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越黎部。

  东边天际露出鱼肚白,光线很柔和。水雾渐渐被金色的晕冲散,金色的光芒从云间迸射出洒在大地上。

  南越黎族,是南越六大部族之一。他们天生就是战斗的好手,是上古魔神蚩尤的后人,而黎族也是其他部族不敢惹的存在。

  若不是黎族没有太强的统一性,统治整个南越也不是什么难事。

  他们背后就是涨海,每年狩猎之比结束后,黎族都会在涨海前的沙地上举办祭祀。

  一是祭拜蚩尤先祖,感谢他赐予族人强大的力量。二是祭拜涨海之神,保佑部族风调雨顺。三是庆贺狩猎之比的头魁,由涨海之神为他们的勇士选出神女为其妻。

  涨南山下。

  黑色大旗在大风下招展,上面是有着牛头双角的人头像。

  蚩尤,黎族九个部落的大酋长,是魔神,是噩梦,是南越黎族的图腾信仰。他们的骄傲“九黎骑”,就是由九个部落里最勇猛的成年男儿组成。

  在南越,九黎骑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强兵。他们有着如龙之势的骏马,有着八十一战神留下的上古利器;有着无畏一切的神勇。

  黎族的族长,厄嵩。已经年近半百的他依旧腰身挺直,身上肌肉的线条仍清晰可见。他双手按在一把插入地中的重剑上,这把剑跟随了他多年,也是族长的信物。

  在他年轻的时候,他用这把重剑斩下了傣部族族长的头颅,也由此确立了涨南山方圆千里的黎族地位。

  在他身后,此次狩猎的队伍安静整齐地排列开,在他们的面前,整齐堆叠着的是兽的皮毛,也是他们各自的战利品。

  最终也将靠这些皮毛决出狩猎之比的头魁,队伍的队长享有狩猎王的称号。

  厄嵩算准了时辰,他默默地转过身扫视所有人。

  “三天的狩猎里,有人变得更加勇敢,让我们为这些勇士欢呼!”他的声音如惊雷般,在每个男儿心里炸开了花。

  他们握拳高举,大声吟诵黎族的战歌。

  “但也有人永远离开了我们。”他的声音又忽地轻下,带着沉重的悲。

  男儿们把手放下,他们低下了头。

  狩猎,是生与死的较量,不是每个人都能那么好运,遇到豺群或者猛虎,总要有人死去。

  多珂更是不争气地落下了泪,引来了很多男儿的目光,他们在心里蔑视,脸上的表情轻浮。

  虽说死了同伴,但流泪是黎族男儿里最懦弱的行为。

  多偌很想揪弟弟的耳朵,但是他把手抬起时长长叹息,他也恨自己为什么不能阻止下阿蒂的离去。

  阿蒂至今还没有回来,他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

  作为哥哥他摸过弟弟扎起的长辫,希望这样能让弟弟心里好受些。

  “开始检查你们三天里的成果吧。”厄嵩挥手,检验皮毛的那群人便散开来到各个队伍前查看那些皮毛并进行登记。

  人群中响起几声惊叹,多珂瞥了眼知道那是个方向是谁,冠戈的小队。

  检查他们皮毛的老一辈人脸上露出赞许,他自然是看到了放在最底下的那两张马鹿的皮,能猎到马鹿算能证明他们这队都是优秀的猎手。

  “他们那里怎么会如此吵闹。”检查的老辈边在羊皮上登记边问道。

  多珂撇了撇嘴,“冠戈那小子猎到了豺,他们能不惊讶嘛。”多珂的声音里满是不屑,但也是无奈。

  “豺?”老辈惊呼,他已经很久没有听过那个男儿能在狩猎之比里猎杀豺。以往只有他们族中成群出猎才能猎杀到数量可观的豺。

  但每一次猎杀,他们都会损失一些族人的性命,要以三个人的本事从豺群里猎杀豺并取下皮毛,那不是单单有勇就能做到的。

  “呵呵,用了小手段吧。”老辈笑了笑也是猜出了个大概,但能拿着豺的皮毛回来就意味着没人可以和他争夺头魁的位置。

  所有登记完的羊皮卷都一一送到了厄嵩的手里,厄嵩在接过一份羊皮看了上面的内容后他的眼神飘向冠戈。冠戈也望向他和厄嵩的眼神对上。

  那是个颇为倜傥的年轻人,他更像是一个风流文弱的贵公子而不像是一个会猎杀豺的勇士。

  厄嵩把目光收回,接着查看其它的羊皮卷。

  冠戈的父亲,也是黎部的二长老,厄嵩的妹夫冠鲁翰在这个时候悄悄靠了上来,他心里暗暗地笑,在厄嵩的耳边上低语:“族长,冠戈那小子猎到了豺,这狩猎王和入九黎骑的机会......”

  他没有把后面话讲完,是想把后面的半句留给厄嵩亲口向大家宣布。

  在部族里,族长是出了名的大公无私,就算冠鲁翰是他的妹夫也经常在其他长老面前不给他脸色。

  “只要没有比他更多的豺皮数量,这些自然是会给管戈的。”厄嵩撤手示意他退下,管鲁翰再也掩饰不住脸上的笑意,他笑出声应诺退下。

  最后一卷羊皮被厄嵩放置一旁,他抬起手把那些嘈杂的音压下,在声音小了不少后他把手重新按在重剑的剑柄上,一股威严从他的体内释放出。

  “这一次的族比,你们都做得很好,而也有些人做的更好!”在他说完这句话,他扫过冠戈所站的方向,这些男儿自然是能看到族长看向了谁,他们也是把目光转移到冠戈那里。wWW.ΧìǔΜЬ.CǒΜ

  冠戈面带着些许的笑,对这些目光他以手代礼回应。

  “至少有十年了。”厄嵩发出一声长叹。

  “今日还能再见有人能在狩猎之比猎有豺皮真是我部的幸运啊。”他捋着长须,那张紧绷的脸也是绽放了一丝满意的笑。

  “本次狩比的头魁是......”

  队伍里,冠戈眼里已经燃起了欲望的火苗,他握紧双拳,舌尖舔过干燥的唇,那些荣誉很快就将是他的了,只要能进九黎骑,在过十年......

  他已经把目光锁在厄嵩的身上,眼里欲望的火蹭的变旺。

  “等一下!”

  一声喊叫打断了他的幻想,他火速把眼里的火焰褪去,若是让人看见并不太好,他皱起了眉心想着不知是哪个不知死活的蠢货敢打断族长的讲话。

  厄嵩压住心中的怒他猛地转过身向看清是什么人敢打断他,在目光锁在那道走路踉踉跄跄的身影上时他惊住了。

  阿蒂右手死死抓着豹子的尾一步一步艰难地向前走着,他的脸已经没有任何颜色,身上被豹抓伤的地方被碎草贴着。

  他醒来的时候身上压着豹子的尸体,只要稍稍一动身体就像是要碎掉了一样,他被豹压断了几根肋骨。

  他觉得自己就要死了,没有水没有粮食,就算自己杀了豹也不会有人知道。那自己的努力是为了什么?他杀死部族里流传的圣兽又是为了什么?

  他不想死,他那破碎的身体里又流淌了一股热泉,力量好像回来了。他将豹子的尸体推开,找了些敷伤的草磨碎贴在伤口上便抓着豹子寻找回去的路。

  多珂从人墙的缝隙里看清了阿蒂的模样,他惊喜地两手抓着自己哥哥的肩膀用力地晃着。

  “哥!哥!是阿蒂哥!他没死!”

  多偌被自己的弟弟晃得脑袋晕晕的,他抓住多珂的手强行让他停下动作但眼睛已经望向阿蒂的方向。

  在看清是自己的兄弟后他已经不管一切,松开自己的手后便跑向阿蒂,可随着他俩距离的接近,在他看到阿蒂身上的伤时他停下了身子,全身已经颤抖。

  这是要忍受多大的痛。

  厄嵩知道阿蒂手里拖动的那只大家伙是什么,因为心里的狂喜他已经激动得泪水落下,金豹啊!那是猎杀了金豹的勇士啊!

  百年了!已经百年没有族人能凭一己之力猎杀圣兽。

  阿蒂在厄嵩前十步外停下,他喘着气把身后的豹子丢在空地上,这一丢也是把所有人的心都颤了颤。

  豹子的尸体,脖子上的箭都还未拔下。

  “族长。”阿蒂跪在了地上,他没有力气支撑着自己了,但他还想把话说完。

  “我猎杀了豹。”

  “不可能!”冠戈突然咆哮。

  “那可是豹!百年来从没有人能猎杀的圣兽!”冠戈怒火燃烧,他从人群里走出手指着跪在地上的阿蒂,“这个小子怎么可能杀得了豹!”

  “我不信!”冠戈喘着粗气像是要把所有话都讲出,“他只是一个懦夫的儿子!一个连自己女人都守不住的废物儿子!”

  “你才是废物!”阿蒂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让他吼出,“你自己什么体格大家都清楚,你怎么猎的豺有谁清楚吗!”

  他竟是站起身来,一手把自己身上贴着的草药拿下露出那皮破肉烂的伤口,浓水流出看着令人作呕,所有人都沉默了。

  “我差点死了!”阿蒂大吼着,他指着自己身上的伤口指着露骨的左肩,眼眶已经红了。

  “你们都瞧不起我!都瞧不起我!”阿蒂的面孔扭曲,“我只想证明给你们看!我不是废物的儿子!”

  他的伤口再次冒血,刚刚恢复的意识再次慢慢流失,他晃着身子随时都会倒下,他最后的一句话是嘶哑地吼出来的。

  “我不管!我不管!我是二长老的儿子,我才是狩猎王!”冠戈简直是要疯了,他暴跳起来,眼神看向自己的父亲想要从他眼里得到一丝帮助。

  可他的父亲,族里的二长老冠鲁翰,竟是以冷漠的眼神回应自己的小儿子。

  “啪”清脆的一声响过,冠戈惨叫一声身子飞出重重地摔在地上。

  所有人都愣住了,是他们的族长厄嵩拿了三长老的拐杖抽打在冠戈的脸上,干脆利落,毫不留情。

  阿蒂再也支撑不住了,他身子向前倾倒,厄嵩一把接住了这个孩子。他把拐杖丢在地上,那健硕的双臂把阿蒂的身子抱起,他的眼扫过众人。

  他把阿蒂的身子高举,大声喊了起来:“让我们欢呼新的狩猎王!新的豹魂者!他是我们部落最勇猛的战士!”

  沉重的鼓声响彻山林,黄牛皮面的巨鼓被大椎震击,场面沸腾起来,每个人都跟着族长高呼:“豹魂者!豹魂者!豹魂者!”

  豹魂者,沉寂了百年的称号再次被黎族的族人口口相传,传说猎杀豹子的勇士会继承豹的灵魂,拥有豹的速度和力量,成为部族里最强的战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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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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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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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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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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