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2章 醉莹心(一)
  充满新鲜感的日子,往往都是很快乐的。我一直喜欢着!

  同学们的互相认识,互相交流,就是一个新鲜的过程。纵然我不敢太投入,但也掩饰不了我那已经开了的心。

  学习生活了一段日子,大家彼此之间都有了一个基础的了解。趣味,可以轻易衍生出来的。

  我有了手机,但还不会真正玩。这个时候,同桌庭就起了作用。他教我玩QQ啊,还有一些好玩的东东。

  嗯,成功申请了一个QQ号。呼,终于拥有了属于我自己的QQ号了,那起个什么Q名好呢?

  额,无敌龙?圣战神?好像太霸气了,有点俗,不合胃口。

  要不,梦如幻吧!好像太柔了……那就,风飘雨吧!妖,太矫了……

  突然,脑海里闪过了毕业前娣回我纸条的那句话:“乌龙”也能像王子一样聪明。

  铛!有了,就叫“乌龙王子”!这Q名隐藏着我对娣的想念,好久好久……

  高一的体育课,我觉得超无聊的!应该说,体育课对于我来説,都无聊。

  因为,学做早操!哎,小学学完早操,升初中后,又学初中早操。初中升高中后,还要学高中早操。我对早操表示无语透顶了!还不如跑一下步或跳一下舞好……

  体育课学完做早操后,我就不知道自己可以干嘛了。因为当时的我不爱运动,所以只是看别人打球。可也看不明白,没劲。

  不过,有个人让我开始喜欢上了运动。是的,很特别的一个人。非常非常特别,就是……别乱猜呐,不是女的喔。

  他就是我们班好有人缘的荣,不过很多人都喜欢叫他肥佬。那就叫他肥佬吧。其实,在我眼里,肥佬不肥,身材中等,且有点壮,比较有一种大哥哥版的感觉。

  说到肥佬,我就好像觉得自己在讲述一个传奇一样。肥佬的腿部肌肉非常棒,他跑步的速度,快!不够贴切。超快!太夸张了。猛快!就是这种感觉。

  他跑出过不少冠军喔,本来可以凭这一特长进教育城的,可他没有进教育城,反而进了离他家挺近的信宜三中。原因是,不好意思,我忘记了。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和他有缘认识,而他改变了我。m.χIùmЬ.CǒM

  肥佬好喜欢打篮球,他一直在苦练,希望能扣篮。不是不可能喔,虽然他的身高没有电视上那些高佬的优势,但他的腿部肌**,弹跳力好!

  当我还没开始喜欢运动的时候,他就是我体育课里唯一的观看对象。看着他打篮球,我会觉得好开心!至于什么时候,我才喜欢打篮球嘛,时候还没有到呢。

  回到课室,我有了一个花名——细侬。就是指小孩,家乡话来的。谁起的,我不记得了。

  看来,身材矮小的我,再加上小孩子心理的影响,还是会被别人觉得我像小孩子。还好,我喜欢!

  名字嘛,叫得没恶意的话,一般没什么。我还挺喜欢别人叫我花名的,那样有一种比较亲切的感觉。

  可我不习惯一种叫法,就是如果有个人认识我,而且感情不错的了,那人还连名带姓叫我的话,我会不开心!特别是家人,虽不是什么大事,但感觉就是感觉,会累积的。累积得多的时候,就会冷淡。当然,有人整个名字只有两个字的话,那又不一样。

  听到这个叫我细侬,那个叫我细侬,我就好像一个被好多人宠的幸福小孩一样,甜甜的。

  座位后面的莹,好有趣。她经常边叫我细侬的时候,边弄出些古怪的表情。我也会学她,回她几个古怪表情。她就说我好搞笑……

  和莹说话的感觉,好像好像我和娣说话的感觉。説我喜欢她嘛,不对,哪有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想着另一个人的?我想,我只是喜欢和她讲话的那种感觉,因为那感觉里,好像有娣的影子。

  然而,男孩子有时也喜欢说反话。的确,我心里也是喜欢她的。

  座位前嘛,就说那个会心焦的甘吧。嗯,她时不时会回头过来和庭说话,因为,庭经常取笑她的头发,说她是古代男人。听到有人这样说自己,甘不气得回过头来争才怪呢。

  对于这种现象,我只是个安静的旁观者,偷偷笑就好了。

  我内心非常躁动,可是,我依然要表现得很低调,很斯文。因为,形象很重要。

  刚刚开始的高中生活,还没有掀起缘分的巨浪,但很正常,暴风雨前,都是这么宁静的。

  在嘻嘻哈哈的外部世界,可能以为思念消失不见了。可当世界缩小到一个安全的角落时,才发现,思念早已经泛滥。

  写周记,这是一个写心事的世界。

  那时我读书十年,只听说过日记,还真没听説过有周记这东东。

  当时教我语文的陈老师,是一位中年的女老师,说起话来让我有点怕,但她很好,也是我喜欢的老师之一。

  她就要求我们全班同学每周写一篇周记,要交给她批改喔。我觉得有压力,心理自己产生的压力。因为没写过,觉得可能很难,就为自己套上了恐惧的枷锁。

  我也认真写了第一周,批改后得到一句评语:中心明确。

  之后,我就放心了。开始写下自己的内心感受,我不知道自己要写什么,但我的内心似乎找到了一个可以抒发心情的世界,开始在这个世界里种下我想念娣的种子。

  负责收周记交给陈老师的,当然就是语文科代表咯。呼,语文科代表是一位女同学,她的名有点像某明星的名,叫丽君。她给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三好。好优雅,好斯文,好贤淑。是个不错的女孩子哟!

  当时的我还没真正认识她,换言之就是没有和她聊过天。所以我一直都好想和她聊天感觉一下,但就是不知道怎么开口。所以,我和她好少交流。不过,我还是默默注视她的。因为,贤淑的女孩子对于我来说,也是有吸引力哒。嘎嘎!

  回到座位吧,回头想找话题和莹聊聊嘛,哎呀,脑袋空空,不知找什么话题丫。而莹呢,就好认真地在学习,看书。呼,知识分子的世界,我是不会懂的了……

  而同桌庭呢,不管是座位前,还是座位后,他都能和她们聊成一片。而我呢,就好羡慕他,怎么这么会说话的呢?我安静地自卑着……我的自恋,说到底也是因为自卑……只不过,换了一种方式而已。

  座位后的芳,我就觉得她好喜欢和庭说话的。从她看庭的眼神里,我发现,她好像有点喜欢庭。只是个人觉得,好像!因为,每次我和她说话,很快就可以被她冷掉。而庭和她说话呢,就算庭想冷掉,也会被她热翻。所以,你觉得呢?

  数学课,我痛苦的时间在默数着我心里的无奈。

  张老师讲课讲得好不好?我不知道。因为,我已经出神。而庭呢,不一样喔,他入化了耶,听得懂耶。这不是废话么?自己的数学本来就有问题……

  数学,真是令我心痛呐!做完数学作业,有时莹还问我哪道问题怎么做,我只能很不自信地説可能是这样做的,又或者无奈地説我也不会。我不喜欢让人失望丫……

  然后,莹就会问在她座位右边的良。

  良,一位男数学高手,有点安静,少言。少言只是出现在面对我的时候哈,是的,我和他没有什么交流。因为,各自的性格有点不宜接近。

  看着莹每次有数学问题都问他的时候,而且他们俩还笑得那么开心的时候,呜呜,细侬我不开心!心里酸酸的,好像觉得莹应该是和我一起笑的。但我的数学确实是差到不行,其他科呢,无法直视了,莹每科成绩都比我好!看着有数学优势的良,我当时只有两种感觉,嫉妒和恨!不好意思,没有羡慕。只是代表当时哈,呼呼……

  又说回座位前的甘,嗯,她稍微和我聊聊天了。因为,她弄的一个发型,真的好像古代的那种。所以,我也故意和庭一样认同她是古代男人。嘎嘎,不使坏,怎么有天聊呢?

  最喜欢听到的,是这样一句话:你又欺负细侬了?

  这句话让我有一种被保护的感觉,小孩子就喜欢这种感觉。

  因为,幸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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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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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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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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