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1章 高中时代的新开始
  2008年8月30日,我回到了家乡。

  看着高中的录取通知书,纳尼?!我怎么会被信宜三中录取的?我填志愿的时候,不是填信宜一中的吗?而堂哥源,就被信宜一中录取了!惊讶之余,也只能无奈地接受现实……

  对于家乡高中的实力形象分析,可简单地形容为“一个龙头,四架马车。”

  “龙头”指的就是教育城,从幼儿园到高中,那里都囊括了。典型的有资金,有实力的学校!成绩好的,有特长的学子大部分都被其收归营下。所以,成绩排行榜,其居首位很正常。

  “四架马车”指的就是彼此实力接近的信宜一中,信宜二中,信宜三中,信宜侨中。可能因为实力接近,所以学子们被平均分了。而我,就被分到了三中。

  三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言。

  在初三填志愿的时候,那个説三中很乱,经常有人打架。那个又说三中死过人,有鬼。当时听完之后的第一感觉就是,千万千万不能填三中!然而,命运在作祟,我还是进了三中……

  这是缘分吗?是命中注定吗?呼呼,或许是吧。

  第二天,啊叔带我去信宜三中报到。从大成到信宜市区,要坐中巴车,途经非常曲折的山路,其中有曲斜出了名的长岗岭。这就意味着我不能像小学初中那样每天能回家了,心里难免有点伤感……www.xiumb.com

  来到三中的门口,呼,有点古老喔。

  进去找老师交学费。嗯,一个看起来不怎么年轻但实际上还挺年轻的男老师和我阿叔谈起了话。经过简单的交流,噢!他竟然就是我的高一班主任张老师!可惜丫!他教的科目偏偏是我最不喜欢的科目——数学。

  很快地,找到宿舍,选好床位。弄明白怎么去饭堂吃饭,还有怎么去上课等问题后,啊叔就带我去信宜的街道逛,买了一双凉鞋,天气热啊!逛了好久,我好开心!

  终于,搞定一切后,啊叔又要上东莞种菜菜了。我舍不得,但毕竟这么大了,我没有表现出来。

  和啊叔道别,看着啊叔远去的背影,我还是心焦了,流了泪,但不会大哭了。我记得,那是我最后一次流泪的心焦。不知是我长大了,还是,我受逆反心理的影响而变得冷淡了。

  呼,当时宿舍还有一位同学呢,他叫剑颖。他比我早到一点,所以他已经知道怎么去饭堂以及在饭堂怎么开餐了。多得他带着我,我才没有像只盲头乌蝇那样乱“撞”丫。呼呼,不过后来他告诉我,他刚开始见到我时,以为我傻傻的。哈哈,的确,我是有点傻傻的。

  晚上了,新报到的新同学都陆续到宿舍搞定一切了。接着呢,上课……

  我记得,我那晚穿着一条运动型悠闲裤,配上一双凉鞋。你能想象,那是多么土的搭配吗?哎呀,谁叫班主任説不能穿拖鞋嘛!天气又热,更不想穿波鞋呐……

  还好,那时的我认为自己的打扮是很帅的。没错,我的自恋心理就是从这里开始诞生的。

  我当时坐在靠门口的倒数第二位,和我坐在一位的,叫庭。他,长得比我高。呼,看来,还是不要提及身高咯,当时我的身高还是全班倒数前几高的呢。

  后面坐的一位是芳和莹。我想说,我从教室后门进去那一刻看到的第一眼,是莹那醒目的粉红色皮带。然后,我就看了一下她的侧脸,冷美人么?

  再然后呢,就是座位前的一位了。右边的那个是琴,看上去很有大众脸的感觉喔。

  至于左边那个嘛,她怎么好像在抽泣的?嗯,没错,她真的在哭。我当时就想,原来会心焦的人,不止我一个呐。呼,顿时,我本来不怎么开心的心情,一下子就开心了。哇哈哈!这是幸灾乐祸的节奏吗?还有,她的头发扎起来,真的,有点,有点难看呐。不知是天生如此的,还是去发廊弄的。头发很绒,很大扎,缺乏美感呢。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她,后来竟然成了对我影响最大的人。她,叫甘。

  好了,发书咯。书呢,全放在讲台上,自己上去一本一本拿。看着别人拿书拿得那么自然,我觉得自己应该没问题的。

  到我拿书的时候,我的自恋心理开始作祟了。边向讲台走去,边想自己好帅,在吸引着众女同学的目光。呼呼,谁知,出糗了……

  拿书怎么多了几本的呢?哎呀,拿重复了!在讲台耗了一些时间,下面的同学有的开始埋怨了:妖!有没搞错!拿本书都拿不好!

  我感到好丢脸呐,那身造型也添加了不少丢脸的效果呢……

  总的来说,高中的第一个夜晚还是挺不错的,宿舍的大家很快就能聊成一片了。尽管我是听比较多,但也感觉良好。

  高中时代,就这样开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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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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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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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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