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红英也知道这段时间李爱兰帮人做衣服,因为这事直接连工都不上。
她在背后没少骂这个儿媳妇。
不下地,还不是想懒着呗?
在家里做衣服,肯定比出去舒服。
出去干活儿挣工分,得经受风吹日晒的,哪能比得上在家里?
如果有条件的话,谁愿意想出去,躺在家里多舒服是不?
“你这给人做衣服,能挣到多少钱?投入这么大,以后能收回本钱么?”
周红英又问了起来。
除了不敢招惹宋安安,她对其他的几个儿媳妇可都是端着婆婆的态度的。
李爱兰只含糊的应付几句,“娘,应该比出去上工干活儿稍微强一点,本钱能挣回来,可能就是回本比较慢。”
周红英哼了一声,“你最后别亏了就好。年纪轻轻的,就不想着辛苦,净知道享受咋行。”
听到婆婆的责骂,李爱兰也不放在心上。
婆婆既然想说就让她说去吧。
说她几句她又不会掉块肉,可是日子是自己过得。
有了缝纫机以后,他们的三房的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的。
自打李爱兰买了缝纫机回来后,做衣服的速度确实快了很多。
对于未来的生活,三房也有了更多的盼头。
这不知不觉的就到了五月底。
宋安安的家的房子地基已经打好了,开始砌墙。
估计再过个半个月,房子就能完全盖好。
与此同时,新一批知青下乡开始了。
听到村子里又要来新一批知青后,大队不少人都在暗暗叹气,觉得上面又要给他们送麻烦过来。
那些知青一个个都不能干,送来了能干啥?
啥都干不了不说,还得供着他们吃喝,光是想想就头疼。
这次是王会计当上代理的大队长,所以知青的事情是王会计负责的。
王会计连连摇头,不想去县城接人去。
可是上面的意思,不接受这些知青不行啊。
没办法,王会计只好派了队里的两个年轻人过去接新下乡的知青。
宋安安掐指算了算。
这时间,男女主角应该快要下乡了吧?
哎呦,到时候大队可有热闹看了。
宋安安暗戳戳的搓了搓手,想知道这原主里的男女主到底长啥样的。
就这样,等了一天,宋安安就看到新一批下乡的知青过来了。
宋安安和花婶子一起。
花婶子看到了新来的知青,开始评头论足的。
“哎呦,这一来还来了三个的女知青呢?啧啧啧,瞧瞧他们这娇滴滴的样儿,能干啥?这知青是一批不如一批了。”wWW.ΧìǔΜЬ.CǒΜ
宋安安的视线也先落在了这几个女知青上面。
两个女知青扎着麻花辫,一个剪了短发学生头。
这三个女知青里,有一个很惹眼。
长得白白净净的,清秀文静,一看就是女主夏晓蓉。
三个女知青后面跟着的还有两个男知青。
其中也有一个长得挺俊气的,个头挺高,应该就是男主沈勋。
不过沈勋这种白白净净的男生,估计遭这个时代的女人喜欢,宋安安就觉得挺一般的。
她还是比较喜欢他男人陆建华那一款,比较有男人味一点,小白脸可不是她这种心理年纪成熟的老女人喜欢的。
当然,当初她也有不少小姐妹喜欢小奶狗这款的。
“这城里来的姑娘,就是比咱们乡下人水灵啊。”另一个婶子接话道,盯着几个女知青看。
瞧着夏晓蓉挺漂亮的,便想着要是自家小子有这个福气能娶回来就好了。
这女知青长得漂亮,还是城里人,娶回来多有面子。
花婶子反驳道,“水灵有啥用?长得好看不能当饭吃!肩不能提,手不能扛的,就是个花瓶,中看不中用。”
有一个年轻的小伙笑呵呵的冲花婶子道,“婶儿,这么漂亮的女娃娃娶回去,还要求人家干啥?在家里供着就是了!养家干活儿是我们男人的事情,有一个这样的媳妇儿,就是多干些活儿都有动力。”
另一个婶子笑着打趣道,“咋,二狗子,你看上这个新来的知青啦?”
二狗子脸一红,“婶儿,我看上人家也没用,人家看不上我啊。这些漂亮的知青,哪里看得上乡下人。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不能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哈哈,二狗子的觉悟确实高……”
“……”
“……”
宋安安跟着村民后面凑热闹,不过心里还是决定以后和原著里的男女主的躲远点儿。
现在她自己的小日子过得就挺好的,可不希望别人来参与干扰她的生活。
宋安安下午摸鱼干完了工分就回去了。
知青点这边,因为新来的知青多,自然有些不太平。
不过这些都和宋安安没啥关系。
因为新知青刚来,所以这些人是不用上工的。
王会计让他们先休息一天,第三天才上工。
和原著里的剧情差不多,宋玲玲一看到男主沈勋,就对他一见倾心。
可惜沈勋对夏晓蓉一见钟情,对宋玲玲没有半点意思。
夏晓蓉下乡了后,发现这辈子的事情和上辈子有些出入,不是完全一样。
上辈子她下乡的时候,大队长是宋大江。
可是这辈子下乡了以后,宋大江不知道咋出事了,竟然是王会计当上了代理的大队长。
她才刚来乡下,了解不是很多。
等多待几天,打探打探情况,看看是不是有更多的事情和上辈子不一样的。
是的,夏晓蓉重生了。
前世她和沈勋在一起,最后考上了大学,离开了乡下。
他们的日子过得蒸蒸日上,对比普通人很不错。
可是有些事情只是表面上的风光而已,她和沈勋在一起,婆婆就是个奇葩,结婚后经常刁难她。
沈勋长得好看,身边围绕的莺莺燕燕也多。
他们在一起,是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可是婆家嫌弃她没能给家里生儿子。可惜她生第一个孩子时身体伤了元气,不能再生了。
一开始,沈勋是处处护着她,对她和女儿都宝贝有加。
这样的婚姻一直持续到两人四十岁的时候。
夏晓蓉以为自己能继续幸福下去,可谁知道,四十岁生日这天,她迎来了人生的噩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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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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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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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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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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