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军婚,嫁给兵哥哥后被宠哭>第113章男女主下乡了
  李爱兰低声道,“娘,我现在帮人做衣服挣钱,需要买一台缝纫机回来。”

  周红英也知道这段时间李爱兰帮人做衣服,因为这事直接连工都不上。

  她在背后没少骂这个儿媳妇。

  不下地,还不是想懒着呗?

  在家里做衣服,肯定比出去舒服。

  出去干活儿挣工分,得经受风吹日晒的,哪能比得上在家里?

  如果有条件的话,谁愿意想出去,躺在家里多舒服是不?

  “你这给人做衣服,能挣到多少钱?投入这么大,以后能收回本钱么?”

  周红英又问了起来。

  除了不敢招惹宋安安,她对其他的几个儿媳妇可都是端着婆婆的态度的。

  李爱兰只含糊的应付几句,“娘,应该比出去上工干活儿稍微强一点,本钱能挣回来,可能就是回本比较慢。”

  周红英哼了一声,“你最后别亏了就好。年纪轻轻的,就不想着辛苦,净知道享受咋行。”

  听到婆婆的责骂,李爱兰也不放在心上。

  婆婆既然想说就让她说去吧。

  说她几句她又不会掉块肉,可是日子是自己过得。

  有了缝纫机以后,他们的三房的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的。

  自打李爱兰买了缝纫机回来后,做衣服的速度确实快了很多。

  对于未来的生活,三房也有了更多的盼头。

  这不知不觉的就到了五月底。

  宋安安的家的房子地基已经打好了,开始砌墙。

  估计再过个半个月,房子就能完全盖好。

  与此同时,新一批知青下乡开始了。

  听到村子里又要来新一批知青后,大队不少人都在暗暗叹气,觉得上面又要给他们送麻烦过来。

  那些知青一个个都不能干,送来了能干啥?

  啥都干不了不说,还得供着他们吃喝,光是想想就头疼。

  这次是王会计当上代理的大队长,所以知青的事情是王会计负责的。

  王会计连连摇头,不想去县城接人去。

  可是上面的意思,不接受这些知青不行啊。

  没办法,王会计只好派了队里的两个年轻人过去接新下乡的知青。

  宋安安掐指算了算。

  这时间,男女主角应该快要下乡了吧?

  哎呦,到时候大队可有热闹看了。

  宋安安暗戳戳的搓了搓手,想知道这原主里的男女主到底长啥样的。

  就这样,等了一天,宋安安就看到新一批下乡的知青过来了。

  宋安安和花婶子一起。

  花婶子看到了新来的知青,开始评头论足的。

  “哎呦,这一来还来了三个的女知青呢?啧啧啧,瞧瞧他们这娇滴滴的样儿,能干啥?这知青是一批不如一批了。”wWW.ΧìǔΜЬ.CǒΜ

  宋安安的视线也先落在了这几个女知青上面。

  两个女知青扎着麻花辫,一个剪了短发学生头。

  这三个女知青里,有一个很惹眼。

  长得白白净净的,清秀文静,一看就是女主夏晓蓉。

  三个女知青后面跟着的还有两个男知青。

  其中也有一个长得挺俊气的,个头挺高,应该就是男主沈勋。

  不过沈勋这种白白净净的男生,估计遭这个时代的女人喜欢,宋安安就觉得挺一般的。

  她还是比较喜欢他男人陆建华那一款,比较有男人味一点,小白脸可不是她这种心理年纪成熟的老女人喜欢的。

  当然,当初她也有不少小姐妹喜欢小奶狗这款的。

  “这城里来的姑娘,就是比咱们乡下人水灵啊。”另一个婶子接话道,盯着几个女知青看。

  瞧着夏晓蓉挺漂亮的,便想着要是自家小子有这个福气能娶回来就好了。

  这女知青长得漂亮,还是城里人,娶回来多有面子。

  花婶子反驳道,“水灵有啥用?长得好看不能当饭吃!肩不能提,手不能扛的,就是个花瓶,中看不中用。”

  有一个年轻的小伙笑呵呵的冲花婶子道,“婶儿,这么漂亮的女娃娃娶回去,还要求人家干啥?在家里供着就是了!养家干活儿是我们男人的事情,有一个这样的媳妇儿,就是多干些活儿都有动力。”

  另一个婶子笑着打趣道,“咋,二狗子,你看上这个新来的知青啦?”

  二狗子脸一红,“婶儿,我看上人家也没用,人家看不上我啊。这些漂亮的知青,哪里看得上乡下人。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不能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哈哈,二狗子的觉悟确实高……”

  “……”

  “……”

  宋安安跟着村民后面凑热闹,不过心里还是决定以后和原著里的男女主的躲远点儿。

  现在她自己的小日子过得就挺好的,可不希望别人来参与干扰她的生活。

  宋安安下午摸鱼干完了工分就回去了。

  知青点这边,因为新来的知青多,自然有些不太平。

  不过这些都和宋安安没啥关系。

  因为新知青刚来,所以这些人是不用上工的。

  王会计让他们先休息一天,第三天才上工。

  和原著里的剧情差不多,宋玲玲一看到男主沈勋,就对他一见倾心。

  可惜沈勋对夏晓蓉一见钟情,对宋玲玲没有半点意思。

  夏晓蓉下乡了后,发现这辈子的事情和上辈子有些出入,不是完全一样。

  上辈子她下乡的时候,大队长是宋大江。

  可是这辈子下乡了以后,宋大江不知道咋出事了,竟然是王会计当上了代理的大队长。

  她才刚来乡下,了解不是很多。

  等多待几天,打探打探情况,看看是不是有更多的事情和上辈子不一样的。

  是的,夏晓蓉重生了。

  前世她和沈勋在一起,最后考上了大学,离开了乡下。

  他们的日子过得蒸蒸日上,对比普通人很不错。

  可是有些事情只是表面上的风光而已,她和沈勋在一起,婆婆就是个奇葩,结婚后经常刁难她。

  沈勋长得好看,身边围绕的莺莺燕燕也多。

  他们在一起,是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可是婆家嫌弃她没能给家里生儿子。可惜她生第一个孩子时身体伤了元气,不能再生了。

  一开始,沈勋是处处护着她,对她和女儿都宝贝有加。

  这样的婚姻一直持续到两人四十岁的时候。

  夏晓蓉以为自己能继续幸福下去,可谁知道,四十岁生日这天,她迎来了人生的噩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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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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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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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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