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丰扬怕他们气坏了,走到他们身边轻声安抚。
尚爱敏抓住他的手臂,哭了出来:“儿子,妈对不起你,是妈有眼无珠,和豺狼交朋友,这才害了你,如果不是妈有眼无珠,你不会被人拐走,吃了那么多苦。”
想到儿子刚被找回来,瘦骨嶙峋,浑身是伤的模样,尚爱敏心如刀绞,哭的浑身颤抖。
“妈,过去的事情,我们不提了,”时丰扬轻轻拍她,安慰她,“我们现在不是很好吗?真相大白,坏人也即将绳之于法。”
十几年前,刚回到家中时,知道他被人拐卖之后,他爸妈居然收养了一个孩子取代他,他怨过、恨过,甚至因此容不下时明畔。
他爸是个聪明人,看出他的心思,把时明畔送走了。
虽然他爸妈把时明畔送走了,可他心里还是不舒服,觉得他爸妈薄情寡义,靠不住。
亲生儿子丢了,就收养一个儿子取代亲生儿子。
亲生儿子找回来了,就送走养了多年的养子。
这不就是薄情寡义吗?
可是,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和他爸妈相处久了,他发现他爸妈其实是老实可靠的好人,也很疼爱他。
尤其是他妈,把他当眼珠子疼,一会儿看不到他,就觉得他又丢了,提心吊胆,诚惶诚恐。
渐渐地,他也理解了他妈当初为什么收养时明畔。
因为他妈太想念他了,身边没个精神寄托,他妈精神可能早就垮了。
收养一个孩子,不代表忘记了他、不想要他了。
即便收养了时明畔,他爸妈也从没放弃过寻找他。
后来,被虐待的皮包骨头,浑身是伤的时明畔来找他爸妈,他看到又黑又瘦,眼中满是惊惧的时明畔,就仿佛看到了当初被养父母虐待的他自己。
他心软了,点头同意他爸妈把时明畔留下。
时明畔很乖,在他家住下来,丝毫没有和他争宠的意思,事事以他为先,没把自己当时家的二少爷,而是把自己当成了他的小跟班,事事想着他,事事以他的感受为先。
看到生活的小心翼翼的时明畔,他就想到了在他养父养母家艰难生活的他自己,他便对时明畔起了怜悯之心,对时明畔越来越好。
他对时明畔越好,时明畔就越感激他、对他越好。
渐渐地,时间久了,他们两人之间培养出深厚的感情。
看他们相处的好,他爸妈特别高兴,每天都笑口常开。m.χIùmЬ.CǒM
虽然他爸工作很忙,但一到周末和节假日,总会带着他们母子三人出去游玩、吃饭。
他爸说,经历过失去的伤痛,明白了世上没什么比一家团聚、开开心心更重要。
赚钱虽然重要,但是陪伴家人更重要。
就这样,他们一家四口开心幸福的生活着。
他渐渐忘记了被养父母虐待的痛苦,把时明畔当成自己的亲弟弟,疼爱呵护。
重回时家之后活的小心翼翼你战战兢兢的时明畔,也渐渐活泼起来,但他仍旧把自己当成他的小跟班,处处想着他、处处以他的感受为先。
时丰扬必须承认,他不是个圣人。
正是时明畔这种放低了的姿态,才让他决定接纳时明畔。
如果时明畔回到时家之后不是事事以他为先,而是和他争宠,耍心机想要博得他父母的宠爱,把他压下去,他绝不会让时明畔留在他家。
他以为,他们一家四口会就这样平静幸福的生活下去,没想到,时良工和谷兰忽然跳出来了。
当年,他被人贩子拐卖的真相也浮出了水面。
他之所以被人贩子拐卖,不是意外,是时良工和谷兰勾结了人贩子。
因为时良工和谷兰给人贩子通风报信,他才会被人贩子带走。
当初,他之所以被解救,是因为警察破获了一个犯罪团伙,抓住了拐卖他的人贩子,顺藤摸瓜,解救了他。
也不知道该说人贩子讲义气,还是该说时良工和谷兰运气好,不知道那个人贩子怎么想的,当年,竟然没有供出时良工和谷兰。
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报应不爽,时良工和谷兰还是逃不过法律的惩罚。
“对,对!”尚爱敏用力点头,恶狠狠的等着谷兰,“我会请最好的律师,我要让你们把牢底坐穿!
等你们进了监狱,我会让你们比当初我儿子被偷走时更痛苦,我要你们生不如死!”
她恶狠狠的眼神瞪的谷兰心惊肉跳,谷兰勉强挤出一个笑:“敏敏,你说什么呢?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是不是我们和明畔见面,惹你不高兴了?
敏敏,你这样可不行!
虽然明畔是你养大的,可也是我生的啊。
他孝顺你,我不反对,可你也不能教唆的他不孝顺我这个亲妈啊。
敏敏,你说是不是?”
尚爱敏看着眼前这个谄笑的女人,几乎有些不认识她了。
她还记得,谷兰是村子里除了她之外最漂亮的女孩子。
她和谷兰是村子里的两朵花,年轻时,她们一样的笑容干净,朝气蓬勃。
可现在,谷兰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肤色暗沉,眼睛浑浊,尤其是脸上的表情和笑容,带着一股子油滑和谄媚,让人看着特别的不舒服。
自从他们虐待时明畔,逼的时明畔跑回她身边之后,她和谷兰之间的感情就淡了,很少见面。
只是偶尔时良工会找她丈夫哭诉日子不好过,她丈夫看在两家到底曾经交好多年,时明畔又是他们的亲生儿子的份上,给他们一些生意和好处。
而她,很少见谷兰,见到了也不拿正眼看谷兰。
她的心思都在两个儿子身上,如今,再见谷兰,她才发现,谷兰已经面目全非,不是她记忆里那个和她一样朝气蓬勃,笑容干净的女子。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她失望的看着谷兰,“你还不知道吧?你们刚刚和明畔的谈话,我们都听到了!
现在,我们什么都知道了!
谷兰,为什么?
为什么要勾结人贩子偷走我的儿子?
我对你还不够好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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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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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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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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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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