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安西兵日记>第106章软禁(二)
  先帝下葬之后,太后以赏兰为名把太师叫到兴庆宫,然后就给他圈了起来,让他在那教授皇子,夫人每晚去陪着。

  此举赢得朝堂上下交口称赞,特别是老裴,对太后佩服的五体投地。他和烦了是老交情了,从当初在京中,到淮西再到淄青,一直配合相当默契,加上老武被称为铁三角,名震天下。接到诏书时他还幻想呢,等我回去,双剑合璧嘎嘎乱杀,结果烦了在家逍遥,他成了拉独梨的……

  得知烦了被圈,他特意带上众宰相跑来探望太后,千叮咛万嘱咐,千万看住他,别让他给跑了,此僚有武艺且惯会乔装打扮,跑掉就找不着了,实在不行就捆起来。

  对杨大帅的任性,朝野深有体会,不愿当官还闲不住,说没影儿就没影儿,上回都跑到河西去了,也幸亏没出事,真要出了什么事,先帝驾崩的时候都得抓瞎。

  如今皇帝这么闹,正需他坐镇京中,好在太后果断出手把他按住。老老实实教皇子去吧,你不是太师嘛,正合适。

  与太师被软禁相比,更值得关注的是两位皇子,这两位皇子同岁,跟大臣们都不熟,又一同接受太师教导,这就有意思了。

  大唐规定嫡长子继承,也就是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可实际哪那么简单,比如姑妈作为先帝元妃却未封后,所以表弟到底算不算嫡子要两说。如果他算嫡子,那李宁当初就不该被立为太子,既然已立了老大,就证明表弟是老三,在老大病逝后,就该封老二李恽,可朝堂上下都喊着封表弟,李恽竞争力微乎其微。

  储君选择,很多时候取决于皇帝的偏爱,皇子母亲是否得宠,舅舅家的势力,朝臣态度,以及皇子品性等诸多因素,不是一句简单的嫡长子继承能概括的。

  如今皇帝把哥俩都派去,明摆着是让太师考查心性,从而决定太子归属,对于太师的眼光和品德,大伙没意见,他挑也好,上下都服气,也省得争来争去生出是非。

  想想先帝对他的信任,陛下跟他的关系,再想想他的年纪,这次再决定储君之位,太师历三朝而圣眷不衰,几乎已成定局。这事没法羡慕,谁跟他都比不了,从征讨淮西一直到现在,大唐所有的大事都是他主持或者谋划的,到先帝驾崩,他扶新君上位又主动辞相,威望之高便只能仰望了。

  裴相还透出一个小花边,为酬太师之功,太后特意为他挑了几个美婢,却被他严词拒绝,执意让发妻每晚过去。这倒不意外,太师的品行是不用质疑的,夫妻恩爱,羡煞旁人啊。

  呃……这话怎么说呢,说夫妻恩爱也没错,其实两口子不但恩爱,还浪的飞起呢。

  姑妈玩了这么一手,烦了实在没办法,既然反抗不了就躺平吧,想起老李嗑药时,姑妈以赏菊之名约他密谈,在去暗香阁的路上遇到过一对野鸳鸯,虽只闻其声,却也令人深羡之。

  当初还鄙视过人家,没想到武大妇也爱好别致,夫妻情趣这事也没有对错,怎么开心怎么来吧。

  而今住在南熏阁,离那里也不远,一番查找终于找到一条隐于草丛的曲折小路,往里几十步,四周皆是又高又密的繁茂草木,中间十余步开阔地,还有一座小凉亭,真是别有洞天的好所在。

  当晚等到夜深人静,两口子提着宫灯奔赴战场,身处皇家园林,更添惊险趣味,武大妇终于得偿所愿,此后频频邀战于此。

  李湛和李昂从第四天开始,每逢双日上午骑马过来,傍晚回后宫去,哥俩已经是十四岁的少年,对烦了以伯父相称,这是表弟和姑妈特意交代的。

  好歹顶着个太子太师的头衔,烦了也只能教他们一些东西,每次半天讲课,半天练武活动,以他的手段对付两个半大小子自然不在话下。

  哥俩都很聪明,对他也都很敬重,性格一样孝顺良善,却也略有不同,李湛随表弟,好动贪玩,喜奢华洒脱,弓马不错。李昂箭法骑术稍弱,却不贪玩乐,不爱奢华,更安静一些。

  表弟来过两次,明确跟他说:哥,你看看他俩心性,哪个更适合做储君。烦了是真不想管这事儿,可表弟态度异常坚决,加上姑妈附和,也实在推辞不过,只能硬着头皮接下来。

  跟哥俩来的还有他们各自的娘,李湛的娘原是表弟侍妾王氏,李昂的娘则是婢女姓萧,出身都不高,如今都是妃位。见到烦了时态度同样谦卑,都在努力讨好太师和太后,试图给儿子加分。

  日子一天天过去,表弟还是在疯玩,丝毫没有收敛的迹象,修宫殿,修寺庙,打猎,马球,蹴鞠,百戏,喝酒,发钱……永动机一般不知疲倦。

  姑妈一直住在花萼楼,其实这座楼太大,需要的人手也多,有些浪费。可她从小就不知道节俭是个什么东西,表弟这一点可能就是随她的吧。

  “来,给我按按头颈”。

  烦了站到身后给她按摩,不再像从前一样小心翼翼,事实上从来也没人在意这个,只有他自己在瞎琢磨。

  “烦了,你觉得王妃和萧妃哪个好些?”。

  二妃来讨好烦了和姑妈,想给儿子加分,可同样的,她们自己也会影响到儿子的分数,因为她们中的一个便是未来太后,当娘的如果品性太差,儿子也是要扣大分的。

  烦了想了一下道:“差不多吧”。

  王妃的爹虽做过县令,可这种等级在宫里跟没有一样。萧妃更惨,是个街头孤儿(据说曾有个弟弟),也就是说二妃都没有娘家势力。不光没势力,还都不得宠,表弟就是个渣男,已经多年没碰过她们,若是没有儿子,两人还不知道混的多惨。

  没势力,不得宠,地位低,再有个强势的婆婆,二妃一直都是乖巧的小白兔,后宫里的小透明,见到烦了恨不得跪下那种,听上去荒谬,可事实就是如此,若不是碍于礼法,她们一定会跪下,绝对不会犹豫。

  姑妈道:“我倒觉得萧妃更顺眼些”。

  烦了叹道:“温顺听话是长处,却也是短处啊”。

  能以侍妾或婢女出头,漂亮,乖巧,会来事儿只是基本条件,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真的太大了,王妃好歹爹当个小官,家庭完整,萧妃却是孤儿加婢女,她早已习惯了低头讨好,看人眼色,在姑妈和烦了面前端茶倒水侍奉,小心翼翼的模样让人不忍,可这是她唯一能帮到儿子的地方,哪敢不用心。

  其实按烦了的看法,二妃都不太适合主持后宫,管理几万人的后宫并不容易,六宫之首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像潇潇和姑妈这种高门大户出身的女子,见惯了大场面,修养气度比贫家女子天然就高一等,而且有文化见识,有权谋手段,优势十分巨大。

  二妃出身低又一直都是小透明,谈不上气度,也没有威望资历,还严重缺乏管理经验,执掌后宫会被下边人哄得团团转,说白了,都镇不住场子。大唐后宫很可能要从姑妈手中交给下任皇帝的皇后。

  姑妈点点头,道:“后背酸的很,也给我按一按”,说完趴到榻上。

  烦了犹豫一下,过去给她按摩,姑妈四十三岁,身材略显丰腴,十分附和大唐的审美,从小没经过风吹日晒,看上去要年轻许多。

  “哎呀,你小子还有这一手,真舒坦……从前怎么不显?”。

  烦了低声道:“姑,我有个事儿想跟你说说”。

  “说呗”。

  “姑,我觉得……咱俩可能有点逾越了……”。

  认识这么多年,自去年更是越来越亲密,到如今说话玩笑彻底没了顾忌,肢体接触慢慢习以为常,他蛮喜欢这个豪爽有人情味的姑妈或者大姐,可总觉得太亲密了不太合适。

  姑妈舒服的侧过头,哼哼两声又道:“逾越什么了?咱娘俩投缘,我就愿意和你亲近,你不愿挨着我?”。

  “不是……”,烦了道:“我倒愿意,只是这个……终究男女有别嘛……”。

  “呸!”,姑妈不禁笑道:“我孙儿都快成亲了,你还跟我讲究上了,哪有点大唐男儿的豪放洒脱”。

  大唐人确实豪放洒脱,甚至都有些过头,很多细枝末节的东西都不怎么在乎,搞得烦了这个妖怪有时都不适应。

  比如现在,他忽然觉得自己被鄙视是有道理的,好像确实有点矫情,人家姑妈潇洒坦荡,自己却满脑子封建遗毒。

  “怎么不说话了?”。

  “我这不是在想怎么豪放嘛”。

  “你就别想了,亏我还费心给你挑人,你就抱着你那几个老婆娘过吧”。

  “什么叫老婆娘,说话真是难听”。

  “你啊,也就这点出息了,白瞎了拼死拼活挣的功业,白瞎了人世间走一遭”。

  烦了不服道:“那可不一定,过两年,等我回去安西,各部落再给我献美女,我就收上几十个……”。

  “你能不能不提你那安西!”,姑妈神经质一般大声道,“怎么就非要回去,非要回去,什么都不顾,就非要回去填你那个坑!大唐到底哪里不好?我和恒儿哪里对不住你?你说你想要什么?你说出来!”。

  烦了拍拍她的背让她趴好,继续给她按揉着腰背,“姑,多谢你拿我当亲人……”。

  姑妈抹了把眼泪,继续道:“烦了,我就不明白,你回大唐这么多年,东奔西跑操心受累,如今也安稳下来,你儿子都好几个了,怎么就非要去西域,大唐就那么不值得你留恋?”。

  沉默了一阵,烦了轻声道:“姑,安西也是大唐的安西,况且……那里是我的家……”。琇書蛧

  姑妈猛的坐起身,大声道:“那里是你的家,长安是不是你的家?你在长安受了多大委屈?就巴心巴肺的要去护着那些胡人,怎么就不能留下护着大唐人?”。

  烦了低下头,一阵沉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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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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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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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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