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滋滋吃完韭菜鸡蛋炸酱面,几个人兴冲冲带着背篓子、麻袋等家伙式就向着后山方向出发了。

  这几天屯子里已经有传言说,后山的狼被三老太爷带着林群再加上狩猎队给弄死的七七八八,大冬天后山的熊瞎子基本也都找树窟窿蹲仓(冬眠)去了,可以说只要别遇见老虎,基本没有太大危险。

  只是这种跑山的一半老弱妇孺就不参加了,都是青壮年的大小伙子,穿着厚厚的棉衣带上防身的家伙式三五成群的出去。

  因而四人一狼在进山的路口遇见正等在那里的一群人不由得愣住了。

  进山的路口站着知青点的三男两女,卫凌霄、顾阆、谷小红、苏茉和张长河。

  顾阆老远就跟他们打招呼:“你们是不是要去后山?”

  “是啊,你们也去?”顾胜昔对知青点几个男知青印象还都不错,尤其是顾阆和卫凌霄,顾阆脾气好,初相识时有些腼腆,久了就会发现这人心思挺细腻且急公好义,不止一次帮着顾胜昔。

  而卫凌霄整日大大咧咧,带着点京圈贵公子特有的目空一切和痞气,但是为人乐善好施,听说除了顾阆以外几乎整个知青点的男知青不是欠他吃的就是欠他钱或者票。

  这人也不太在意,谁缺个仨瓜俩枣的找他,他总会帮忙,但是仅限一次,一次还了还可以第二次,借一次不还就永远没有第二次。

  不过他也不会催着要,反正欠了不还就会被这位仁兄自动拉进黑名单里。

  比如赵大龙和谷小红。

  这在知青点几乎是公开的秘密,都是张红梅告诉顾胜昔的。

  卫凌霄的行为在很多人眼里就是有点傻,但是顾胜昔却觉得在不太缺钱缺物资的情况下卫凌霄的做法十分聪明。

  不患寡而患不均。

  他若是长期一毛不拔自己却又吃香喝辣,长此以往慢慢就会成为知青点公敌。

  人性最为复杂,很多人都是两面派,你穷,他一边可怜你一边鄙视你;你富,他一边羡慕你一边嫉妒你。

  卫凌霄偶尔会把自己的物资分享给大家,然后还是知青点不少人的债主,大家彼此都心知肚明,就算是有点小嫉妒也不好公开说出来,否则你就是那个忘恩负义的人。

  至于大家内心如何去评价卫凌霄,人家会在意吗?包括顾胜昔在知青点的时候也是如此,大家都不过是维持着表面的一派和谐,口头上的团结友爱而已。

  “都说林同志是整个屯子最优秀的猎手,听说他要带队去后山,我们也腆颜跟着借点光,小顾知青你不知道,自从你离开知青点我们就再也没吃过野味了,尤其是飞龙,野兔……”

  卫凌霄说的居然有几分可怜兮兮的:“所以林同志能不能带着我们一起进山,我们保证不捣乱听指挥。”

  大家的目光全都盯着人群中那个纤瘦的少年。

  苏茉也看着他,长得倒是挺好,白白净净,挺符合后世小鲜肉的标准,可惜注定是个籍籍无名的泥腿子,她能想象得出,新政策下来之前这样的人大概能过两年好日子,一旦七八年以后农村实行包产到户,在后面会开始保护自然环境,禁猎禁伐,他就算有通天彻地的本事也只能把力气都用在种地上。

  谷小红却在看对面几个女孩子的打扮,顾胜昔穿着崭新的军大衣,又合身又板正,一看就是真货,张红梅虽然穿着她那件大棉猴,可是脖子上是新织的胖胖针毛线围巾,长长的流苏前后飘荡着,竟然给普通的相貌增添了几分灵动。

  至于何小雅,谷小红简直恨不得扒了她的衣服套在自己身上。

  一个农村丫头,谷小红是记得这个人的,身上穿着补丁摞补丁的不合身衣裳,从前总是低着头看见人也不说话,一副唯唯诺诺、上不得台面的样子。

  可是看看她现在站在顾胜昔身边,自信张扬不说,这从头到脚一身行头,就算是城里人一般家庭也穿不起啊!

  谷小红酸得眼睛都快冒火了,大衣是新的,虽然看起来跟顾胜昔的没法比,可总比她身上这件带着补丁、里面棉花都打硬结已经不再保暖的破棉衣好吧?

  脚上的棉鞋也是新的,甚至手上还带着一副崭新的大棉手闷子。

  看看张红梅再看看何小雅,谷小红心里有了一个隐约的想法,好像这些人都是巴结上顾胜昔以后日子才变得越来越好的吧?

  那个瘦巴巴的叫林君的野孩子竟然也一副惟顾胜昔马首是瞻的样子说:“我都听小昔姐姐的。”

  谷小红不耐烦的翻了个白眼,还真没看出来豆芽菜一样、病恹恹的顾胜昔竟是个有手段的,刚来不久就把张大抠给笼络住了,鞍前马后的溜须,现在连这个刚到刘家大队没几天的林君也什么都听她的。

  她算个什么东西!

  还以为苏茉是个什么厉害人物,没事总跟她吹牛说她家在省里、帝都都有亲戚,可以得到很多内部消息。

  结果眼巴巴跟着混到现在,一点实质性好处也没有,早知道还不如跟着顾胜昔混了,说不准何小雅身上那件军大衣就是她谷小红的了。

  顾胜昔并不知道谷小红心里把自己也给带入成类似卫凌霄一样的散财童子,见大伙都看着她,一挥手:“那就都一起去,不过我们也是就在外边转悠转悠,不会往太深的林子里去,再有就是丑话说到前边,大家只是一道进山,真要是有什么危险我们可不敢保证所有人的安全。”

  “对对,就是人多壮胆嘛,听说林同志把山里那些该死的狼都给杀了剥皮,也不知道有没有那个白毛老狼王,就算没有它也成了光杆司令,估计也不敢再出来为非作歹了。”

  张长河不知道这些人的眉眼官司,为了可以去山里给自己创点收入他好话不要钱一样往林君身上糊,岂不知越说对方脸色越难看。

  顾胜昔已经察觉到君凛周身忽然笼罩着一股凛冽之气,连忙抓过他的手招呼众人:“那就走吧,谁采到的山货就归谁,要是遇见大家伙就根据贡献瓜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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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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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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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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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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