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赵大龙脸色比云娇娇还要难看。
刚一到知青点他就相中云娇娇了,和自己小县城出身不一样,人家是京城人,长得天庭饱满脸如银盘,身材也好,有前有后的,他娘说这样的女人最容易生儿子。
所以云娇娇干不动的活,能帮的他都帮,云娇娇被顾胜昔欺负被谷小红欺负,能支援的他也不含糊,每次云娇娇都会用京城特有的卷舌儿化音感谢他,赵大龙觉得日久生情大抵说的就是他们这种,彼此都心照不宣了,否则为什么云娇娇谁都不使唤就使唤他干活?
人虽然喜欢自欺欺人,其实夜深人静,辗转反侧时心里都门儿清,他真的没把握抱得美人归,可是到了白天他又变回那个坚定不移认为云娇娇一定也喜欢他的赵大龙。
结果突然在这一天来个晴天霹雳,一顶绿油油的帽子“窟插”一下扣脑袋上了,赵大龙脑瓜子嗡嗡的,心理斗争了半天,虽然云娇娇婚前失贞,但是她是被强迫的错不在她,赵大龙勉强自己劝服自己,再说这样一来两个人家庭身份上的差距就无端被拉近,甚至可以说云娇娇已经有点配不上赵大龙了。
意识到这些的时候他自己也理不清究竟是该高兴还是该生气,只浑浑噩噩跟着大家一起来到赖狗子的家,然后赵大龙看见了那件与这间破屋格格不入的小衣。
他只觉“轰”的一声所有热血全都涌向脑海,脸在沸鼎,手脚却在冰窟。
作为知青点的一份子,赵大龙知道女知青们的贴身衣物全都在女宿舍那边,从来不晾晒在外面。
而女知青那边的屋子,除非必要情况他们男知青从不踏入,难道娇娇真的喜欢赖狗子这种人吗?
这边赖狗子说的话,基本跟赵大龙心里想的差不多。
“我向领袖保证,我赖狗子啥事都干,偷鸡摸狗,偷奸耍滑,可我就是没不偷过大姑娘,更不偷知青点的人,我赖狗子的脚丫子从来没踏进女知青点半步!”
看着他大义凛然的样子顾胜昔一时间倒是对这个人有点佩服,要不是自己也多少参与了一点的话,她差点就信了。
这演技搁到后世秒杀多少小鲜肉,当然了小鲜肉在颜值上也同样秒杀赖狗子。
顾胜昔一直在等,如果时间到了赖狗子这份答卷自己不满意,那大概这屯子就要诞生一位总管了,三老太爷约束不到她头上,她可不欠赖狗子爹娘什么。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赖狗子这份赔罪还是很有诚意的,那就把第三条腿留着吧,好歹人家还要做新郎呢。
什么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请不要用这个来道德绑架她,如果顾胜昔一不小心着了赖狗子的道,现在被赖狗子糟蹋的人就会变成她。
总之一句话,先撩者贱,打死无怨,你给我开了个头,就别怪我结你的尾。
现在舆论方向已经彻底扭转,用赖狗子的话说就是人证物证俱在,狗剩子这几个孩子的确证明了,赖狗子却是高高兴兴吹着口哨去那个窝棚的,说是有人约他。
至于物证,像一面小白旗在赖狗子手上飘扬着,不断凌迟云娇娇的自尊,践踏着赵大龙纯纯的初恋。
看着云娇娇百口莫辩,眼眸含泪的样子,赵大龙心疼极了。
“你个杂种,你把娇娇的小衣还给她!”
赵大龙也不知道自己这个时候究竟在想什么,忽然间从人群中冲出来直接给了赖狗子一杵子。
赖狗子挨了一下之后也迅速还击,很快你来我往跟赵大龙打在一起。
人群自动挪出一圈腾开场地,顾胜昔就跟何小雅和张红梅出来了,这屋子有一股长期不通风的霉味,混合着臭脚丫子味,有点上头。
三个人也没离开,何小雅和张红梅一定要看到结果才肯走,于是她们就站在院子里一边聊天一边等屋子里比武招亲结束。
然后苏茉也跟着蹭了过来,没话找话问顾胜昔用什么擦脸,蛤蜊油啊还是百雀羚。
顾胜昔摆在外面的化妆品是百雀羚,也有一盒蛤蜊油假装用来擦手,事实上她用的都是自己的无香私定,因为前世的自己有过敏性鼻炎,对诸多香味都过敏,每每闻到美女身上的香水味就狂打喷嚏,大煞风景,所以她索性找了个国内小众纯手工私定化妆品牌,虽然价格小贵但是胜在安全且真材实料。
不过这些话顾胜昔就算喝了二斤假酒都不会透露给疑似穿书穿剧者苏茉。
“我用百雀羚。”
苏茉凑过来捏着自己的脸:“小顾知青你看看我的皮肤,怎么样?”
“挺好啊,又白又嫩。”
顾胜昔说的是实话。
不说还没注意,她这一仔细看才发现,苏茉的皮肤现在看着真不错,白皙干净,甚至比之前刚下乡时的状态还要好。
这一看顾胜昔又发现了些情况。
苏茉穿着好像也变好了。
张红梅总觉得还是很到位的,苏茉真的是知青点里除了赵大龙之外最寒酸的人,可是现在她身上穿着一件小翻领双排扣列宁服的外套,里面是一件薄款活面棉袄,下面是一条军绿色的裤子,脚上穿着一双棉解放鞋,全都是崭新的。
这身衣服算不得多时髦,但是没有个十块钱肯定买不下来。
顾胜昔思维继续发散,忽然想起改变大的何止是苏茉,她身边不是也有个已经穿上崭新军大衣的何小雅同志?
看样子上次的玉石珠子事件这两位算是各有收获了。
苏茉神秘一笑:“有空你来知青点,我给你看看我的护肤品。”
顾胜昔心中暗道:“同志啊你掉马了,这个时候应该叫雪花膏或是擦脸油,护肤品有点超纲。”
身边的何小雅手微微锁紧又再放开,顾胜昔知道她在暗示自己,给了她一个“你放心吧”的眼神,四个人继续吃瓜看热闹。
现在赖狗子已经开始一哭二闹三上吊:“云娇娇,你对我始乱终弃,你跟我睡了还勾搭知青点的男知青,你不要脸!”
张红梅看得目瞪口呆,她要没记错这好像都是女人的台词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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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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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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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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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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