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手,又软又暖。
他满身的戾气顷刻之间消失得烟消云散。
似乎是物极必反的心理作祟,如今前山几乎空无一人,所有跑山的都集中在后山那边。
一过饮狼坡一行人就看见一个人爬得高高的在采摘上面的槲寄生,也叫冬青。
很大的一枝,上面结着鲜红的一个个的沙棘大小的果子。
冬天里一切都是灰蒙蒙的,只有槲寄生绿意盎然顶着一片妖娆的红。
卫凌霄还是第一次进山,和那些大院子弟个个杀伐决断不同,他似乎对体育方面的一切运动都很不感兴趣,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选择了下乡而不是去单位。
“他在干什么?”
“我知道,这是在采摘槲寄生呢,这东西用热水泡了能治冻疮。”谷小红快嘴快舌的说,毕竟也是在刘家大队三年的知青了,虽然她自己一次都没采摘过寄生,但是知青点里有人采到过。
看着那一大片跟桦树明显不同的物种,卫凌霄觉得这玩意还真挺有意思。
“怪不得叫寄生,这是树上长了棵树,偏偏依靠别人过活的价值却又要比被敲骨吸髓的宿主大。”
“的确是,槲寄生强身健骨,祛风湿安胎,还对治疗冻、烫伤都有很好的效果,所以啊,这大山里头到处都是宝贝。”
“行啊妹子,你连这个都知道,还真没看出来。”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现在顾阆已经直接越过知青、同志这种称呼,直接叫顾胜昔妹子了,毕竟都姓顾,五百年前是一家嘛。没准查查家谱,他们说不定真的挂着点亲戚关系呢!
“其实冬青的寄生还是比较温柔的,桦树茸的寄生那才叫蛮横,一旦寄生开始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而且即便是把桦树茸从树上清理掉,过后还会再重新长出来,直至桦树彻底死亡为止。”
张红梅说的一脸怅惘,她觉得桦树茸就像是她家里那些撕不开、扯不断的亲人,她就是被一直汲取养分的桦树。
顾胜昔看表情就猜到张红梅此刻心中的想法,笑嘻嘻说道:“但是桦树茸也给人们带来财富啊!”
果然张红梅立刻笑逐颜开,是啊,上次她居然分到三十五块钱,三十五啊!
她背一背篓子杨树蘑才换几块钱!
谷小红撇撇嘴:“得了吧,那玩意黑黢黢的,挺大一块,都说可以泡水喝治病,可也没看见谁拿着那东西换到钱,别说钱了,换条肉也行啊!”
她话音还未落,那边张红梅已经上树了。
在一棵一抱粗的桦树距离地面四五米高的位置长着一块桦树茸。
谷小红不屑的“嘁”了一声:“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现在后山能来了,这玩意估计到处都是,你费那么大力气弄下来,还不是连个鸡蛋都换不到?”
居然也值当乐得像个傻子。
不得不说张红梅为了钱可以发挥出超过自己体能的潜力来。
也是这棵树长得太过沧桑,处处可以攀援,不然的话这么粗的树无处受力,没有什么工具的情况下爬起来难度很大。
卫凌霄走过来问君凛:“林同志,后山里真的有老虎吗?”
他听屯子里人说林同志别看才只有十四岁,居然一个人带着一只狗就敢闯荡后山而且还安然无恙。
自然有人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后山最厉害的狼王和它那些狼子狼孙都被狩猎队吸引走了,林君当然安全了!一个十四岁的小孩子,能有多大能耐?”
卫凌霄相信眼见为实,今天看见这个比自己小了好几岁的少年,虽然沉默寡言,可是站在那里就有一股凛然生威的气势,让人不敢小觑。
这股压迫感他还是在自己爷爷和大伯身上感受到过,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没见过血的人肯定不会这样。
“有。”
卫凌霄:……
真是惜字如金的孩子啊!
“有几只?”顾阆问。
“一只。”
顾胜昔发现自从两支队伍汇合成一支以后,何小雅基本上就没再说过话,不但不说话,还渐行渐远的跟大家拉开了距离。
而更奇怪的是,他们在这边一边等着张红梅用小锤子凿那块桦树茸一边聊天的时候,卫凌霄竟然慢慢走去了何小雅的位置。
也不知道卫凌霄跟何小雅说了什么,明显何小雅脸色不太好,而且一直在摇头,两个人又说了两句话之后卫凌霄似乎递给何小雅什么东西,何小雅不肯接受,甚至直接跑回到顾胜昔这边来,卫凌霄也只得怏怏不快的跟了回来。
顾胜昔很疑惑,这两个人什么时候有了交集?
君凛似乎也发现顾胜昔一直在盯着那个长得高大帅气的男知青看,少年本来就没有什么表情的脸变得愈发严肃,然后顾胜昔就发现自己的手里塞进来一根冰冷的手指。
她愕然回头,正迎上苏茉来不及收回的恶狠狠的目光。
似乎苏茉也发觉自己盯着原书男女主的目光太过专注,被顾胜昔察觉,她索性微笑着走过来搭话:“小昔……”
“请叫我顾知青。”
顾胜昔更正。
不熟甚至怀着恶意的人这样叫她,只会让她觉得恶心。
苏茉脸上的笑容已经有些勉强,只是仍旧僵硬的微笑着:“我只是想问问你需不需要护肤品,我家有个亲戚在长河县城里住,她可以搞到一款很好的化妆品,你看我用了以后皮肤就变得很细腻而且你没发现我比从前白了很多吗?都是这个化妆品的功劳。”
“我并没感觉你白,我只觉得你红,大红脸蛋子像苹果。”顾胜昔老老实实的回答。
“那是因为山里太冷冻的,事实上我皮肤真的变得比从前好多了。”
“那我也不需要,我从家里带来的百雀羚、雅霜还没用完呢。”
顾胜昔想起了何小雅叮嘱过她和张红梅的话,不要喝苏茉给的水,不要用她给的任何东西。
上次去赖狗子家看热闹苏茉刻意接近她已经有所察觉,顾胜昔平时很少出门,出门基本就是上山,想来这才是苏茉跟着一起进山的原因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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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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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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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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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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