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安西兵日记>第45章 说马
  烦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能做什么,光芒万丈的救世主只存在于小说中,现实总是残酷且令人无奈。

  就这样吧,长大,参军,娶媳妇儿,生娃,然后在某一天死掉,结束这一切。

  世间事反复无常,哥舒仆算死在他手里,月却到了他的身边。费尽力气琢磨的火药夭折,操练累的半死,武艺只能混个平常,悟净老和尚发神经把他往佛门里拉,他百般推辞却莫名其妙的被请去各部讲经……

  却月部拼命吹嘘悟能大师如何佛法精深,如何慈悲为怀,各种传说变得更加夸张。

  “悟能大师说却月部若是有难,他会向王爷求情……”。

  “若不是悟能大师给求情,哥舒部早死绝了……”。

  越来越多的部落请他讲经,态度诚恳的仿佛烦了不去一趟他们便没法活了。不知道他们是真的心向佛祖还是希望部落危难时有人能拉一把,或许两者都有吧,反正事情变得越发荒唐,营里的辅兵变得愈发恭敬,小心的看着他脸色,“大师何时去俺们部落?”。

  烦了去的部落越多,惹来的麻烦就越多,“大师去了他们部落,为什么不来我们这里?我们可是一直忠于大唐啊……”。

  “大师已经去过好几个部落,咱们若不去请,他会不会不高兴……”。

  “他们都与大师有交情,就咱们上边没关系,以后还能有好?”。

  事情陷入了死循环,悟能大师的名号越发响亮……

  烦了没事的时候则喜欢来却月部,这里离得近,这里安静,这里还有个小朋友,巴扎。

  每次他走进部落,巴扎总能第一时间跑过来围着他嗅来嗅去,以期能找到什么能吃的东西。

  月和巴扎在草地上嬉戏,笑声里满是欢乐,只是巴扎跟着她跑的时候也在一瘸一拐的……

  慢慢躺下看着天空,周围一片宁静,那个嘈杂的世界仿佛变得遥远。

  那些乡间部落的人,一生都生存在很小的圈子里,使他们活的淳朴或者说愚昧,都在缓慢且努力的活着,不知道也不在意外面的世界。

  却月部去西关服役的人回来了,族人们郑重的感谢大师,是因为大师的祈祷他们才能平安归来,烦了甚至都不记得这事。

  月和巴扎玩累了并排躺在他身边,“哥,我们能带巴扎回去吗?”。

  “现在还不行,它还不能离开阿娘”。

  马不仅仅是工具,牲口,还是骑兵信赖的兄弟和伙伴,更是一种特殊的战略物资。

  大唐战马按地域分为几类,天山马,河西马,回纥马以及剑南马。

  剑南马既是滇马,善于驮物走山,但体型矮小,不适合用于骑兵,回纥马也就是蒙古马,矮壮,耐寒耐粗饲,善于在严酷的环境中长途跋涉,但短途冲锋能力不强。

  河西马也就是河曲马,以高壮力大,性情温顺著称。

  要说最好的战马则要数天山马,综合平衡了几种马的优点,有一定走山路的能力,接近回纥马的耐寒耐粗饲,体型虽不如河西马粗壮,却更匀称灵活,性情不如河西马温顺,胆子更大,更加忠诚可靠。

  还有一种马不能不提,那就是汗血宝马。

  当年匈奴雄霸汉朝西方和北方,大汉与大唐一样也只能送钱送女人认怂,一直忍到汉武帝时再忍不了了,打算跟匈奴拼了。

  步兵打骑兵天然劣势,赢了追不上输了跑不了,打匈奴必须要有足够规模的骑兵,可马这东西天性喜寒,喜水草,需要广阔的马场奔跑,所以中原注定养不出好马,为了准备战争,汉武帝举全国之力养出了一支勉强能用的骑兵,战马质量则只能呵呵。

  武帝派张骞去西域联络各国一起打匈奴,顺便想跟他们买战马,结果很不理想,西域小国不敢招惹匈奴人,张骞跑了十几年没能成功,但也并非一无所获,他带回了西域的风土人情和地理地貌,中原王朝第一次了解到神秘的西域,从此知道遥远的西方有个小国叫大宛(地处葱岭以西),那里有一种神俊的宝马,流出的汗像血一样。

  外人指望不上只能靠自己,汉武帝决定跟匈奴单挑,不幸中的万幸,他捡到了两个不世出的战神,一个是他小舅子,定海神针卫青,一个是他外甥,流星般璀璨的霍去病,

  卫大将军的战功先不说,单说霍去病,第一次河西之战,十九岁的霍去病率领一万精骑杀入河西,转战千里,汉人军队抛下笨重的战车军阵,用草原人的方式杀入了他们老巢。

  不得不说,让一个十几岁的年轻人率军出征,还是以孤军奔袭敌后的作战方式,这真是拿国家大事开玩笑,标准的昏君行为,可以想象当时汉武帝会受到多少质疑,一旦失败,在史书上会留下什么样的骂名,宠信外戚,拿军国大事当儿戏,兵败辱国,昏庸无能……

  霍去病没辜负武帝的信任,一万精骑在没有后勤补给的情况下深入河西转战一千余里,斩首八千九百余,俘虏浑邪王子相国及头领数十,休屠王祭天的金人都被他弄了回来,此一战让大汉上下士气大震。

  对于这一战的意义,个人认为丝毫不亚于唐初灭东突厥之战,甚至还要超过,斩首和战损在其次,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是鼓舞了天下士气,给了大汉战胜匈奴的信心。(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当年在抗战最艰难的时候,有一位将军率领冲进东京杀了一圈,谁会在意他的战损?)

  武帝雄才大略,自然不会放过任何机会,第二次河西之战紧接着马上开始,同样一万精骑,同样的霍去病,这一次大迂回转战两千余里,过焉支山直达小月氏,斩首三万,匈奴被一战逐出河西走廊,中原王朝第一次将这块战略要地收入囊中,设武威与酒泉两郡,后来武威分张掖,酒泉分敦煌,这便是河西四郡的初始。

  河西走廊的战略意义无比深远,祁连山与大漠之间的这条狭长走廊从此被视为中原王朝的国力晴雨表,占据这里意味着对草原的战略包围,在与草原民族的战争中占据主动,失去则反之。

  除了战略位置意义,还有巨大的经济利益,这里是中原与西域各国的交通咽喉,中原的丝绸瓷器从这里去往西域,换回香料宝石,商旅贡献大笔税收,大汉的影响力也沿着这条商路一直抵达中亚,让更多的人认识这个东方的强盛帝国。

  这次开疆扩土还带来一个大福利,中原人第一次拥有了优良的战马产地,河湟河曲河西等地都出产优质战马,有了这块地,大汉铁骑顺利升级,补齐短板。m.xiumb.com

  许多人想起了传说中的汗血宝马,武帝派人带着金马去商量大宛买马。结果却被拒绝了,大宛不但不卖马,还杀了使者抢了财物,你能把老子怎么样?

  其实武帝此举大有深意,汗血宝马被大宛视为国宝,天马,象征意义非常浓厚,大宛若是给了马,基本意味着臣服大汉。

  武帝听说大宛这么不给面子十分恼火,命李广利率军征讨,说来此君也不是外人,是他的另一个小舅子。

  史书记载随李广利出发的是六千属国骑兵加几万恶少年,远征大宛,距离,一万三千里……

  这是前人从未有过的壮举,最大的困难并不是敌人多强大,而是令人绝望的距离,无从保障的补给,严酷的天气和地理环境和两眼一抹黑的路径……

  没有地图,没有导航路标,要经过大片的无人区,就这一段路,别说几千年前的古代,就是现在都不容易。

  令人惊喜的是李广利竟然没迷路,不过远征大军此时只剩下几千疲惫不堪的残兵,第一座城叫郁成城。

  结果可想而知,叫花子一样的汉军没能攻下来,李广利跟手下商量了下,第一座城都打不下来,后边更没希望,咱们先回家吧。

  历时两年的远征无功而返,出征将士折损九成,大汉的面子丢大了。

  汉武帝怒火万丈,严令谁都不许进玉门关,就在那给我等着,再打!只要主帅不进关就代表征伐还没结束,老子还就不信了。

  按理大汉对败军之将惩罚很重,被杀头都不罕见,李广利之所以能得到第二次机会有两个原因,第一是汉武帝意识到自己对远征的困难估计不足,失败情有可原。第二个他最宠爱的美女,李广利的妹妹病死,武帝正伤心的时候实在没法对小舅子下手。

  相对于第一次,这次认真了,六万大军,三万匹马,十万头驴和骆驼,一切准备就绪后李广利再次率军出发,他知道,这次要是再打不下来,皇帝袒护也没用了。

  好在有了第一次的经验,这次要顺利很多,大军一路耀武扬威,顺路灭掉几个不开眼的小国后再次翻越葱岭,这回没再去打难啃的郁成城,而是直接杀向了大宛都城,切断水源后围城四十多天,准备正式动手的时候,城内贵族迫于压力,杀掉国王开城投降,历时四年多的远征胜利结束。

  后世对两次远征褒贬不一,有人觉得汉武帝为了几匹马和面子大动干戈,耗费无数人力物力,实在是好大喜功穷兵黩武。这是极其不客观的,这次远征的意义和影响远不是几匹马和面子的事。

  要知道大宛在西域不算大国,竟然敢杀大汉使者,就是觉得大汉距离太远拿它没办法,也从侧面证明大汉的影响力不强。

  第一次征大宛,沿途许多小国闭关自守,不出兵助战也不给汉军提供补给,态度很说明问题,导致几万军队损失巨大。

  到第二次汉军灭掉几个不听话的小国杀鸡吓猴之后,各国开始积极送粮草派兵助战,态度发生大转弯。到大宛投降,大汉的名号如雷贯耳,诸国纷纷派出使臣朝贡,因为他们真正体会到了大汉不好惹,不听话的真收拾。

  汉武帝选择大宛作为目标用意十分深远,看看地图我们就明白了,当时汉朝的驻兵刚到河西走廊西端,而大宛地处葱岭以西,相距六千里。远征大宛,不仅让西域诸国见识到了大汉铁骑的雄风,更让他们看到了大汉的态度。

  这次远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给大汉留下了巨大的政治红利,西域诸国见识了大汉军威,宣帝时设西域都护府,几乎兵不血刃的把国境延伸至葱岭,各小国从国王到官员都要接受大汉敕封,佩戴大汉官印,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一战的余威。

  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不是一句干巴巴的口号,你不露一手,别人凭什么怕你?服你?

  我们不能拿几匹马去羞辱汉武帝这样一位具有超前战略眼光的君主,他对历史的影响远不是穷兵黩武这几个字能概括的。

  还有贰师将军李广利,这家伙在史书上评价好像一般,影视剧里形象也很差,第一次远征大宛失败,第二次虽然胜了,但六万大军损失非常大。

  后来与匈奴作战打的也不好,在得知妻儿被巫蛊之事牵连时,为了立功赎罪竟挥军冒进导致大败,最后畏罪投降匈奴,家族被灭,他自己也被匈奴所杀,堪称悲催。

  可事分两面,单说带兵能力,李广利缺点明显,优点同样明显。

  第一次征大宛时朝野轻敌情绪明显,准备很不充分,所有人都以为大宛国小民少,以为随便派点人去就够了。

  事实上大宛有几十万人口,而且盛产良马,有控弦之士十几万。从李广利的封号就能看出汉朝对大宛的了解有多匮乏,听说贰师城大就以为是国都,而事实上大宛的都城是贵山城,讨伐目标的国都都不清楚,可想而知对大宛的了解多少。

  除了对手了解不够,还严重低估了这一路的行军难度,要知道从玉门关出发的第一段就是一千四百里的沙漠,别说那个条件,就算现在都不容易,气候恶劣加上沿途各国不太给面子,难度可想而知。

  李广利能带着人走到地方已经非常难得了,想靠这叫花子一样的几千人灭掉大宛是不可能的。

  令人庆幸的是他并没有失去理智,没死要面子冒险,也没有畏罪不回,而是果断选择撤军回来,这可是冒着杀头的风险,难能可贵,

  第二次出征则把他的用兵体现的淋漓尽致,果断放弃郁成城直接攻打贵山城非常明智,事实证明大宛国最能打的就是那位郁成王。

  说起这位郁成王有件事必须要提,李广利拿下贵山城后派手下去打郁成城,郁成王见事不妙跑了,汉军则分兵穷追,他一口气跑到了康居的卑阗城(今撒马尔罕),大概两千里,汉军主将带了个小分队竟然也跟着追了过来。

  康居人口六十万,妥妥的一方霸主,汉军主将带着六个人竟然大摇大摆的进了城,毫不客气的找康居国王要人,“把郁成王交出来,否则就整死你”。结果康居国王真的就给了……

  扬国威于万里,壮哉。史书上留下了带队将领的名字,上官桀,就是那位最后被定性为奸臣的上官桀。

  无论最后被定为奸臣的上官桀,还是豪赌失败的李广利,我们看待历史人物,是非功过还是要分开,错误要谴责,功劳也不该抹去,李广利率军两次远征万里,即使没有功劳,苦劳肯定是有的。

  后世人对他的质疑,其实更多是来自人们总习惯拿他与卫霍比较,同属武帝时代,同样出身外戚,放在一起比看似也合理,可话又说回来,能与大汉双星卫霍相提并论的又有几个呢?

  好像有点跑题了,我们还是说回马的故事,汗血马体型纤细优美、头细颈高、皮薄毛细,步伐轻灵优雅,不但好看,还极为擅长奔驰,爆发力优越,连续奔跑能力超强。

  可惜缺点也同样明显,体型过于纤细,对抗能力差,负重能力有限,饲养毛病多,适应环境能力不强……

  这些缺点也导致它并不太适合做战马,还是那句话,军事装备,只讲性价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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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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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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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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