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经天纬地刘纬马云禄张琪瑛>第七十五章:民族融合
  刘纬此番派兵出征,直接原因,当然是应曹操所求,攻打鲜卑人老巢,迫使轲比能回军救援,以解幽州边境之危!

  因此,这一次出征,说白了就是骚扰进攻!刘纬的意思是,打了就走即可,不用与鲜卑人血光相拼,打个你死我活!或许,连打都不用打,只要陈兵于朔方郡,摆出攻击的架势,他轲比能也不得不回军救援!

  只要这个目的达到了,又何必非得与鲜卑人结下仇怨?真把轲比能给逼急了,这家伙不去打曹操,倒把注意力转移到刘纬头上了,那不是引火烧身么!

  可马超呢?显然没能领悟刘纬的意图,居然下令大肆屠杀鲜卑人,以彰显汉军之威,这不是闯了大祸么!

  胜败乃兵家常事,战场上吃点亏,死个把人,这都没什么,轲比能也不至于就因此而怀恨刘纬,可是马超的行径,却等于是把仇恨打上了死结,永远也解不开了!

  那么,马超为什么非要这么干呢?难道他天生就是个嗜杀的屠夫?不可否认,确实有点这个因素,同时,刘纬多少也有点责任!

  河西走廊上的那伙匈奴游匪,实际上就是几个走投无路的匈奴部落,被鲜卑人逼得没有了生计,这才活动于河西走廊一带,靠劫掠为生!其实,对于他们,刘纬也不必非得采用剿灭的办法,亦可招安,把他们好生安置起来,给他们条活路,说不定这伙匈奴人,会成为顺民!

  可是刘纬呢,当时出于种种考虑,最终竟派马超前往剿灭,这无疑透露出一个信号,那就是刘纬对待北方异族,是强硬的态度!说不好听点,便是杀无赦!

  正因为如此,马超率军绞杀了这伙匈奴人,回来以后,非但无过,反而有功,受到了刘纬的封赏!那么马超便会想当然地觉得,自己此番来攻河套,屠杀鲜卑人,亦是名正言顺,这就是汉王刘纬的本意!可刘纬的本意,是这样吗?

  不可否认,刘纬每每读到关于五胡乱华的那段历史时,心情都十分沉重,仅看史书中的字里行间,便能想象到,当时那如同人间炼狱一般的惨象,令他痛心疾首!

  因此,刘纬穿越到这个时代以后,一直致力的一个目标,便是避免这场惨剧再度发生,这是不容置疑的!可关键是,要想避免五胡乱华,难道唯一的手段,就是消灭他们吗?

  五胡乱华,在中华文明历史上,无异于第一次亡国灭种!可是这个问题,也分怎么看!

  中华文明,最大的特征,便是包容性,用时髦的词来说,就是融合,最终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大家就成了一家人,中华文明便得以一直延续!文化的征服,远比武力征服更加有效,正所谓胡虏无百年之运,就是这个道理!

  因而,从宏观的历史来看,五胡(匈奴、鲜卑、羯、氐、羌),亦是我中华文明的一份子,现在的许多北方人,追根溯源,或许都有他们的血脉!就比如某些人,头发和眼睛,略偏黄色,这就是典型的匈奴人后代特征!ωωω.χΙυΜЬ.Cǒm

  因此,显而易见,消灭五胡,绝非上佳选择,最终还是得靠融合来解决问题!五胡乱华,是一场浩劫,属于暴力的融合,虽然结果是好的,可过程却太过血腥!

  刘纬要做的,应该是一改这种暴力的方式,用更温和的手段,促进民族融合,彻底解决问题!显然,消灭他们,并不是刘纬的初衷!

  在民族融合的问题上,现在的南中,就做得不错!汉蛮两族,渐渐已不分彼此,蛮族人也开始逐渐归化,接受了中原文明和先进的文化,慢慢地,也就不分彼此,民族矛盾,必将化为无形!

  南中问题的成功解决,是个很好的先例!因此,刘纬也早就打算好了,解决五胡问题,应该也以此为标杆,即促进民族融合,才是正道!

  不过,北方五胡的问题,可能会更加复杂一些,绝非一帆风顺,水到渠成,或许要经历许多波折,才能最终实现民族大融合的伟大理想!小小的南中,刘纬尚且经历了几擒几纵,才终于降服了孟获,广阔的北境,要想实现安定,更是绝非易事,肯定是个长期的过程!

  可是,无论如何,刘纬也不会无故屠杀胡人百姓啊!马超的这种做法,显然是与刘纬的政治主张背道而驰!不仅如此,他也给自己惹来了大祸!

  十天之内,马超的骑兵,便深入敌境,屠临戎,走沃野(地名,位于河套以西),经广牧(地名,位于河套以东),平朔方(这个朔方,是个县名,不是朔方郡,朔方郡的治所,在临戎),兵锋直指西安阳,几乎是一路穿越了整个河套地区,由西打到了东!

  我们且不说马超一路走来,如何哀嚎遍野,血流成河的惨象了,更不说他到底杀害了多少鲜卑人,只说一点,你如此进兵,难道不知道,这叫孤军深入吗?

  一万骑兵,看似很多,可实际上就是一支孤立无援之军,而且深入敌境,越走越远,反而离轲比能的大军越来越近了!这么打仗,焉有不吃亏的道理?

  西安阳,原本是汉朝西北重镇,后来中原朝廷失去控制以后,成为了南匈奴贤王的大本营!再后来,匈奴人被赶走了,鲜卑人占据了这里,又成为了轲比能等鲜卑贵族们盘踞的根据地!

  临戎、广牧、朔方等地,原本都是偏远县城,早已年久失修,甚至城池湮灭,成了遗迹,当然好打,可谓一击即溃!可西安阳,城池坚固,哪有那么好打?

  马超率领的是一支重骑兵,攻城可不是他们的强项,因此抵达西安阳以后,他虽然也曾试图攻城,却未获得任何进展,便在这里被捆住了手脚!

  而与此同时,侵犯幽州的轲比能,早已获知了消息,紧急率军赶回,马超却一点也不知道!于是,他终于陷入了鲜卑人的天罗地网之中,竟被重重包围,插翅难逃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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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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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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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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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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