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中要是看不出他们的心思,那就白在这官场上待了这么些年了。
但是他和这些人共事了这么些年,也了解他们的为人,不坏,只是心眼有点小罢了。
要是换成往常这个时候,郑中就是直接拒绝了。
因为他并不想去那青风酒楼。
但是今日看了看一旁的沈元朗,说道,“青风酒楼就不去了,我和沈侍郎是要去他家新开的酒楼,今日可是沈侍郎做东呢,几位可要跟着一起?”
这话虽说听着有些奇怪,似乎是未问过沈元朗的意见便自己替他做了决定。
但是沈元朗懂的。
郑大人这番话是为了拉近他与这几位大人之间的距离,毕竟他算是这几位的手下,要是关系闹僵了平日里也闹得不好看,这次算是给他们示个好,对沈元朗以后的官途也有着益处。
沈元朗接收到郑中的意思也是跟着邀请道:“卑职家中的酒楼味道也还不错,今日就由在下做东,请几位大人赏个脸去酒楼一聚。”
几位大人虽说想去尝尝那青风酒楼的新菜色,但还是应下了。
毕竟这新菜色晚上或是明日或是以后都还有大把的机会可以尝,可是郑大人主动邀请的次数可是千百年难见一回啊。
立马便应下了。
然后各自上了马车,马车夫们统一跟着沈元朗的马车往沈记酒楼那边驶去。
酒楼那边的门口现下已经是排起了长队。
但是还是特地有一个包厢是留给自家人或是一些重要的客人的。
沈元朗早早的便让人往酒楼那边递了消息,但那时只说了是尚书要来,张桂华和苏芸虽然文化不高,但尚书她们还是晓得的,那可是位大官啊。
一听是有一位大人要来,便准备亲自准备今日这顿午食。
所以菜色什么的也早早地备好了。
虽说可能只有那尚书和沈元朗两人,但是听说那些权贵们都讲究个脸面,平日里在外用餐就算只有自己一人也要点上个一大桌,以显示自己的权势和地位。
她们不知道这郑尚书是否也是这般,但还是备了满满的一大桌子菜,有备无患不是,总不能落了自家的脸面。
沈元朗一群人到的时候沈天和沈临安便立刻迎上去了,看到后面跟着的一大波人,也是猜到这些人应当都是沈元朗的上司了,热情的招呼着众人进了包房。
那些大人身边都跟着小厮,也不用他们怎么伺候,等他们坐下后便出去安排人上菜了。
他们这桌的菜色是张桂华,苏芸还有沈元姝亲手做的。
虽说现在酒楼里的那些厨子现下也是做的有模有样了,但是像他们这种每日吃着张桂华她们做的菜的人,还是能尝出些细微差别的。
几位大人在门口刚下马车的时候便闻到了些许的香味,进来后这香味更甚。
坐在大堂里的那些食客们的桌子上无一不是摆满了菜色,稀奇的是那些菜色他们先前几乎都从未见到过。
本想着这什么新开的沈记酒楼的味道一定会不如青风酒楼,今日就当卖郑尚书一个面子,等到晚食的时候他们就去吃那青风酒楼的新菜色。
可是现在闻着这些菜色传来的香味,咸的,辣的,酸的,甜的......
他们感觉自己饿的都能吃下一家酒楼了。
一道道菜被小二端了上来。
红烧鲈鱼,松鼠鳜鱼,锅包肉,红烧肉,手撕包菜......
几乎是将他们酒楼的所有菜色都上了上来,摆了满满的一桌。
郑中虽是跟着沈元朗蹭了几天的饭,但每次基本上也就是五六道菜的样子,但是现下这一整张桌子上,摆了应当有三十来道菜色了。
这些菜色,他几乎都叫不上名字来。
不只是郑中,其他大人也是这样。
他们连分辨出这些菜色的原材料都很难,更别说知道这些菜叫啥名了。
于是便出现了这样一幕。
“这道菜叫啥?红烧猪蹄?这猪蹄还能拿来做菜?闻着还怪香的。”
“这个看样子应当便是那糖醋小排了吧,闻着酸酸甜甜的。”
“那个应当是锅包肉吧,这盘略微红色的应当才是糖醋小排吧。”
“那是红烧肉吧。”
......
身后站着的小厮们也没想到现在会演变成这种局面。
自家的大人和其他大人在这儿放着一大桌子的美食不吃,倒在这儿猜起菜名来了,这算是怎么一回事啊!
又看向一旁的郑尚书和沈侍郎......
众人商讨完,对着那菜单整理出完美的“答案”之后,才反应过来。
我刚才在干嘛?我为什么要这样?
嗐,管它呢,先把这桌美食吃了再说。
他们这一桌子人里,郑尚书的官位是最高的,自然是要由他先动筷。
等到他们将视线移到一旁的郑中身上时,郑中夹着一块红烧猪蹄啃得正香。
碗边还堆着一些骨头碎,看样子已经是开吃不久了。
察觉到几人的视线,郑中毫不在意地说道:“你们都看完看嘛啊,我能吃啊,看菜啊!”
说罢还用公筷夹了一筷子的锅包肉给沈元朗。
这是明目张胆的偏爱啊,按照往常,这几位大人一定心里又要不痛快几分。
他们在户部待了这般久,都从未有过这般待遇呢。
而那沈元朗才来了几个月啊,郑尚书便这般器重他......
可是现下他们的注意力全在那些吃食上,自然也就没过多纠结这个细节。
开始埋头苦吃了起来。
一时间,整个包房里只有众人吃饭用餐的声音。
身后伺候着的一众小厮看着自家大人吃的这般香的样子,不争气的咽了下口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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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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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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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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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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