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形势和自己的身份地位,”椒椒仰起头揉着银两的下巴说;“只要好好做牛做马,让我作威作福,亏待不了你。”
银两别过脸去,假装更加不开心,摆出不理人的架势。椒椒踮起脚,轻轻地吻了他一下。
“这下不生气了吧?”
“椒椒……”
银两没想到她会用这种方式哄自己,下意识左顾右盼,生怕被别人发现,但其实所有的人都看见了,可众人见椒椒目光一扫,赶紧转移视线。
“快说!”椒椒喝到。
银两害羞地低头,浅浅一笑,温声道了一句:“好。”
这还差不多!
椒椒甜蜜地笑了,神采奕奕的那张脸就像是一朵在深夜中猛然绽放的蓓蕾。
银两痴迷地看着,突然清醒过来,连忙抬起手将她的脸遮掩,“赶紧捂住。”
“干嘛?”
“椒椒笑起来,太好看了。”银两说着说着声音低下去,又不好意思脸红起来,“我怕旁人见椒椒好看,也喜欢你。”
椒椒被他这护食的说辞逗乐,心花怒放,笑道:“旁人没你这般识货,只得见我脸上的疤。”
银两轻轻地抚摸那两道疤痕,心疼地说道:“椒椒,你有疤也好看得很。”
椒椒握住他放在自己脸上的手,心被温存到,决定趁此机会告知疤的由来。
五年前,椒椒第一次下山,天气不好,但她心情极佳,把自己打扮得鲜花满头,快到山脚的时候她遇到一个蒙面的黑衣大汉,见那人躺在地上一言不发,以为他受伤,便好心地蹲下身子查看,没想到对方眼睛一睁,猛地扑倒她,疯狂撕扯她的衣服企图对她施暴。好在椒椒的力气大,挣扎了出去,但是那个黑衣大汉魁梧有力,武功高超,对她穷追不舍。椒椒逃无所逃,同他展开搏斗,力量被求生的本能激发出来,黑衣大汉不敌,竟然拿出匕首偷袭,刷刷划伤了她的脸,因而留下了这两道疤痕。
椒椒平静地说出了往事,可是银两却在全身颤抖,只觉得五脏六腑都被愤怒和心疼充斥和撕咬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说什么也无扭转光阴,回到五年前那个风雨如晦的清晨,去保护只身一人的椒椒。
“看你心疼的,都过去了!”
椒椒洒脱地说,用手按住银两嘴角,扯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她早就从那个清晨所带来的心理阴影中走出来了,“你娘子我可是金椒椒,不会被一个恶棍吓倒,我把他击退之后,回家换了身衣服,照常下山去了。”
其实不是的,当时的情况没有这般轻描淡写,她在身上揣了两把匕首才敢出门,此后,那两把匕首从未离身。
“究竟是何人所为?我要将他……”银两想说碎尸万段,但是自己没有这个能力,只好说,“送进大牢,受终身囹圄。”
椒椒之前怀疑是万顺,因为身材确实是有几分相似,可是接触下来,发现此万顺不仅不会武功,还是个外强中干的怂包,因而排除了他的嫌疑。
况且万顺也曾想要用强让椒椒做他的续弦夫人,当时被椒椒毒打,旋掉了两颗门牙。若真是一个人,不可能做相似的事情,况且二人的动作和力度完全不一样,明显黑衣人更暴戾。
“算了,都过去了,无所谓了。”椒椒不以为意地笑了,拉着银两往前走。
银两却放在了心上,他要抹掉椒椒脸上的疤,更要抹掉她心中的暗伤。
二人并肩走出,成为灯火阑珊下的一道风景。
“真是般配!想不到独眼龙病秧子,竟然如此英俊,金椒椒可真是会藏。”
当铺的伙计远远看着,啧啧赞叹。
刁老板一边偷窥二人的动态一边拿鸡毛掸子掸灰尘,心不在焉因而将一只古董花瓶碰掉,砸了一地的碎片,如今徒弟火上浇油,更是心烦意燥,他气恼地拿着鸡毛掸子追打徒弟。
椒椒和银两路过当铺门口,刁老板余光瞥见,顾不上教训徒弟,赶紧跑了出去。
“椒椒,好久不见啊!”说着他又从怀中掏出了那串珍珠项链。
没等他开腔,椒椒指着头上的珍珠华胜道:“老刁,求你了,这玩意就换个人送吧,实在不行,我帮你卖,省得糟蹋了好东西,不要你佣金,如何?”
刁老板慌忙将珍珠项链收回怀中,对方才椒椒的话充耳不闻,整理整理鸡毛掸子,使劲地扯下几根毛,讪讪道:“这鸡毛不行啊,椒椒你先忙,我回屋换个好的。”
椒椒也不拆穿他,拉着银两离开。银两好奇问一嘴:椒椒,这刁老板是真对你一往情深还是另有所图?”
“呸,他之前想娶我,不过是想找个不要工钱的伙计,现在三番两次对我示好,全是为了恶心你,挑拨你我夫妻关系。”
原来如此,这刁老板不愧是刁老板,还挺有心机,殊不知他的所作所为掀不起银两内心的一点波澜。
“椒椒,别人若是真对你好,不论男女,我都开心。”银两说道。
椒椒却恰恰相反。“我可不,除了我,不许旁的女人正眼看你,更不许对你好,要是被我知道,死定了。”
二人说说笑笑,走到了墨斋门口,墨斋大门紧锁。
椒椒往前凑近,诧异道:“杨叔这生意精今日挣钱怎么不积极?往日都是最后一个关门的。”
银两看着那把锁,又想起了钱家老宅,回身看着周围的灯火,心中充满了各种疑窦。
四大天王到底是谁,到底是什么目的?
他有一种强烈的警觉,四大天王一定同椒椒有着莫大的关系。
为什么有人要去放火烧山,为什么有人在山脚迫害?
难道仅仅只是巧合?
还是说四大天王就藏在这条街上,只是他们披着寻常人的面具,遮挡住了原来的面目?也许刚才正和自己擦肩而过。
“相公,你在想什么?”椒椒见银两神游,拍了拍他的肩膀。
“没什么的,发呆了。”
银两不想将这些问题道明,让椒椒平添苦恼,只好转移话题。
“椒椒,你吃糖葫芦吗?我去买给你吃。”他看向不远处卖冰糖葫芦的老板。
椒椒摇摇头:“两只烧鹅都要撑死我了,还吃?”
“山楂正好可以开胃呢。我正是担心你吃多了油腻,睡觉会不舒服。”
银两拉着椒椒满心欢喜地跑过去,他想把街上所有的好吃的都买给椒椒尝尝。
椒椒不爱吃甜食,但她从前看过很多相好的恋人拿着糖葫芦走过小桥,脸上的表情快乐而悠闲,让人心驰神往,因而觉得糖葫芦存在的意义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应景。
“老板,来两串!”
椒椒吆喝道,银两身上一文钱都没有,说是他买,但还是椒椒付钱。
她兴致勃勃地举起糖葫芦打量着,冷不丁将糖葫芦戳进了银两的嘴里。“你先吃!”
“好甜。”
其实很酸,但因为是椒椒投喂,银两只好违心赞美。
见银两细嚼慢咽,椒椒催促道:“赶紧吃,吃完了我们回家办事。”
“办什么事?”银两问道。
“还能有什么事。”
椒椒咬着糖葫芦,只感觉要被酸掉大牙,她踮起脚,不客气地将齿间的那颗渡到了银两的嘴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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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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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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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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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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