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命赌在了自己仅有的一次进攻上,一个以命相搏的机会!
果不其然,其中一名叛军握矛刺来,正好是赢子苏看不见的后背,而另一名叛军也是配合自己的同伴握着长戈杀来。
赢子苏看着愈发逼近的两把武器,最后他目光锁定在那握矛的叛军,他转身的同时也是把自己的后背暴露给了那持戈的叛军。
赢子苏握紧长矛冲向敌人,在他就快要撞上敌人的锋刃时他猛地把长矛向下一扫,两把矛在一瞬间碰撞在一起激起了火星。
持戈的叛军在看见这一幕后提着长戈冲了上来,这是能刺中赢子苏的绝佳机会。
赢子苏使出吃奶的力气用力往下压着,他知道这是敌人的试探性进攻,是不会使出全身力气刺出这一下的。
但这就是赢子苏所要的机会,他才能让自己率先使出的力气压人一等。
那名叛军立刻醒悟过来知道了赢子苏的进攻意图,正当他要发力往上抬起赢子苏的长矛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矛头失去了压力。
只见赢子苏右手握住矛柄冲了起来,他让自己长矛的矛头瞬间从叛军的矛头的脊上拿开,之后顺着他的矛柄一路向上划过。
赢子苏的长矛带着一条细长的竹丝在空中完美的画了条抛物线,矛头的锋刃在精准地刺了叛军的咽喉后接着向上割开了叛军的下巴。
最后锋刃甩出的时候,刃上还带着血,而叛军的咽喉也在这一刻往外喷出了大量的鲜血,那名叛军倒地的一刻眼睛还是睁得铜铃般大的。
可能他至死都没想明白,赢子苏会用这种进攻方式来要了他的命,因为赢子苏这么做一定会吃到同伴的刺击。
赢子苏的确吃到了另一名叛军的刺击,只是这一刺不是刺在他的身上。
血沿着赢子苏的手掌边沿向下滴落着,也沿着他的手腕一直滑落着。
赢子苏用右手握着矛柄完成击杀就是为了腾出自己的左手去抵挡住这一刺,事实证明他赌对了,他抓住了长戈的脊身。
锋刃离他的脖子仅有几寸的距离,可能他晚一秒都会被这名叛军刺死在这。
但他也快要坚持不住了,手掌毕竟不能抵挡太久,随着那名叛军地不断发力,锋刃已是渐渐逼近他的脖子。
他能感受到自己身上的汗毛已经竖起,冷汗不停地从额头上滴下,他把长矛丢在地上,慢慢地移动着右臂。
他必须拔出腰间的那把佩剑,然后在松手的那一刻用剑挡开这一刺,这都需要他有着最精准的判断,快了或者是慢了,他就得死。
“死!”突然的一声怒吼惊到了两人,尤其是持戈的那名叛军,他的手明显颤抖了一下。
就是这一下让赢子苏有了拔剑的机会,他抽出长剑的瞬间突然发现这下刺击没了力道,然后他便看见这名叛军被人顶了出去。
叛军被那人刺死后赢子苏才看清了他的样貌,正是亲兵卫队的百将。
赢子苏彻底松了口气,他用剑锋切下身上的一块布料,然后用嘴把它撕开成两根长条状对自己受伤的左掌进行包扎。
百将把长戟拔出走向赢子苏说:“子苏小兄弟,你也真是敢赌啊!刚才那场面若是我晚到一步,你都会性命危险了。”
“谢谢大人的救命之恩了。”赢子苏打完结后抱了个拳说。
百将笑着摆摆手,“战场上若是能救自己的兄弟当然得救,别这么客气。”
“对了,那个人头归你了。”赢子苏大声说道,随后重新拾起自己的长矛,走到被刺死的那名叛军身边看着他的伤口。
叛军的咽喉处被刺了个拇指盖大小的深洞,之后往上直到下巴末端,都被矛的锋刃切开了。
其实这一招是赢子苏在脑内突发奇想到的,张乙当然不会这么花里胡哨的矛术,不过是那股体内的暖流给了他莫名的勇气,从而使出了这惊天一招。
他把这名的叛军的头颅割下后又走向了另一具叛军的尸体,这次他换这名叛军的长戟武器的戈刃割下了其头颅。
百将看着这一幕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且一脸的呆滞,他卖力了这么久也才拿下了叛军的两颗头颅,有一颗还算是他捡漏来的。
可赢子苏凭借自己的个人实力就拿下了两颗头颅,而且百将自恃无法做到以一敌二,别说还能刺死一人了,能从俩人的包围中活着冲出都是本事。
但百将的愕然还没结束,他看着赢子苏一手提着那两颗头颅的发辫走到了第三具叛军尸体面前,也就是赢子苏第一个杀死的那名叛军。
收起戟落,一气呵成。
赢子苏用麻绳将三颗头颅绑上后挂在了自己腰间,三颗脑袋同时挂在腰上显得有些沉重,不过赢子苏没放在心上而是握好自己的武器开始分析战场的局势。
“百将大人?你这是怎么了?”赢子苏注意到了百将的样子有些呆若木鸡,这在战场上是极为致命的,因为随时会有叛军持着武器从后方杀来。
“你这......你这就杀了三名精兵了?”百将的身子趔趄了下,差点就瘫坐在地。
他有些怀疑这子苏到底是何方神圣了,先是以自己的判断救下了数千人的性命,接着又是以一敌二完成刺杀一人的壮举,最后便是在这段时间内完成了三人斩。
其实军营中有流传着不少勇士的故事,也有人在战场上杀敌四五人成为别人口口相传的勇士。
但这些人是靠着整场战役打出的战果,真正做到短时间里杀敌三人的只有赢子苏,这已经能成为军中神话了。
这种勇猛的秦国武士,若是能活着将来定能高升成一代猛将!特么的这哪里是小卒啊?分明就是武神降世!
“三人可还不够。”赢子苏轻描淡写地说,“我只有杀敌五人才能换来生的机会,区区三颗人头算得了什么。”
百将差点没吐出一口郁闷的血,区区三颗人头?你知道这三颗人头对别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嘛!那是改命的机会啊!
在你嘴里就这么一文不值?还让不让人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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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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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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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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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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