人都是看脸的,他长了一张俊俏的脸,就很难让人讨厌起来。
夏晓蓉这样的,是第一个。
不过沈勋也是难得对一个女生有好感,不打算轻易放弃夏晓蓉。
夏晓蓉和其他的知青一样,去稻谷场那边领活儿干。
王会计还算比较体恤人的,就给这些知青安排了拔草的活儿。
估计重活儿这些女知青们也干不了。
刚来得慢慢适应了。
等过一段时间,缓一缓,适应了以后再给他们安排一些重一点的活儿干。
夏晓蓉领到活儿以后,就去拔草了。
刚去没一会儿,就看到旁边有几个小孩和他们一样,也在拔草。
一开始夏晓蓉还没注意到,后来听到这几个孩子的名字,猛地一个机灵。
“陆天磊,陆天明,陆天浩……这不是陆建华家几个孩子的名字吗?”夏晓蓉嘴里嘀咕着。
夏晓蓉对陆建华熟悉,他这三个儿子自然也是听说了名字的。
要说这三个孩子为啥能让人印象深刻,主要是他们长大了后,也都是大佬。
作为大佬,想让人记不住名字都难啊。
夏晓蓉朝着这几个孩子看了过去。
她前世对这几个孩子的记忆不是很深,可是依稀记得看着可怜巴巴的。
但是眼前的这几个孩子,养得白白嫩嫩的,穿得整洁干净,衣服都没打补丁的,也不像是多可怜的样啊。
怎么会呢……
夏晓蓉一时间想不明白,就不去想了。
她一脸和善的朝陆天磊兄弟三个招了招手,冲他们道,“小朋友,你们过来一下。”
夏晓蓉觉得,想要攻略陆建华,赢得这些孩子们的喜欢是必须的。
前世,她在新闻里看到过,陆建华是很重视这三个儿子的。
现在她和三个孩子打好关系,以后陆建华即便不喜欢她,看在几个孩子的面上肯定不会对她多差。
陆天磊兄弟三个见有人喊他们,便走了过去。
是大队新来的知青,他们昨天见到过。
就不知道夏晓蓉找他们干啥的。
陆天磊问道,“姐姐,有事吗?”
夏晓蓉嘴角挂着一抹让人觉得亲近的微笑,“这是我从城里带回来的大白兔奶糖,请你们吃。”
不过几个屁大的孩子,夏晓蓉还是很有信心能哄好他们的。
小孩子爱吃糖,只要给他们一些糖吃,他们肯定就非常高兴了。
夏晓蓉自己是经历过七十年代的,知道这时候的糖多金贵。
这么小的孩子,绝对抵挡不住糖的诱惑。
可惜夏晓蓉自信满满的时候,陆天磊就先开口拒绝了,“不用了,姐姐,我们不吃。”
之前宋安安可是没少教导过家里的孩子,一定不要乱收陌生人的东西,一定不能和陌生人搭话,要有自我安全意识。
虽说这时代的人贩子很少,可是不能确保就没坏人。
所以宋安安非常重视孩子们的安全教育,除了这个,还教导孩子们远离水,远离火,自古水火最是无情。
几个孩子也非常的懂事,将宋安安教导的东西都记在心上。
他们和夏晓蓉不认识,人家一见面就给他们糖吃,还真够奇怪的,不会想拐了他们吧?陆天磊兄弟几个才会更加防备着,不收夏晓蓉的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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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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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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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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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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