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就算马超甘愿为刘纬效力,其实也不是那么顺服,就比如刘纬推广种棉一事,马超就显得很不配合,身为凉州牧的他,反而成了阻力!
马超有一半羌人血统,又长期混迹于西北,因此思想意识中,总是觉得,水草地才是正道,搞什么农耕啊!他恨不得把那些农田全都铲平了,种上牧草,发展牧业,对农业生产,几乎毫无兴趣!
对此,刘纬也有点无奈,为了推广种棉的大业顺利实施,只能把马超支开,令他率部西进河西走廊,消灭一股匈奴悍匪!
马超当然愿意,意兴盎然地出发了,一走大半年,还真就把河西走廊一带的匈奴人,杀了个片甲不留,基本恢复了那里的安宁,胜利还朝!刘纬为了表彰其功,擢升马超为右将军,所部人马,皆论功行赏,雨露均沾!
刚刚建立新功的马超,获得了封赏,志得意满,非常高兴!可是这家伙,还真是闲不住,这一次听说刘纬要去攻打鲜卑人,马超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主动上书请战,却不料刘纬没选他去,最终派了赵云!
对此,马超心里有些愤恨不平,要不是他和赵云的关系不错,非得开骂不可!
还记得么?马超和赵云,结成了异姓兄弟,两人脾气也还对路,相处得不错,关系更是非比寻常!书中代言,马超的妹妹马云禄,最终还是嫁给了赵云,他成了马超的妹夫!既是妹夫,又是义兄弟,他们的关系当然差不了!
因此,马超见赵云领兵出征了,并不是嫉妒而是羡慕,心痒难耐的他,真恨不得也能再次冲锋陷阵,沙场建功!于是,马超思来想去,还是给刘纬又上了一道请战奏表,表示愿意作为副将,辅助赵云,征讨鲜卑!
马超此举,搞得刘纬有些哭笑不得!不过他的奏表中,有一句话说的也没错,那就是鲜卑胡骑,以骑兵为主,河套平原,地域广阔,汉军主力需要骑兵策应,光靠马岱那五千轻骑兵,显然是不够的!
更何况,北地郡亦需要防御,如果马岱走了,谁来驻守?万一遭到鲜卑人偷袭,岂不是得不偿失吗?
因此,刘纬看过马超的奏表后,也是有些动心,不如就派马超去?让他领一万骑兵,协助赵云,可能此战把握更大吧?河套平原,现在可是鲜卑人的老巢,他们全民皆兵,就连妇孺老人,亦能作战,即便后方空虚,也不能大意!
另外,推广种棉,现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当中,第一季的棉花取得了丰收,需要再接再厉!这个节骨眼上,把马超支走也行,不然他总给王甫添乱,也不是个事!那就派他去吧!
刘纬正是出于这些考虑,最终允准了马超所请,同意他以副将身份,统领一万本部骑兵,去北地郡与赵云会师,继而进攻河套平原!可刘纬没想到,正是因为马超掺和其中,局面竟变得十分棘手!这是怎么回事?
事实上,马超与赵云在北地郡会师以后,两人就出现了分歧!
赵云认为,大军远道而来,疲惫不堪,应先休整两天,再向河套进军;而马超却认为,兵贵神速,理应立即进军,否则被鲜卑人探知,必将有所防备,失去了袭击的突然性,这仗就不好打了!
那么,二人的主张,究竟谁才是正确的呢?其实都没什么错!赵云求稳,马超求速,皆有可行性,只不过他们都没有考虑到对方部队的特殊性!
赵云统领的是一支步军,由汉中远道而来,走了几千里路,而且是疾速行军,就是铁人也早就累趴下了,不休整哪行?而马超统领的,是一支骑兵部队,脚力更优,由相对更近的武威而来,体能充沛,当然可以连续作战!
为此,马超和赵云争论不休,各执己见,兄弟俩人差点没翻脸!后来是马岱从中斡旋,提出了折中之策,建议马超所部为先锋,即刻出发,为大军开路;赵云所部,休整两天,再行出发,与马超一前一后,相互呼应,直达河套!
这个建议,听来似乎合理,马超与赵云也就不吵了,便定下此策,先后进军了!
骑兵,本来机动力就很强,又先行出发,主将马超求战心切,更是命令部队全速前进!因此,没过几天,他们与赵云所部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等抵达朔方郡时,已经相差了十天左右的路程了!
其实,这本来也无所谓!马超率领的,可是一万精锐重骑,空虚的鲜卑人老巢,毫无防备,几乎没有青壮男丁,都是些老弱妇孺,岂能是他的对手?就算马超自己先开战,也没问题!
问题在于,马超在轻而易举,攻下了临戎(朔方郡治所在)之后,犯下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他竟下达命令,将擒获的所有鲜卑人,无论男女老幼,全部斩杀!
屠城!这就是屠城!马超这支骑兵,本来就是一支成分十分复杂的军队,除了他的旧部,就是新招募的凉州人,虽在汉军编制内,也没少接受教育,却仍改不了野蛮嗜杀的本性,与马岱的轻骑营,有着天壤之别,他们竟真的遵从马超的命令,向鲜卑百姓,挥舞起手里的屠刀,亡于刀下者,竟达四千余人!而马超自己都不知道,他闯了大祸!
刘纬此番出兵河套,为了什么?呼应曹操的同时,顺便彰显汉军之威!换句话说,教训教训鲜卑人也就够了,他并没打算就此完全占据河套地区,更没想过要亡族灭种!可马超呢,却错误领会了刘纬的精神,认为彰显汉军之威的最有效方式,就是屠杀!琇書網
如果赵云在,他一定会制止马超,绝不能允许他胡来!可要命的是,赵云离马超还差着十天的路程呢!这十天内,马超可没闲着,仍然继续进军,连下多地,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死在他屠刀之下的鲜卑人,竟不下万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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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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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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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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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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