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上霓虹灯闪烁,一辆辆各式各样的车飞驰。
呼啸而过,不通悲欢。
凌云蛟在驾驶座将车开得飞快,孟明月茫然地坐在后座,长生和来时一样,就在她的身边。琇書網
只不过那个时候,他们是有说有笑的爱侣。
现在,长生却是冷冰冰的一具尸体。
她的心很空,肚子也很空,但很空的肚子更加让她哀伤——
只怕这一生她也没办法好好吃饭了,那个惊才绝艳的男人,不但铭刻在了她的心上,更加铭刻在了她的味蕾中。
她到现在也没办法接受,那个已经成为她生命中的习惯的男人,永远地离开了。
她一直怔怔地看着他,那双永远情深似海,满带笑意的眼睛,却永远失去了张开的能力。
他们没有将他留在医院,没有将他停放起来,更没有打算将他烧成灰,孟明月失魂落魄地坐着,连开口都懒得开,她没有问凌云蛟要把车开到哪里去,也没有问长生的后事他们要怎么处理。
死别,这个锥心刺骨的事实,让她的人也整个都空了。
她一瞬也不肯瞬,生怕一眨眼,就再也看不到长生。
她的双手牢牢地抱着他,此时毒液早已风干,裹着长生的绝缘层却至始至终没有拿下来。
隔着一层绝缘材料,手中也只觉得一片冰凉。
一向车技骄人的凌云蛟,却在高速路上开得乱七八糟之极,几次差点打滑翻车。
孟明月却毫不在乎,像是毫无感觉。即使真出了车祸,又怎么样呢?说不定还能和长生早点团聚。
凌云蛟也不在乎,他开得飞驰电擎,在夜晚的高速路上,也如同呼啸而来的疾风骤雨,即使是险象环生,他也没有稍稍减缓,只因他心中的惊涛骇浪远比他的车速更加惊人。
他就这样坚持着一个人,换都不换的一路开了十六个小时。
从黄昏到深夜,又从深夜到黎明。
谁都没办法睡去片刻。
待到孟明月惊觉的时候,眼前的景色已经越来越熟悉。
这一条路……
她还记得,就是在不远处,长生的小面包车里,她和他并排坐着,为了逃避铺天盖地的绯闻和粉丝,她的高跟鞋坏了,脚也伤了……
她出神地想着,忽然拿过自己的大包,从里边掏出一双平底鞋来。
这是一双款式十分朴素的女鞋,她却忍不住左看右看,纤长的手指抚过鞋面,如同抚摩毕生的珍宝。
车子还在继续往前开,孟明月嘴角扯出一个凄凉的笑容,她忽然弯下腰来,脱了自己脚上精美的名牌凉鞋,将手中的鞋一只一只换上。
她心中一阵恍惚,仿佛那方情深似海的眼,还在温柔的看着她,那双纤长白皙的手,还在捧着她的脚,一只只为她穿鞋。
这是机场开往天宁山的路!
从前的一幕幕,都像是斑驳的光影投映在车窗上般,将她从时光中带了回去。
人生若只如初见……
曾经有多甜,现在就有多痛。
她是在这里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动心;是在这里,全世界的花都在一瞬间开放;是在这里,遇见了一生最重要的人……
再回来时,物是人非。
非但当时那个活蹦乱跳的老易已经没了,连长生……连长生……
孟明月整个身体都在颤抖,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下的车。
眼前郁郁葱葱的碧绿高山崔巍秀丽,这,就是天宁山了。
车子一停稳,凌云蛟抱了长生的尸体当先而行,孟明月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
依然是十分难走的山路,依然不会走山路的女明星。
如今却再也没有人,在她跌倒时,及时扶起她;在她危急时,公主抱抱着她,一路飞奔。
走了许久,才听见溪流的声音,孟明月想也不想,就往岔路口的平台上走去——
那里有一片浩荡无尘的白菊花,她就是在这里第一次遇见长生。
她带些迫切又有些追忆的神往,往那片菊花地疾走。
才走上几步,她下意识地抬眼望过去,只觉得连血液都快凝固了……
原本应该是一片白菊花的地方,空空荡荡。
现在当然不是菊花开的时节,但是,这里连一株绿植都没有。
一片萎黄,没有菊花,没有茎叶,只有空空荡荡的一片土地。
土地中央坐着一个人正在发呆,听见他们的脚步声,抬头看过来。
他一眼看见孟明月,呆了一呆,忽然高兴起来:“孟明月,孟女神!你是又来这边拍戏的吗?哎,我可真没用,长生搬家了,他养的花儿我也照顾不来,全都给我养死了,堆在这发臭,我只好……”
这人当然是长生在这片山上,唯一的熟人,狗娃饭店的老板狗娃。
他絮絮叨叨的说着,仿佛孟明月根本就没有离开过,是他很好的朋友。
孟明月露出一个十分凄苦的笑容,长生这样的人,才养的出那样皎洁如玉的花海,她早该知道的……
狗娃说着说着,忽然看见走在前头的凌云蛟,不由大声说:“咦,那个谁,你抱着的是长生吗?长生他咋了?这条山路他可比我狗娃还熟,你干嘛不让他自己走?”
他一边说就要一边走过去,对长生,这厚道淳朴的山里人是真有感情,他们相处一年,买下他的饭店,没有赶走他,还一直都在指点他厨艺。
到了长生要搬走,也只是拿走了当初的本钱,这一年来狗娃饭店爆火到惊动了大明星的生意,所得的钱全都归了狗娃。
乡下人很简单,狗娃更加简单,他只有一个朴素的人生观:对他好的,他对他就要更好。
长生回来了,怎么不叫狗娃高兴呀!
他快步想要走过去,凌云蛟却皱眉走的更快,不让他靠近。
狗娃眼尖,虽然有些憨厚,也觉得有些不对。
他大声问:“长生到底怎么了?他怎么不说话?他怎么不睁眼?他是不是病了?”
他一连串的问话,每一个字都像尖利的铁钉,刺得生者鲜血淋漓。
凌云蛟走得更快了,他在山路上,背影看上去竟然像是在逃。
孟明月嘴里发苦,却还哄着狗娃:“你别闹,长生只是累了,我们带他回狗娃饭店,你莫吵他。”
她也不全是为了不想狗娃伤心,她是连自己都想哄骗。
多希望她说的是真的呀,长生只是累了,他小小的睡一会儿,就会睁开眼,等他醒了,看见自己回来了天宁山,那该多高兴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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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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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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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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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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