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将会饰演一场狂风与暴雨的浪漫约会,没想到,狂风等了很久,都等不到暴雨来赴约。最后,狂风也失落地离去了。
一切看似即将会开始的开始,出乎意料地,短暂地结束而回到风平浪静。
我想,暴雨应该很想来的,因为,我看到天空中飘洒着很细的“泪”。可惜,它来不了。
狂风会记恨暴雨吗?
在暴雨迟迟未来的等待过程中,狂风真的像一只发狂的野兽到处乱撞!
我清楚地看到有一张废纸,在空中飞来飞去,几乎都落不了地。每当那张废纸就快落地的时候,狂风又把它卷起来,足足飞起七层楼那么高!
不知为何,看着那张被狂风肆虐着的废纸,我莫名地感到恐惧。好像,那张落不了地的废纸就是我的感觉。
看多两眼,还会觉得畏高。
狂风,看来真的很在乎暴雨……
还有,在狂风中,我看到了一个很美好的风景。
在阳台往下看,看到一个小妹妹在她家的门口旁一个特别的角落跳舞。
她跳得很自然,可以说是完全投入其中,对周围的一切都视而不见。那种感觉就像,她就是主角,她在表演着她的舞蹈,周围的一切都是她的观众。
她的舞蹈在狂风下显得更加的生动,小裙子在狂风下飘得更加的美丽。
我越看,觉得她跳得越好看。
那种自然的感觉,我小时候也有过,好怀念!
风平浪静之后,花花和菜菜们也不需要担心了。
狂风和暴雨的失恋,换来了花花和菜菜的白头偕老。世界,就是酱紫的。
那天晚上出门的时候,看到了一对情侣在公交站旁深情地相拥着。
那不是秀恩爱,因为我看到了那对情侣的旁边有好多搬家的行李。我想,一定是有其中一个要去另一个地方了,所以,才让他们不舍地抱在一起。
异地恋,谈何容易?
离别的时候,抱紧点吧,深情地吻也没关系。因为,那真的不是秀恩爱,仅仅是因为太舍不得。
“何解那么有见地?说得自己好像好了解一样。”
“虽然我没亲身体验过,但是内心还是可以感受到的。”
“好吧,什么时候你也体验一下呢?”
“额……我不想体验这种离别。”
“谁叫你体验离别呀?我是说,深情地抱抱或吻!”
“额……”
时间继续走。
之前,读小学四年级的外甥斌问我:“舅舅,你会不会唱《大梦想家》?”
我想了一下,没印象地反问:“没听过耶,谁唱的?”
他笑着答:“TFBOYS。”琇書網
我瞬间淡淡地回了一句:“舅舅已经老了,不听这么年轻的歌了。”
其实,在这个组合红了之后,我一般都没听过他们唱的歌。感觉,自己比较喜欢听新四大天王时代的歌。
而且在扣扣空间,我也看到我那个已经读初中的外甥唯发表的心情。他说,他也不听TFBOYS的歌。
当时我就在想,看来零零后也不都是轻易从众的。那时我也认为自己以后应该都不会喜欢听TFBOYS的歌的,嗯,还是那句,以为只是以为而已。
后来我在一次随意的淘歌中,淘到了周冬雨唱的《不完美女孩》。那个旋律,我一听就很有感觉。再加上,歌词写得特别好,所以我就爱上了。
不过,那首歌听起来有点像是录节目时唱的,并不是真正的CD。所以,我就开始搜索完整且清晰版的《不完美女孩》。
结果发现,原来《不完美女孩》是不存在的,那是周冬雨改了一些词而转换过来的。那么原版是什么歌呢?
嗯,竟然就是TFBOYS唱的《不完美小孩》!我点来听,感觉真的还不错!
虽然我当时是有点排斥,甚至希望可以找到女声版本的,但都没有。所以,我就下载来听了。听多几次之后,感觉,为什么音乐要分年龄段呢?
其实,只要是真的好听,就算那是小孩子唱的,又如何?音乐可以无国界,为何就不能无年龄界限?
后来,我也喜欢上了听TFBOYS唱的《样》。感觉,很有一种青春情感。不错!
《不完美小孩》和《样》是我觉得TFBOYS唱得比较好且是我喜欢的歌,特别是《不完美小孩》的歌词和《样》的旋律,真心好啊!
音乐,还有一种很神奇的魔力。
也许,本来心情是失落的,但一听到自己小时候喜欢的那些热血动漫歌曲,心里顿时就会充满斗志。那种感觉,就像小时候的那个总想保护世界的自己又变成了守护这个世界的“超人”一样。
也有时候,心情本来是挺高兴的。但是,一听到一些伤感的旋律,听久一点点,心里就会不知不觉地变得有些忧伤。似乎,是伤感的音乐把心给感染了。
所以,若希望自己可以充满斗志的话,那就放热血的歌来听。同样地,若希望自己内心的感情可以正常地流露出来的话,那就放伤感的歌来听。
换言之,就是如“对症下药”般的对心听歌。
当时,我在听着周杰伦的《雨下一整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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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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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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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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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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