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96章 发热(九十六)
  明明今天可以不写东东的,但,我还是写了。

  不要问我明明是谁,明明不是人。

  今天早上起来的我,精神状态并不好,好疲惫,好想睡懒觉。

  但,上天的安排不允许。

  阿婆在我二楼房间对下的路边大声喊了我的名字,我非常不喜欢阿婆这样大声在路边喊我的名字,生怕方圆十里之内没人知道我的名字似的。

  嗯,二婶去墟还没回来,她叫我过二婶家帮她搬足疗机出来给她的脚按摩。

  呼,好吧,这是正事。

  我赶紧起来换身衣服就过去搞定它,回来之后,本打算再躺一会儿的,瞄了一下手机,阿红表姐的女儿找我。

  嗯,如果单单是按照这样的亲戚关系,阿红表姐的女儿应该称呼我为表舅。不过,我阿婶刚好又是阿红表姐和表姐夫之间的媒人,所以,阿红表姐的女儿就称呼我为舅舅了。(家乡习俗的叫法)

  不过,阿红表姐的女儿只比我小几岁,到底是小几岁呢,我不清楚,反正是十岁以内。因此,她曾很特别地问我,是否可以喊我“金龙”。

  我表示可以,称呼而已。

  嗯,那就在这部东东里称她为“雯汐”吧,这是她自己起的名字。

  我和她有点交流的开始,是她刚读初中的时候,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会有交流。

  读小学时的她和我都没说过什么话,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当然,我那时也是小孩子,只不过是大一点的小孩子。

  然而,读初中的她每次看到我都会忍不住笑,额,到底笑什么呢?我一脸懵。

  可,她却说出了我非常喜欢听的话。

  她说我比阿贵表哥(阿红表姐的弟弟)帅!

  小小年纪整天说我帅,说得我的内心都不好意思地自恋了。

  她那时候的身高算是同龄女孩子中比较高的了,身材也比较苗条,如果好好保持下去,绝对是个大美女啊!

  然而,上了高中的她,可能伙食太好了,苗条已经不见踪影。好吧,健康最重要!

  虽然后来我读大学和出去工作后,两人见面得比较少,但她还是加到了我的扣扣,经常都给我发的说说或日志点赞。所以,双方的存在感还是比较强烈的,并没有变得太淡。

  她今年高考毕业了,而我又刚好在家调理身体,所以这段时间我们交流得比以前多。

  嗯,她和我一样是射手座,同样也喜欢文字。不过,我比她幸运一点,至少我能读大学,家人只有认同,没有不同意。

  她和她弟弟都是今年高考毕业,但学费都很贵,而且家里的经济状况也不好,所以,她父母都不同意他们两姐弟读大学。

  她很不开心,毕竟,她的心中有着大学梦,可以读却不能读。那种无奈,换做谁,都会不开心。

  她因为未来的路不知怎么走一直烦恼着,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一样,总有一些路是迷茫到不知怎么走的。但,这些经历与感受,却恰恰又是成长的一部分,根本逃避不了。

  只能迎着迷茫去摸索,然后才会慢慢清晰。

  如果我的经济状况是良好的,我可以借钱给她读大学,可惜天意弄人,我也自身难保。

  可我也希望她不要因为不能读大学就放弃努力,她一样可以通过报培训班来学习未来能谋生的技能,甚至为自己的未来打好基础。毕竟不是只有读大学这一条路才能令人出息,无论在哪里,只要愿意努力且不放弃,待到量变促成质变之时,没人能阻止你的出息。

  有些路只有自己体会到了才会明白,别人是道不出个所以然的,就像一万个人心中就有一万个哈姆雷特。

  嗯,今天她找我,是希望我去白石镇帮她拿快递。因为,她已经去其他城市了,没人帮她拿。

  其实,我真的很不想出门,特别是还要坐中巴。但,我还是洗洗刷刷完就出门了。

  准备好坐车的零钱,骑着“小幸运”去墟放好之后就去坐中巴。

  最深刻的感觉是,等。

  等开车,等落客,等到达目的地。

  到了目的地,拿到快递后,继续等车。

  嗯,等了大半个钟……

  在那大半个钟里,我有想过边写东东边等车的,可,太疲惫了,没感觉……

  而且,我又不知道车什么时候才来。

  这就好像人生,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会变得更好,但反正都是等,为何不好好利用等的时间来提升自己呢?那么,当自己时来运转的时候,说不定就会得到更多的快乐啦。

  如果我在等车的时间里写完一篇东东,当车到达的时候,我就会有一种小小的成就感。而且,在写东东的时候,是不会感觉到时间过得慢的。

  可,我没写。

  我看着那个快递,嗯,是雯汐的大学录取通知书。

  为什么上天会安排我来拿这个快递?

  如果快递早点到的话,雯汐自己也可以拿了。

  上天安排我拿这个快递是有什么含义吗?还是预示着我,现在开始所感受到的才是真正的“大学”?

  望着这录取通知书,我的内心是翻山倒海的乱……

  之后,车到了,回程。

  回到大成墟后,该干嘛就干嘛,买肉回家煮饭。

  然而,疲惫到都不想煮午饭了,也没有什么食欲。

  只是碍于不知谁发明了吃饭,所以,我还是如机械般地去完成我的午餐。

  望着那份录取通知书,总感觉它好像会发光似的。

  嗯,就像当初高考毕业的我心中向往着大学一样,望着录取通知书,都会觉得它会发光似的。

  嗯,那真的是一场真实且美好的梦。

  得不到的都在骚动,雯汐小妹妹,好好努力不放弃,也好好锻炼身体,保持好身材,未来去做一个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且魅力四射的女子。

  而我,继续发热。

  最近有只蝙蝠很喜欢我以前的房间,总是藏到房间的窗帘底下睡觉。

  嗯,我以前并不知道那房间里有蝙蝠的。

  最初,我还以为是那只小小燕的灵魂回来了。

  在上个月的某个晚上,我在二楼客厅和我家亲爱的讲电话,突然略过一只黑影飞进我以前的房间,我当时以为是三楼的燕子飞下来了。

  所以,我就很好奇地走进我以前的房间,按亮灯。

  诡异的是,嗯?燕子呢?

  不可能啊!我明明看到有黑影飞进来啦!我还用手电筒照了床底,又查看了隐蔽的角落,但,没有……

  天啊!不会真的是小小燕的灵魂回来了吧?

  那时的我,还是有点怕怕的……

  不过,聊聊电话又忘了。

  到了第二天,我看到我以前的房间有只大蜘蛛,所以我就拿扫把去追着打。

  那蜘蛛刚好爬过窗帘,我一扫把打过去,突然飞出了一只黑影!吓了我一大跳!

  那只黑影不停地在我房间顶上飞来飞去,我认真看了看,噢!那黑影是蝙蝠!

  顿时间,明白了前一晚看到的黑影就是这只蝙蝠。

  我赶紧蹲下来退出客厅,怕被蝙蝠咬了。嗯,蝙蝠是没毒的,但是它的唾液有毒,可能是有太多什么细菌之类的吧,类似于狗的牙齿。

  没两下,它就飞走了。

  我又走进房间看看窗帘有什么特别,经过一轮检查,嗯,没啥特别,就是窗帘底下暗,容易藏身,有利于白天睡觉。

  嗯嗯,地下还有它的便便,俗称夜明砂,据说可以入药。

  ——你要不要尝尝?

  ——神经病!

  在那之前我也郁闷过,地上怎么会有那么多黑色的东东,又不像虫的便便,也不可能有老鼠在二楼呀。

  一切的疑惑,都因为发现了这只蝙蝠而解开了。

  网上有迷信的说法表示,有蝙蝠进家是好事,预兆着有福气降临。

  可,我遇到的蝙蝠不单单是进家飞飞那么简单,而是住下来喔。

  为了安全起见,怕被咬,所以我把我以前房间的门关上了,把那夜明砂也清理了。

  过了几天,我把那门开了透透气。

  嗯,结果那蝙蝠又飞进去了。m.xiumb.com

  我是怎么知道的呢?

  是的,它拉到地板上的那一堆夜明砂出卖了它。

  于是,我又赶了它一次,再把门关上。

  这次就关好久了,感觉那蝙蝠应该忘了这里,重新找到新的住所了。

  嗯,可以光明正大地把门打开啦。

  咦?果然,那蝙蝠没有再出现了。

  终于到了如今,那蝙蝠又飞进去了……

  好吧,我以前的房间就真的那么好?值得它一次两次三次……不放弃地非要去里面睡觉。

  现在我也想通了,反正家里暂时就我一个人,只要我不惹它,它也不会咬我,大家和谐相处呗。

  待哪天人多了,或我可以去深圳了,那我再请它出去呗。

  说不定,它还真能给我带来什么福气呢?

  呵呵,想想就好了。

  三楼的燕子宝宝长大了,都飞走了,少了一些生气。

  既然有个愿意做客的动物也想住一段时间,那我就一视同仁吧。

  呼,这些想法在我写这篇东东之前就已经产生了,但我嫌太多太杂了,而且今天真的好疲惫,懒得写。

  还好,我逼着自己写了。

  写着写着就不累了,反而又像打了鸡血一样。

  所以嘛,我爱写东东不是没有道理的。

  放弃一次,就很容易出现接二连三的放弃。坚持一次,就会为下一次的坚持增添一份信心。

  放弃,还是坚持?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作出的选择负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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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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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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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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