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97章 发热(九十七)
  能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去生活,那才是最舒服的。

  因为愉悦,所以舒服。

  可是,要怎么样才能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去生活?很多人为了生活都不得不做着自己不喜欢做的事,各种无奈,各种心酸。

  嗯,每个人的问题,也只有靠自己去找答案。m.xiumb.com

  有的人一定要拥有好的环境,才能找到自己喜欢的方式去生活;也有的人哪怕环境一般般,也能找到自己喜欢的方式去生活。

  在我每天去墟的路上,总会经过一家摩托车的修理店,那店是货柜房改装过来的。虽然看起来有些简陋,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店主看起来是一个和我差不多年龄的小伙子,噢不,是大伙子。因为,他的体型看起来比我壮好多。嗯,而我的体型,谈不上“壮”。

  他虽然是做着修理店的生意,但我感觉他把日子过得很惬意。

  也许,修理摩托是他喜欢的事吧。

  我经常都看到一帮喜欢开摩托的年轻人在他的店里有说有笑,似乎是一帮志同道合的人。

  他很喜欢在空闲的时候自己改装一些代步车,我见过最奇葩的一次改装是他把一台儿童单车大小的车架改装成了小摩托车。当然,这些改装的车,他是不会开上公路的,只会在乡间小路上慢悠悠地开,感受着自己的成果。

  有时我也会看到他用自己改装的小三轮代步车载着他家的一只白色毛毛的大狗狗在乡间小路上慢悠悠地行进,享受着别人不明白的快乐。

  嗯,他不是有钱人,但是,他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而且自由惬意。

  修理摩托又怎么样,但人家活得开心呀。

  很多人都有自己心中喜欢做的事,有的人是没办法去做,也有的人是太在乎别人的看法而不敢做。

  今早准备出门时,外面的天空乌云密布,好像随时都会下大雨一样,而且已经零零星星地下着了,只是还没到能让地面湿的程度。

  为了避免骑着“小幸运”在半路被淋湿,我先穿好雨衣再出门。

  嗯,出门后才发现,路上骑车的人就我一个穿着雨衣,显得那么的突出。他们骑车经过我的,几乎都会瞄我一眼。

  额,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提前穿好雨衣吗?

  去到墟后,尽管天空看上去已经快被乌云挤满了,但还没下大雨。

  我赶紧去买了瘦肉出来,然后再匆匆穿上雨衣,避免突然大雨倾盆把我淋湿了。

  而此时,从我身边骑车经过的,无论是老人还是女人,都没有穿雨衣。从出门到准备回程,我只看到我自己穿了雨衣。

  怎么,感觉我成了异类似的?

  那么,我要不要脱去雨衣,让自己和他们一样,看起来自然一点?

  可,我穿我的雨衣,和他们也没关系呀,我就是不想被淋湿,这也很正常呀。

  呼,我还是穿我的雨衣吧。

  嗯,一路赶回家,全程都没下大雨。

  额,也不是不下,只是那大雨下在了距我大概两公里的位置。

  嗯,那么是不是就说明我出门穿雨衣是多此一举?

  不,我并不觉得。

  我出门穿雨衣只是为了避免被淋湿,而不是为了一定要挡到雨,穿这雨衣才有意义。没有下大雨,那自然是最好,我也不想让雨衣湿哒哒的,还要晾。

  这就像买保险,买保险只是为了多一份保障,如果没有出现意外,那么是不是买保险就没有意义?还是说,是不是一定要自己出了意外,拿到了保险的保障,那么买保险才有意义?嗯,正常的人都肯定希望没意外自然是最好的,而买保险也只不过是多买了一份安心而已。

  同样地,我也可以把我穿雨衣出门比喻成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当你选择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时,你可能会发现你成了别人眼中的异类,别人还可能会在心里嘲笑你,那时的你,是坚持做自己,还是选择符合大众的看法而做和他们一样的人?还有,就算你坚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了,但那些事并没有让你变得有价值,那么你会觉得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到底还值不值得?

  这就是每个人心中自己选择的答案,有的觉得值,有的觉得不值。

  我在高中时代看过一篇心灵鸡汤文,里面有一个故事,也许不少人看过。

  有一个渔夫在自己的小渔村里过得很惬意,夏天想打鱼的时候就去打鱼,想休息享受的时候就晒网,在海边一边喝饮料,一边感受着海风的凉爽。

  某天有位金融专家到小渔村旅游,他注意到了这个渔夫,就和他交流了一下,得知渔夫惬意的生活方式后,就表示渔夫这样做很浪费时间。

  金融专家很认真地表示:“你应该要每天努力打鱼,多挣些钱。”

  渔夫疑惑:“为什么?”

  金融专家有些兴奋:“挣够钱就可以买船,出海去打更多的鱼,挣更多的钱啦。”

  渔夫平静:“然后呢?”

  金融专家眼中仿佛会发光:“挣到更多的钱后,你就可以拿钱去投资,让钱去生钱。”

  渔夫依然平静:“再然后呢?”

  金融专家露出自豪的笑容:“到那时你就什么都不用做,你想打鱼消遣就去打,若什么事都不想做的时候,你也可以在海边一边喝饮料,一边感受着海风的凉爽!”

  渔夫疑惑:“我现在不就是这个样子吗?”

  嗯,你想要的生活方式不是一定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去追求,而在于你是否真的很想要那样的生活方式。

  当你很想要那样的生活方式时,你的潜意识会促使你去创造。

  有的人喜欢写文章,但因为上班太忙,没时间写。而下班后又太累了,不想写,所以去煲剧啊什么的。

  可若真的是喜欢,所有的痛苦和劳累都会被无视。

  我在2014年就因为写了《因为好奇》而开始迷上了那种写东东的喜欢,上班虽累,但一到下班,我想着的就是如何节约时间来写东东。同样是对下班充满期待,别人期待的是休息,而那时的我期待的却是可以快点写东东。

  如今,我已经没有当初的自己那么狂热了。

  但,我依然很感激那时候的我那么喜欢写东东,才有了现在的我继续喜欢写东东。

  写东东,在我心中不单单是写东东,它还包含着我喜欢的语文和我从小就喜欢的写字。

  嗯,它的魂,伴随了我二十几年。

  希望,未来一起走更远,更高。

  找到自己喜欢的,并且呵护好,人间便会值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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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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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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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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