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170章 折翼(八十一)
  以前写东东,我是随心的,想写就写,不想写就不写。也因此,多了很多发呆但本可以用来写东东的时间。

  所以,当我还在那个国度的时候,我就每个星期给自己订下目标,一个星期要写几篇东东,一个星期要看几页书,一个星期要画几幅画……

  后来,发现了一个毛病。那就是,我并不能每个星期都把目标完成。除了目标太多的原因,还有就是受心情的影响。

  可,我知道这些不过都是“懒”的化身罢了。所以,我并没有因为自己没有完成当周的目标而让下一周的目标减少,而是不断地累积。

  懒惰是很可怕的,心软一步,它就会得寸进尺一步。最后,会退无可退。

  就这样,我当时若要赶上当周的目标的话,那还要写十五篇东东。

  这也是为什么我有时候写东东特别多,有时候画画特别多的原因,都不过是在填坑而已。

  但从侧面看来,我订的目标其实只要多点耐心,很快就可以完成。就像某次,二十四小时内,就写了五篇东东,况且,还可以继续。这证明了什么?证明了并不是自己给自己的要求太高,而是自己太懒了!

  “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对人的精神是很有腐蚀性的,所以,既然没人能管得到我,那就只能自己逼自己了。

  自由,确实是我的大爱!只是,过分的自由会让我越来越迷失,越来越懒惰,始终还是需要一点束缚来稳住局面。相对的自由,比较合理一点。

  其实,“术业有专攻”是很有道理的。我也挺想把注意力都集中在精神世界的其中一个领域上,但我发现,很难!我的心,喜欢多种味道的混合,这也意味着,我的精神世界领域里很难有一个是非常突出的。

  还有一种可能,比较贪心兼疯狂,并且十分困难。那就是多种领域都突出!当然,要做到这一点,懒惰是绝对不能有的。不但不能有懒惰,而且还要非常非常地努力!这些高强度的付出,并不是说一说就能做到的!是真的用生命在投入……

  我比较喜欢第二种,但是,我一点也不够努力。所以呢?我需要强迫自己……

  然而,强迫,真的有效吗?

  在我的阳台上,种着一棵豆角。它的主蔓已经开始往上缠绕了,但是我希望它先横着缠绕完我的阳台宽度,再往上缠绕一层,然后又横着缠绕过来,再往上缠绕一层,以此类推。

  不过,主蔓的特性是天天向上。

  当我把主蔓一点一点弄开,横着缠绕住铁栏,过了一段时间一看之后,发现,它还是会往上缠绕。那是它的本性,外力比较难改变它。

  然而,难改变不代表没有可能。

  只要等主蔓缠绕得高一点,再把它横着缠绕铁栏一段距离,那么它慢慢也会缠绕紧铁栏。尽管它还是会往上缠绕,但每当它缠绕到一定的高度时,我就让它横着缠绕铁栏一段距离,直到它缠绕到我阳台的最边上才让它缠绕上一层。总之,让它朝着我指引的方向缠绕。

  若主蔓代表着我本来的心性,而不断改变主蔓方向的我则是理性的存在。若想让豆角在阳台长出不一样的风格,那么主蔓就要按照我所希望的方向缠绕。ωωω.χΙυΜЬ.Cǒm

  要改变世界,得先改变自己。改变自己虽然很难,但不是不可能。

  夜里的主蔓,在月光下缠绕得很美丽……

  时间继续走。

  已经有一年没碰过篮球了,更不用说打篮球的手感是如何了。

  篮球,自从在高中时代爱上之后,打它,就成了我喜欢的运动之一。

  嗯,打它!拍它!投它!

  当时路过篮球场看到一些洋溢着青春笑容的“快乐精灵们”在尽情地打篮球,那种感觉,令我很怀念以前在大学时代的夜里一个人打篮球的情景……

  所以,我买了一个篮球。

  在某天早晨还没有闹钟欢叫的时间点,我带着新篮球,自己一个男生出现附近的篮球场上。

  一片天空下,一个人,一个篮球,一个隐藏在心处的灵魂。

  静静的,静静的,好怀念的感觉。

  我有点兴奋,又有点不自在,毕竟那么久没打过篮球了,都不知自己投篮手感变得如何了。

  果然,就在离篮筐下几步的位置,我竟然连续投出了三个三不沾。

  时间,把我打篮球的手感偷走了……

  因为太久没打,我对每个投篮位置到篮筐距离所需要使出的力度都已经没感觉了。所以说,喜欢的事情就要经常做,就算没时间做,也要偶尔抽出时间来回味一下。否则,大脑很容易会把它给遗忘掉。

  之后呢,我就重新像当初学打篮球那样,一点一点在相对应的位置去找回熟悉的投篮感觉。

  虽然花的时间有些小长,但那个喜欢打篮球的灵魂还是被我唤醒了!

  投三分球,出乎我的意料,手感特别好!投出去的三分球尽管不进筐,但是我很清楚地看到我投出的篮球飞得很直,并没有过于明显的偏斜。

  我在大学时代的夜里打篮球,一般都会给自己一个投篮任务,就是要投进多少球后才能走。

  刚开始学打篮球的时候,那时我的投篮还属于探索阶段,也就是还没找到属于自己的投篮感觉。而那时我给了自己一个任务:投进一百个球才能回宿舍。

  记得,那一次我是晚上八点去的篮球场,一直到第二天凌晨零点才回宿舍。

  四个小时,我用了四个小时才艰难地投进一百个球。因为万事开头难,所以就是如此。

  也在那一次之后,我就逐渐有了属于自己的投篮感觉。

  到后来非常疯狂的时候,我已经可以两个小时投进三百个球,并且在哪个位置接到球,就在哪个位置跳投,或者快步上篮。特别喜欢的是,整整一个篮球场,自己一个人来回快攻上篮。夜里那个来回快攻的速度,是我觉得我会运球以来最快的速度。当时有些路过的同学,还对我说过一句:“哇!你好厉害哟!”

  只是,我的篮球是孤独的。因为,我不懂得打比赛,只会自己练习投篮,并且从中找到自己想要的快乐。

  那天,我本想也给自己一个任务:投进一百个球后才能回“心天地”。

  不过,考虑到这不妥,所以就算了,投进六十六个球就好了。

  不妥的原因:不小心通了宵,没有吃早餐,没有带水在身边,当时前些天爬山所带来的疲累还没有完全脱去。

  当我投进第六十个球的时候,我的上衣几乎全湿了,已经是可以拧出大量汗水的地步了。头发也全湿了,刘海上的汗珠还会滑落到我的眼睛里,满满的咸意。呼吸也变得十分急促,且干燥。

  作为我的身体,它真的是在受苦。感觉,我似乎一直都在不经意间就把它折磨了。我只想做我想做的,但,我却没考虑过它是否能承受得住。

  在吃不饱、喝不足、睡不够的情况下,还要大量地消耗体力。好像,太残忍了……

  在投进第六十六个球的时候,身体虽然很疲惫,但也充满了一种快乐的感觉。而那种快乐的感觉,已经不见了几年……

  或许,快乐只是我的,而疲惫,才是身体的……

  有一天,我自私到连自己的身体都不顾了,但是,身体它却反过来唱歌安慰我。

  我问它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

  它没有说话,只是很想喝水。

  所以,我就去买它喜欢喝的水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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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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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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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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