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靠美食成为了全朝首富沈元姝陆止>第403章 捧场(一)
  等到第一桌客人的菜色上来后,闻到香味的众人才反应过来。

  酒楼的大堂里充满了众食客的加菜声。

  “小二,我们这桌要加菜,那个什么锅包肉的也给我们来一份,还有隔壁那桌那个什么鸡爪子也来一份。”

  “我们这儿按照他们那桌的菜色给我们来上一份。”

  “我们这儿也是。”

  ......

  饭菜的香味充盈着整个大厅,也散到了酒楼之外,吸引了不少路边的行人进来。

  这才将将到午时的时间,他们的酒楼就已经坐满人了。

  所幸这酒楼的厨房很大,他们的厨子也很多,加上又有张桂华和苏芸在旁边帮忙,倒也不显得手忙脚乱的。

  而另一边的户部,沈元朗似乎发现了些许的不对劲。

  这几日郑大人老是来找他聊些朝廷上的东西,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但是他每次到的时间就很耐人寻味,几乎都是在午时,在家里的小厮送菜来的时候。

  这一来二去的,沈元朗也是猜出了郑中的心思,这两日回家也同张桂华还有苏芸说了,每日无事的饭菜多备着些。

  张桂华和苏芸自是应下了,这一些饭菜就能和那些官场大人们打好关系,划算啊!

  郑中这两日“蹭饭”也是“蹭”的很开心。

  这日正准备照常去找沈元朗商讨些“问题”呢,还没等他有所动静,外面候着的小厮就敲门说道,“大人,是沈侍郎过来了。”

  郑中应下后让小厮将人迎了进来。

  这一问才知,原来是他们家的酒楼今日开业,沈元朗午时特地来邀请郑中过去。

  郑中一听,这样子好哇。

  这几日他一直借着其他的名义去蹭饭,说起来也是有些不好意思呢。

  既然他们家的酒楼开业了,那么他以后就能自己去让小厮买就行了。

  郑中应下了。

  等到两人行至门口时,才发现了同在门口站着准备去吃饭的其他户部的人。

  “王大人,蒋大人,谢大人......”

  “郑大人,沈侍郎。”

  一行人各自见过了礼。

  “郑大人和沈侍郎这是要去用午食吗?不妨一起同行?”

  “是啊,听谢兄说,那青风酒楼今日出了两道新菜品,叫什么酒酿鸡还有甲鱼焖饭,据说味道好得很呢,你们应当也是要去那青风酒楼吧,就同我们一起如何?还能做个伴?”

  几人朝郑中和沈元朗发出邀请。

  京城这边的酒楼有很多,但这青风酒楼绝对是京城这边的第一大酒楼。

  它是前些年新开的酒楼,资历什么的自然是比不上那已经传承了一百多年的吉祥酒楼。

  但是它背靠吴家。

  吴家是全朝第一富商,虽说商人的地位比不上士人那些有权有势的,但是由于吴家生意做的极大,不仅是本朝的那些郡县什么的,连番邦那些地方也有生意往来。

  这极大的推动了本朝经济的发展,前些年外朝时常来犯,军费开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前朝的皇帝昏庸无道,国库时常亏空。

  后来新帝上任之后,还来不及有所作为,又遇到了不断的战事,军费告急。

  最后还是吴家自愿拿出了一笔不小的钱财,才让他们有了短暂的一段缓和的时间。

  经此一事,圣上念着吴家无私奉献,忧国忧民的品德,给他们封了“皇商”的名号。

  加上吴家前些年走访番邦的时候,从他们那里寻到了不少新鲜的吃食引到京城这边,果然有了极大的反响。

  先前京城里的那些大户人家什么的,平常在外的时候时刻注意着自己的形象,所以吃的都是些清淡的不留味儿的东西。

  而他们走访的那几处番邦,都是些重口的东西,虽说会留味儿,但是着实好吃。

  这时间一长,大家也都渐渐习惯了这种味道。

  吉祥酒楼虽然背靠荣王爷,但是荣王爷是个外姓藩王,只因祖辈有着从龙之功才被封了王爷。

  到荣王爷这辈时,几乎是只挂着个名号没有什么实权了。

  荣王爷自己也看得开,他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份地位,只想着做个闲散王爷安安稳稳过完这一辈子就行,对自己手下的那些产业也不怎么管,更别说会去给青风酒楼使绊子什么了。

  青风酒楼先前最大的对手自动示弱,它在京城里的地位自然是扶摇直上,短短几年竟是直接跃居第一了。

  但是因为菜色价格高的原因,所以青风酒楼除了在京城这边有店之外,只在那些富裕点的郡县开了分店,像陈塬县那种比较贫穷的地方自然是没有的。

  郑中先前也是很喜欢那青风酒楼的菜色,咸香过瘾,完全是不一样的感觉。

  可是随着年纪变大,这口味也在慢慢改变。

  加上这他老觉得这青风酒楼的菜色有点奇怪,好似是有哪种魔力一般,让人吃了几次之后便很难戒掉了。

  这种魔力不是心理上的,而是一种生理上的反应,老感觉自己像是被什么东西控制着一样。

  他纵横官场这么些年,最讨厌被人控制的感觉了,当然,天子除外。

  因此他便快刀斩乱麻,在察觉到这种不对的反应之后,便再也没去过青风酒楼,连家里的人也不准他们去。

  家里的那些小辈倒是很喜欢青风酒楼的菜色,一直说是郑中太老神在在的了,但是又不好忤逆郑中的意思,只能应了。

  那几位大人自是不知道郑中不去青风酒楼的真正原因,还以为是他年纪大了喜欢吃点清淡的呢,继续邀请道。

  “郑大人,听说那甲鱼饭加个两百文还可以附赠一锅甲鱼汤呢,最适合您来补补身子了。”

  “对啊郑大人,那青风酒楼的花雕酒也是一流呢,去小酌一杯也是好的啊。”

  ......

  在官场上的人各个都是精得很,自然晓得和上司打好关系这个道理。

  先前郑中不怎么和他们一起吃午食就算了,毕竟他家夫人每日中午都会过来送饭菜的事他们都是晓得的。

  可是这几日听说郑大人的午食都是同那新进来的不久的沈侍郎一起用的,愿意同他一起用餐,明显是亲近对方的意思啊。

  而且据说每次用完午食郑中都是高高兴兴的出来的。

  这沈元朗先前便是郑大人给捞到户部这边来的,郑中本就欣赏他。

  他们也欣赏沈元朗,他殿试的那篇文章做的着实精彩。

  可是让他们眼睁睁看着一个半大的小子爬到自己头上可是不行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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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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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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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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