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狗娃饭店的钥匙交给孟明月:“饭店后面我都没动,一直在等着长生,我总觉得他一定会回来。”
没了长生的惊艳厨艺,狗娃饭店的生意也早就一落千丈,就是一些偶尔来天宁山旅游的游客或者开拍戏的剧组会来这吃饭,当初孟明月第一次来看见的那种熙熙攘攘,人山人海的盛景早就不复见了。
不过之前一年的生意实在太好,狗娃也发了笔横财,所以并不在意。
孟明月自己心中十分悲伤,却还得稳住狗娃。
这淳朴憨厚的乡下人,要是发现长生已经死了,只怕会闹得远近皆知。
凌云蛟能够准确找到这里,孟明月也不由有些奇怪,纵然是当时老易和她绯闻的报道,把地址彻底给曝光了,可一路他连导航都没有开……
孟明月一边想,一边神不守舍地往狗娃饭店的方向走去。
狗娃还在后面大声说:“我给你们准备饭菜,好了送过来,长生一醒就吃得到。”
“不用了,我们开了好久的车。都很累,今天大家一睡下去,不到第二天大天光醒不过来。”孟明月忙继续推拒。
狗娃也没多想,干脆答应:“那我明天中午过来,你们多睡一会。”
这憨厚的山里人也晓得城市来客,大半都喜欢睡懒觉,很体贴的把时间推到了中午。
孟明月张了张口,还想再说,却又什么都没说。
毕竟,他们是真没理由拒绝人家回自己店。
管他呢,到时候再说吧。
…………
等到孟明月赶过去的时候,意外的发现根本没她手里那串钥匙什么事,凌云蛟抱着长生的尸体,已经径直进了当初为了脱困,长生带孟明月走得地下通道。
这条地道是通往狗娃饭店的地下酒窖,入口就在这片白菊花地的不远处,但是有长草遮蔽,石板封洞,就是孟明月亲自走过一次的,要让她重新找,也得费上老大的工夫。
她跟狗娃只不过说了一会儿话,最多也就十分钟,这凌云蛟竟然轻轻松松就找到进去了……琇書蛧
孟明月心中那种十分奇异的感觉,又升腾了上来。
但一个人刚刚失去了她爱的男人,伤痛都还没缓过劲,也并没有心思理会别的事。
她也跟着钻入那条地道,地道依然曲曲折折,高低不平。
根本不会走这样难走的路的明星,才走上两步,她就跌了一跤。
眼泪无声无息爬了满脸,当初有长生在她身边,他的手牵着她的,两个人十指相扣,她一次都没有摔过。
就像后来,她遇到过很多次危险,一次也没有真的出事过。
每一次都是因为有长生在……
可现在呢?未来呢?
长长远远的一生,就像是真没有光亮的地底,让人看不到希望。
正在孟明月陷入无法自拔的哀伤时,电光忽然亮了。
凌云蛟手中一个小小的手电筒,发出柔和而又光亮的光芒。
他手中还抱着人,这才对孟明月说了这一路以来第一句话:“这个小手电筒你拿着,看路。”
孟明月恍恍惚惚地接过小手电,下意识地高高举起,手电的电光照亮凌云蛟脚下。
她不想凌云蛟一个不小心,摔了长生。
她心中的疑问,一个也没有问凌云蛟。
换成以前,孟明月不把话问个清楚明白,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可既然一次也问不出来,在她,现在什么都没有长生的死重要。
她高高举着手中的小手电,只想一路引着长生回家——长生和她在这里初遇,又曾不止一次,两个人说过以后来天宁山住,在孟明月心里,这里就是他们共同的家。
凌云蛟深深地看了一眼孟明月,转过头去再也不肯回头,他挺直了背,在她的电筒光照亮下,一步一步走向弯弯曲曲的地道深处。
这里的地面比前面好走了一些,铺了石板的甬道,甬道有些潮湿。
空气中渐渐氤氲着一阵接一阵的芳香。这,是甘甜醇香的酒气。
前面,就是狗娃饭店的酒窖了!
这种美妙绝伦的香气,让人闻了,每一步都有点飘飘然。
孟明月忽然反应过来:酒!长生酿的酒!
“你想知道的,我都可以告诉你。但是要你亲自酿最好的酒,咱们喝一杯说一句,我们两兄弟痛痛快快地醉,痛痛快快地痛和泪。”这是凌云蛟之前说过的话。
在那个不知道名字的大山里,两兄弟第一次放下心结,第一次像真正的兄弟一样,一起玩水,一起抓鱼,一起摘蘑菇,一起挖笋,一起做菜……
也是凌云蛟第一次松口,面对长生的诚心诚意,愿意将一切都说出来,条件就是要喝长生自酿的酒。
当时还是孟明月提醒他们,天宁山就有很多长生亲手酿造的好酒。
三个人还约定,去了鹏城,买好防护的绝缘装备,就来天宁山住上一阵,长生拿出自己酿造的好酒,凌云蛟将心中的痛苦和秘密全都告诉他们!
那些秘密,在瀑布边,她亲耳听见两兄弟的对话——是跟他们会死有关的!
只可惜,一切都已经来不及,长生就为了救他们而死去……
孟明月到现在,终于明白凌云蛟毫不停息,连夜带着长生的尸体也要赶到天宁山,就是因为这是他未竟的遗憾。
他一定要遵守承诺,喝长生酿的酒,将一切告诉他……
她曾经那么想知道,凌云蛟到底隐瞒了什么,为此愤怒过,怀疑过,也和凌云蛟不止一次撕逼过……
可是如今,她的脸色木然,像是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
长生都已经死了,她知道他的秘密又有什么用?
他早就知道他们会死,的的确确竭尽全力在保护他们,可是又有什么用?长生依然死了……
她茫然地深一步、浅一步地跟在凌云蛟的身后,她连自己以后要怎么活着都不知道,又哪有心力去关心自己会不会死,会怎么死?
越往前走,酒的芳香越清冽醇厚,空气中氤氲着和红酒酒窖全然不同的气息。
孟明月高高举着的小手电筒光集成明亮的一束,他们拐过崎岖的甬道,眼前忽然开阔起来。
扑入眼帘的景象,连心如死灰的孟明月都不由伸直了脖子:只见无数的封着陶封,贴着红纸的酒坛子整整齐齐地一列列摆放在那里。
陶坛样式都十分古朴,看上去十分的宏伟壮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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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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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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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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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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