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丽素巧克力可以说是拥有着属于80后回忆的味道。虽然我不是80后,但我大家姐是呀!
在我五六岁的时候,我大家姐时不时都会买些零食给我,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味道至今难忘的,就是麦丽素巧克力的味道。那个包装,似乎也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只是,价格变贵了。
在我读书那十多年里,我一直都在寻找麦丽素巧克力的味道,但那时的我只知道那种巧克力的味道,并不知道那巧克力的名字。所以,我试过买了很多种巧克力来吃,但都不是那种味道。个人感觉,其他巧克力没有比那有着童年味道的巧克力更好吃的了。
直到2015年那家便利店新开张,我进去随便逛逛,发现有一种巧克力的包装很像很像我小时候吃的那种巧克力包装。这种巧克力叫做麦丽素。我带着尝试的心理,买了一包回去……
当我回到“小天地”,打开那包巧克力,放了一颗进嘴里的时候,感觉我又回到了六七岁那个时候。那味道,一点都没有变,完完全全就是我童年里的味道!好吃到我整个人都疯狂地舞动起来了!从此,每当我想感受童年味道的时候,都会去那家便利店买麦丽素巧克力。
我有时买罗伯克醇香拿铁咖啡饮料喝,纯粹就是想回味一下2015年在喜德盛下夜班之后,自己在孤独而心静地喝咖啡饮料的心境。
或许,也可以说我吃的和喝的并不是食品,而是回忆。
现在我特别想回味童年时候在大岭山时吃的那种肠粉味道,现在路边卖的那些肠粉一点都不好吃,而且量少又贵。不知道哪里可以吃到有着我童年味道的肠粉,想想,口水就流了……
坐在自己的“书房”里,望着窗外安静的夜,感受着丝丝的凉风,喝上一口醇香拿铁,啊!这夜,让我着迷……
迷,让我醉……
时间继续走。
以前有些人对我说过,要做我最忠实的读者,其实,我当时开心一下就好了。又何必,要一直牢记那些话语来欺骗自己呢,自己又不是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
也有些人,甚至我不认识的人,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什么支持我或做我最忠实读者之类的话。但,他们时不时都会隔一段时间来翻看我最近写的东东。原来,默默,也并不是无闻的。ωωω.χΙυΜЬ.Cǒm
当时我看了《孤独小说家》,这是我人生中第二次看完一部小说。第一次呢,是2014年看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或者简单地说,在我的读书时代里,我都没真正看过一部小说。那时我看的书,大多都是励志书。
所以,我的大脑是小说荒。现在的我,需要多看一些对我有影响力的小说。
看完《孤独小说家》之后,我很感叹!原来,小说也可以写得那么像写日记。
那部小说并没有十分令人热血的情节,大多都是平平淡淡的。不过,在那平平淡淡中,有着一种特别的细腻。看那部小说,需要保持着一颗很安静的心,去静静地感受那看起来平淡得似乎没什么味道的字句的背后所隐藏的意思。
若是那些喜欢看激烈打斗,诛仙呀之类的人,可能看前面一些就看不下去了,会有一种想打瞌睡的感觉。毕竟,确实平淡得没什么激情。
可是,当你安静地看完那整部小说之后,心里又会有一种特别的感动。
我挺喜欢作者那种看似平淡但又十分细腻的写法,因为很真!不过,那也是以作者的原型写的。如果《我喜欢的女孩子们》可以那样写的话,感觉可能会好很多。不过,写了都写了,感觉已经不一样了。
《孤独小说家》里,男主人公有着一个很好的妻子,是男主人公最忠实的读者,无论如何都支持他,他写到老,她就看到老。只可惜,男主人公的妻子在小说的开头里就已经死去了三年。不过,我还是很羡慕男主人公有个那么好的妻子。
我很早以前就写过,希望自己以后有一个喜欢看自己写的文章的另一半,我写到老,她就看到老。如果未来真会实现,那真的是我十辈子修来的福分了!
《孤独小说家》里还有令我觉得很深刻的是,男主人公在自卑和妒忌这些真实心理活动的影响下,仍然坚持写小说。十年的光阴,很不容易地终于拿到了心中希望拿到的大奖。在那十年里,可以说是熬出来的,但尽管熬,他的梦想也一直没有熄灭。有不少情节,还真的能引起内心的共鸣。
当时也正在看第三本小说《百年孤独》,才看了三分之一。感觉,作者的想象力特别强大!
那部小说完全刷新了我的小说世界观,作者竟然会想到用我们这个现实世界中很多已经证实的知识理论或正常事物来重新构想一个新的世界,并且又若隐若现地间接映射出了我们现实世界的影子。
那部小说,真不愧为文学巨著。
我现在想读的,就是这些有深度的小说。除了感受小说带来的魅力之外,还能陷入对人生的思考,意义深远。
锻炼一下自己的想象力,以及提高一下自己的文字表达能力,或许以后,自己真的能认真地写出一部自己喜欢的小说。
路漫漫,心且力,终可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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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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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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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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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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